精进电动: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1 2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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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5-038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6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送达第三届董事会全体
董事,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
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精进电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自查和论证,董事
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
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
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
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
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
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或本
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590.00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紧凑型新能源汽车三合一电
       驱动系统总成产业化项目
            合计           20,000.00        11,59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
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
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
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或未弥补亏损将由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
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发行,公司编
制了《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发行,公司编
制了《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所筹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发行的发行
方案、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
了《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
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精进电动科技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3 月非经营性损益情
况编制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地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同意公司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和使用。公司将择机与保荐机
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
管。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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