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或“保荐机构”)作为宁
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合金”或“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9 号)同意,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170,000.00 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5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1,700 万张,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
健验〔2023〕754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
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合计 170,000.00 168,675.09
注:1GW 电池片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节余资金 17.68 万元已转入公司的其
他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2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目”,该项目
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
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划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应 节余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付未付金额 金额
材扩产项目
注:应付未付金额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质保金等,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已签订的采
购合同金额扣除已累计支付资金后的金额。节余金额含利息收入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在保证项目建
设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对原有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数字化优化,建立了项目数
字化知识产权竞争壁垒,结合实际建设情况,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项目组
充分利用公司三十多年的合金化专业生产经验,结合项目精益产线的全面布局和
项目所在地所处地质环境条件,优化了原施工设计及设备采购方案,对原规划进
口的部分设备改为国内配套设备,部分设备做了全新的小型化、专业化改造设计,
同时对厂区智能物流系统配套设备做了全新的优化调整,既显著提高了车间生产
和内部物流效率,又大大降低了施工成本及相关设备的采购成本。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0,519.33万元
(实际金额以扣除应付未付金额后,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用于尚未完
工的募投项目“3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带材扩产项目”。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合计2,828.58万元,将继续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支付。待支付款项完
结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原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
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
响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避免募集资金闲置,
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
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0,519.33万元(实
际金额以扣除应付未付金额后,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尚未完工的募
投项目“3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带材扩产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
目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威合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3 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带材扩产项目”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博威合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3 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带材扩产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姚焕军 赵 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