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青
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或“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
(证监许可〔2023〕1053 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965,716 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571,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5,196,011.5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375,588.47 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到账,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中兴华验字(2023)第 030019 号)。
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50,315.59 39,137.56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
使用 6,339.44 万元,剩余资金 32,798.12 万元(含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暂时
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现金管理及活期利息收入,如有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
所致)。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
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发布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币 1,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
限未超过 12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4,350.00 万元。
四、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根据“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实际进展,公司将其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 14,3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025 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
入同比增长 37.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5,738.82%,随着公
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亦不断增加。此外,2024 年
至今,公司新增两项固定资产在建项目,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入,导致公司对
资金的需求增加。经充分考虑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保证经营现金流的稳定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延期归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
要性
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
入计划,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延期归还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按照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 3.00%计算,公司预计 12 个月将节约财务费用
约 450.00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
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
(三)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将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
责办理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延期归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并授权公司
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上
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做出的合理资金安排,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
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思颖 唐 超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