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5-03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被担保人名称
“东莞源磊”)
本次担保金额 4,000 万元
担保对象一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4,438.3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否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诺
被担保人名称
通讯”)
本次担保金额 6.8 亿元
担保对象二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1.01 亿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无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特别风险提示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续为
东莞源磊向其供应商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半导体”)申请
金额为 2,000 万元货物赊销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保证金额为 2,000
万元,额度期限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8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继续为东莞源
磊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2,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继续为以诺
通讯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6.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6.8 亿元,同时抵押以诺通讯自有土地和厂房,
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
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及以诺通讯法定代表人石利笋先生签署与上述有关的各项
法律文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西兆驰半导
体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赊销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
案》
、《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的议案》
、《关于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6.8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
案》
。
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担保额度在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 2025 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 77.55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对东莞源磊、以诺通讯提供 2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全资子公司
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东莞源磊 100%股份。
法定代表人 陈仁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7JDGBA31
成立时间 2022 年 03 月 07 日
注册地 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初坑正达路 2 号
注册资本 14,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
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
经营范围 光电子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
发;电子元器件制造;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审计)
资产总额 40,020.45 42,280.8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28,394.00 28,844.55
资产净额 11,626.45 13,436.32
营业收入 29,453.13 8,459.87
净利润 113.05 -190.13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全资子公司
持股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通讯”)100%股权,以诺通讯为中诺通讯之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利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8829554XX
成立时间 2011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地 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利祥路 62 号
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
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
围设备制造;数据处理服务;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
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产品销售;
软件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
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机及
经营范围 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可穿戴智能
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工业设计
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
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审计)
资产总额 281,920.26 301,497.3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215,238.93 236,854.58
资产净额 66,681.33 64,642.78
营业收入 710,585.33 118,239.01
净利润 3,209.30 -2,038.5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东莞源磊
保证公司: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除兆驰半导体和东莞源磊有
质保金和产品质量争议外,本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兆驰半导体和东莞源
磊确认的应付货款。
保证人(甲方):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保证范围:甲方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
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含一般利息及加倍部分利息)
、
迟延履行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
告费、公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以诺通讯
保证人(甲方):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6.8 亿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保证范围:甲方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
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含一般利息及加倍部分利息)
、
迟延履行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
告费、公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抵押人(甲方):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乙方)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抵押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6.8 亿元人民币
抵押财产: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自有土地和厂房
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
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含一般利息及加倍部分利息)、迟延
履行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含权利凭证)所产生的费用、为实现债权
及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
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公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东莞源磊、以诺通讯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
东莞源磊主营业务为LED封装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诺通讯主营业务为手
机及其他智能终端产品的生产制造业务;上述两家企业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量较大,
进行适当对外融资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
必要性。
东莞源磊、以诺通讯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主要为满
足东莞源磊、以诺通讯日常生产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同时,
公司能够对东莞源磊、以诺通讯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
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为 37.33 亿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7.33 亿元,担保
余额为 263,529.18 万元, 分别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的 225.35%、159.07%,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对外担保,无逾期
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