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0 0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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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及3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处于自主行权期间,本公告涉及公司
总股本及其占比的数据均是以截至2025年7月7日的公司总股本计算,下同),回购价格
为10.47元/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06,249.56元。
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资本由人民币251,647,872元减少至人民币251,637,724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1.014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决
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1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
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温安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2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3年3月1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
工作,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560.9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6元/份;2023年
励对象授予登记219.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71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为2023年3月21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6,965,000股增加至249,157,000
股。
  (七)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
行权价格相应调整为16.02元/份,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应调整为10.67元/
股。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3年12月26日为预留授权日/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
对象授予81.1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2元/份;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八)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九)2024年1月1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
工作,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81.1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2元/份;2024年1
月18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2名激励
对象授予登记58.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6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
市日为2024年1月19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9,157,000股增加至249,744,000股。
  (十)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一)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十二)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3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可
行权的期限为2024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6日止。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十三)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
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次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四)2024年5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
由16.02元/份调整为15.98元/份,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67元/
股调整为10.63元/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五)2024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6月3日。
  (十六)2024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七)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63元/股调整为10.55元/股,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5.98元/份调整为15.90元/份。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
相应的报告。
  (十八)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
了相应的报告。
  (十九)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于次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二十)2025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二十一)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
单、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十二)2025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关于2023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
示性公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可行权的期限为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6年5月6日止;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可行权的期限为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止。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十三)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次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
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十四)2025年5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
行权价格由15.90元/份调整为15.82元/份,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二十五)2025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6月4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
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因此回购注销3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148万股。
  (二)回购股票种类
  股权激励限售股(A股)。
  (三)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014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
部分回购注销0.9809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激励计划实际完成首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
票数量219.20万股的0.4475%,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251,647,872股的0.0040%;预留
授予部分回购注销0.0339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激励计划实际完成预留授予登记限制
性股票数量58.70万股的0.0578%,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251,647,872股的0.0001%。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减少0.9809
万股;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减少0.0339万股;在不考虑其他
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前提下,公司总股本将由251,647,872股减少为251,637,724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51,647,872元减少为251,637,724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47元/股(调整后),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06,249.56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减资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
未在此期间对公司主张权利。
  (六)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报告号为“天健验20253-43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5年6月4日止,
贵公司以货币资金支付了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106,249.56元,已减
少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10,148.00元,减少资本公积合计人民币96,101.56元。
  (七)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2025年7月9日公司已
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1,647,872
股减少为251,637,724股,注册资本将发生相应变化,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备案。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1,647,872股变更为251,637,724股,公司股权
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6,866,431   70.28%     -10,148   176,856,283   70.2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4,781,441    29.72%       0       74,781,441    29.72%
  三、总股本      251,647,872   100.00%    -10,148   251,637,724   100.00%
  注: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处于自主行权期间,激励对象行
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微微女士和郭旭辉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数
量不变,但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微微女士和郭旭辉先生合计持股比例从70.28%被动减少至
出具的结果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
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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