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5-04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
被担保人名称
司(以下简称“大船装备”)
本次担保金额 8,000 万元
担保
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8,072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特别风险提示 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2025 年 6 月,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造船”)
因大船装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非融资性事项为其提供担保 8,000 万元,
大船装备提供了反担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大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6 月新增 是否 是否
会授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经审计资 担保金 关联 有反
新增担
例 产负债率 额 担保 担保
保额度
对全资子公司的新增担保情况
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
大连船舶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
重工集团 100.00% 79.83% 47,000 8,000 否 是
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所属子公司
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9.20 亿元的
上限,为所属各级全资子公司中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事项提供新增
担保,其中,公司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 2.20 亿元,公司
二级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 17 亿元。上述为所属全资
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为所属子
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临 2025-011)。
本次新增担保均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吕志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4669603673X7
成立时间 2009 年 12 月 17 日
注册地 大连市
注册资本 1,243,622,990.00 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矿山、冶金、建筑、起重、钢结构设备的设计、制造、
安装、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项目不含专项
审批);金属材料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
经营范围 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
项目取得行业许可后方可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专项
审批除外);锅炉的制造,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凭
许可证经营)。
项目 /2025 年 1-6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3,850 179,69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35,600 143,453
资产净额 38,250 36,246
营业收入 53,646 105,554
净利润 1,850 78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新增提供的担保,为大连造船因其全资子公司大船装备开具银行承
兑汇票、保函等非融资性事项提供的担保,已按法定程序签署了担保协议。担保
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在的 担保金 期限 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关系 额 (月) 方式
大连船舶重
大连船舶
工 集 团 装 备 所属全资 上海浦东发展 连带责
重工集团 8,000 5
制 造 有 限 公 子公司 银行 任保证
有限公司
司
合计 8,000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所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
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新增提供的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对
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内,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 14.81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7%。其中,公司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 6.50 亿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78%;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
保 8.3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99%。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