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注
销 2022 年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事由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9 日、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内离职的 5 名持有人持有的尚
未解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应股份数量 7.50 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将由 149,074,060 股减少至 148,999,060 股,注册资本将由 149,074,060 元减
少至 148,999,060 元。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披露《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3 年员
(公告编号:2025-042),
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就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公
示期未满 45 天,相关股份尚未完成注销。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
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131.9480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拟将 2022 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
少注册资本”,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893488)中 2022 年
已回购尚未使用的 50.90 万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50.90
万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5)等公告。
(2)回购注销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鉴于 2 名持有人离职不再具备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本计划第二个解锁
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回购注销尚未解锁的权益
份额对应的 81.0480 万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81.048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综上,公司上述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2022 年回购股份
注销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48,999,060 股减少至 147,679,580 股,公司
注册资本将由 148,999,060 元减少至 147,679,580 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上述变更内容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注销 2022 年回购股份
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
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可采取现场、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司,请在信函封面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信函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收到电子
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