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Ways Electron Co.,Ltd.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 299 号)
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伟时》(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144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伟时电子”、“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发行人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
师”)对反馈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就需要发行人及各相关中
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和核查的有关问题逐项落实,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
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专有名词与《伟时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
义相同。在本回复报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加粗、不加粗): 审核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对审核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的修改、
楷体(加粗):
补充
目 录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动资金,将新增 433 万件轻量化结构件和 185 万件新型车载背光显示模组的生
产能力。2)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包括“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
目”,用于背光显示模组及智能显示组件的扩产,预计完工时间经过多次延期,
从 2022 年 9 月延期至 2025 年 10 月。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轻量化结构件和新型车载背光显示
模组是否已量产,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的联系与区别,说明
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产品、新技术,募集资金是否投向主业;(2)前次募
投项目多次延期的原因,相关因素是否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目前前募的建
设进展及如期完工的可能性;结合募投项目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前募延期的原
因、相关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差异,说明本
次募投项目建设是否具有必要性,是否存在投向前募的情况;(3)结合公司现
有产能及新增产能情况、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市场竞争格局、同行业公司产
能及扩产情况、公司在手订单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
产能消化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轻量化结构件和新型车载背光显示模组是否已量产,
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的联系与区别,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
涉及新产品、新技术,募集资金是否投向主业
(一)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轻量化结构件及新型车载背光显示模组均已量产
结构件系公司主营业务产品背光显示模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显示模组起
支撑、固定、散热作用,并进一步影响显示模组的重量、应力强度、自身结构
及与外部连接的稳定性。轻量化结构件则系以镁合金为主要材质的结构件产品,
在优化结构件功能表现的同时,进一步实现了结构件乃至整体模组的减重。
特征 轻量化结构件 传统结构件
主要材质 镁合金 铝合金 钢材/铝材
密度低,钢性好,在保
密度较高,同等规格下 密度较高,同等规格下
重量 证应力强度的同时能实
重量较镁合金重 重量较重
现同等规格下重量最轻
普通高压成型,能够 冲压成型,仅支持简单
半固态射出成型,能够
制造工艺 支持一定的复杂结构 结构折弯成型,不可进
支持复杂结构成型
成型 行复杂结构成型
随着车载显示屏轻量化趋势的加速,轻量化结构件在显示模组中的需求及
重要程度不断攀升,客户亦相应对轻量化结构件的工艺、质量、供货稳定性等
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正是公司基于行业轻量化发展趋
势以及保障核心组件供应的考虑,向产业链上游零部件环节进行的拓展延伸。
因此,项目规划的轻量化结构件产品将主要用于公司自身显示模组产品的生产。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合计已有 4 款搭载自产轻量化结构件的显示
模组产品实现量产、对应 5 款轻量化结构件。相关情况如下:
显示模组产 对应轻量化结
注 尺寸 注 客户 开始量产时间 终端品牌
品编码 构件编码
N15.6
双屏 N2 * 2024 年 *
F15.6 15.6 英寸 F1 * 2025 年 *
H17.3 17.3 英寸 H2 * 2025 年 *
B14.6 14.6 英寸 B1 * 2025 年 *
注:为方便区分及理解,简化了料件编码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不同款式的轻量化结构件产品,在材料、生产工艺上
并无差异,均采用镁合金材料、基于半固态射出成型工艺进行制造,差别仅在
于使用了不同的模具、以适配客户对于具体形状/尺寸的定制化要求。
件的收入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1-3月
搭载自产轻量化结构件的显示模组产品收入 8,059.23 2,842.30
注
其中:轻量化结构件收入贡献 980.28 431.14
注:收入贡献按照显示模组成品销售量*轻量化结构件单价推算
同期,上述量产轻量化结构件的产量及最终随显示模组产品实现销售的数
量如下:
单位:万件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1-3月
量产轻量化结构件的产量 8.14 4.25
随显示模组产品实现销售的数量 6.88 3.55
背光显示模组本身即是公司现有核心主营业务产品,不过,公司现有产品
仍主要聚焦于传统技术及中型尺寸,而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背光显示模组产品,
则为 Mini-LED 及超大屏技术相关产品、与现有主流产品存在技术代际上的更
新,以顺应当前显示模组产品的技术发展趋势。
Mini-LED 及超大屏背光显示模组均为报告期内已量产产品,报告期各期,
Mini-LED 及超大屏背光显示模组产品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Mini-LED车载背光显示模组产品销售金额 7,971.04 5,455.56 336.23
注
超大屏 1车载背光显示模组产品销售金额 16,907.14 8,785.28 1,116.04
注2
合计销售金额 19,498.23 10,432.10 1,187.15
合计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9.69% 6.72% 0.88%
注:1、此处定义超大屏为 17.7 英寸以上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募投项目所规划的 Mini-LED 及超大屏背光显示模组
与上述报告期已量产的同类产品在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上并不存在差异,项目
的实施主要系为了实现上述产品的产能及技术开发的聚焦、提供更为充分的场
地及空间配置。
(二)本次募投项目所规划产品均为公司现有产品或其重要零组件,募集
资金符合投向主业的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建成并完全达产
后,规划实现年产 433 万件轻量化结构件、185 万件新型车载背光显示模组的
生产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主营背光显示模组业务,并长期以车载领域为主要聚焦。
报告期各期,公司车载背光显示模组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 91,799.54 万元、
产产品。
轻量化结构件则指代以镁合金等轻量化金属为材质的结构件产品。如前所
述,结构件系车载背光显示模组产品的重要零组件,对显示模组起到支撑、固
定、散热作用,并进一步影响显示模组的重量、应力强度、自身结构及与外部
连接的稳定性。同时,本次项目所生产的轻量化结构件亦均将用于公司自身显
示模组产品的生产或与显示模组产品搭配销售: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
合计已有 4 款搭载上述自产轻量化结构件的显示模组产品实现量产、对应 5 款
轻量化结构件,2024 年及 2025 年 1-3 月所述量产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万元、431.14 万元。因此,本次募投项目规划轻量化结构件的生产,属于向现
有主营业务上游的拓展、与现有主营业务紧密相关并具有高度协同性。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均为公司已量产产品。其中,新型车载背光
显示模组产品属于公司所从事的背光显示模组主营业务范畴,且本次募投项目
所规划的新型车载背光显示模组与报告期已量产的同类产品在核心技术及生产
工艺上并不存在差异,而轻量化结构件则系背光显示模组的重要零组件,属于
向现有主营业务上游的拓展、与现有主营业务紧密相关并具有高度协同性,且
已实现量产销售。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均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的要求。
二、前次募投项目多次延期的原因,相关因素是否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
目前前募的建设进展及如期完工的可能性;结合募投项目产品市场需求情况、
前募延期的原因、相关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
差异,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是否具有必要性,是否存在投向前募的情况
(一)前次募投项目多次延期具有合理性,相关因素不会影响本次募投项
目实施,目前前募建设进展顺利,预计可如期完工
实施
(1)2022 年 8 月第一次延期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将“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预定
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 年 9 月”调整至“2024 年 9 月”,主要原因系:
本项目规划进度系 2018 年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时制定,当时下游市场需求以
中小尺寸产品为主,且仅计划使用公司当时已有厂区的空余空间实施。随着车
载显示行业大屏化的普及,公司产品尺寸逐渐向以中大尺寸为主演变,产品的
大型化趋势导致生产线场地、仓储和周转所需空间显著增加,至公司 2020 年完
成上市时,已有厂区的剩余空间已不足以完成项目建设。同时,为主动融入车
载背光显示行业大屏化发展的趋势,公司拟在项目中增加大尺寸背光显示模组
产品的产能,相应需配置更大规格的机器设备,从而进一步加剧了本项目实施
空间的不足。因此,公司需要额外购置新土地新建厂房、仓库以拓展生产空间、
实施本项目。
因此,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落实新地块所需时间、项目合理建
设周期,经审慎研究,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 年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将“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 年 9 月”分别调整至“2023 年 12 月”
及“2023 年 6 月”,主要原因系:
受国内外宏观环境影响,项目初始实施阶段人员出行及物流运输均受到
限制,上述项目的设备选型、购置和安装较原计划有所延迟。公司结合实际
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将“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均已在公司规划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2023 年 2 月第二次延期
经与相关政府部门持续沟通,公司最终于 2023 年 1 月方通过竞拍方式取得
了用于“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的新增生产用地,并于
第 3009829 号)、解决项目实施空间不足的问题。
基于取得新地块的时间节点,结合合理的建设周期预估,公司相应将本项
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 年 9 月”调整至“2025 年 10 月”。
(3)上述因素不会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
“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的延期原因不会影响本次
募投项目“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实施,具体如下:
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并非公司原有的厂区,不存在实施空间受限的情形。
于轻量化结构件的紧迫需求,公司已租赁厂房、提前购置关键工艺设备,实
现了轻量化结构件的量产;同时,本次募投项目推进顺利,厂房建设、设备
采购、人员配置等均按计划进行,前次募投项目延期因素不会影响本次募投
项目的实施。
截至 2025 年 4 月末,“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已签
署采购合同金额累计达到 34,171.58 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94.79%,
其中已实际支付 28,066.26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达到 77.85%。该项目已完
成厂房主体工程建设及装修工作,目前正处于设备购置阶段,预计可按照规划
于 2025 年 10 月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前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系实施空间不足所致,并非产品需求因素的
影响;同时,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产品系针对于 Mini-LED 及超大屏技术、相
较于前次募投项目产品存在技术升级,符合当前市场需求并具备更佳的毛利率
指标及变化趋势,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投向前募的情况
滑所致
如前所述,前次募投项目因初始规划时间较早,导致公司 2020 年完成上市
时,已有厂区的剩余空间已不足以完成项目建设。此外,受行业大屏化趋势推
动,公司拟在项目实施中增加大尺寸背光显示模组产品的产能规划,相应需配
置更大规格的机器设备,从而进一步加剧了本项目实施空间的不足。
经与相关政府部门持续沟通,公司最终于 2023 年 1 月通过竞拍方式取得了
用于“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的新增生产用地,并于
第 3009829 号)、解决项目实施空间不足的问题,并于其后正式启动项目建设。
截至 2025 年 4 月末,“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项目
建设按计划正常推进,已完成厂房主体工程建设及装修工作、并正进行相关设
备的购置,募集资金累计使用进度已达到 77.85%,预计可于 2025 年 10 月前如
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综上,前募延期主要系由于实施空间不足、需新增实施地点,并非产品需
求下滑所致。
相较于前次募投项目产品存在技术升级,并非简单重复建设
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包括轻量化结构件及新型车载背光显示模组,其中,
背光显示模组同样为前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类别。
不过,公司前次募投项目规划的显示模组,均仍以当前主流技术路线为主、
与现有产品相同,即采用常规型号 LED 灯珠、并采取“侧发光式”发光方法,
项目的实施相应系针对现有主流产品的产能拓展。而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显示
模组产品,则系针对于 Mini-LED 技术,在该技术模式下,背光显示模组将采
用微型 LED 灯珠、并实现了“直下式”的发光结构,与传统产品属于不同的技
术代际。
同时,本次募投项目亦包括超大尺寸显示模组产品。此类产品以超大屏技
术为基础,在高辉度、均一性光亮保持方面以及配合异形曲面加工方面有着更
高的技术复杂度及工艺要求,对应公司核心技术中的“大型背光开发”、“异
形曲面背光源”,所应用的核心技术亦明显区别于其他尺寸产品。前次募投项
目中,虽同样存在超大尺寸产品,但其产能占比极小、非项目规划重点。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的具体比较如下:
对比维度 前次募投项目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
主要聚焦于传统LED背光显示技术:
针对Mini-LED背光显示技术:
①采用常规尺寸LED灯珠
①采用微型LED灯珠
②采用“侧发光式”发光原理,由
技术差异 ②采用“直下式”发光原理,LED灯
大致20-30颗LED灯珠组成灯条作为
珠直接绑定至FPC上,形成整面灯板
光源,需导光板材料进行光的传导
作为光源、不再需要导光板
及扩散
针对大型及超大尺寸背光显示模组产
主要聚焦于中小型尺寸背光显示模组
品,此类产品在高辉度、均一性光亮
产品,虽同样存在超大尺寸产品,但
保持方面以及配合异形曲面加工方面
占比极小;
规格差异 有着更高的技术复杂度及工艺要求;
在项目新增的车载背光显示模组产能
在项目新增的车载背光显示模组产能
中,17.7英寸以上规格产能占比仅
中,17.7英寸以上规格产能占比达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显示模组产品相较于前次募投项目产品存在技
术代际区别,并非简单重复建设。
Mini-LED 背光技术在不改变传统 LCD 的“后端背光显示模组(提供光源)
+前端液晶显示(显示画面)”的显示结构的前提下,通过减小 LED 尺寸与缩短
LED 间距、采用“直下式”发光方式等,达致“薄膜化、微小化、分区化”优
势,并实现对比度、亮度、色彩还原效果的提升,能够满足目前市场高端显示
方案所需的显示效果。Mini-LED 终端应用场景丰富,在车载显示、电视、笔记
本电脑、VR 等领域均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而凭借亮度高、对比度强、功耗低、
可曲面显示及易大型化等显著优势,并规避了 OLED 长期存在的烧屏、亮度不
足、成本高等痛点,Mini-LED 正逐步赢得下游车企青睐、成为车厂高端显示的
首选方案。根据 TrendForce 集邦咨询预测,2028 年 Mini-LED 背光显示模组在
车用领域的渗透率将达到 6%,相比 2024 年 0.5%的渗透率增长约 10 倍。
超大屏技术则在传统背光显示技术基础上,对背光显示的高辉度、均一性
光亮保持以及配合异形曲面的加工提出了较高的技术要求,相应形成了技术门
槛。市场应用及前景方面,在特斯拉、比亚迪、理想等新能源车企开始采用 15-
院数据统计,2024 年 1-8 月,中控屏尺寸占比方面,15 英寸及以上的大屏幕占
比为 17%;10 至 15 英寸的屏幕占比为 68%;而 7 至 10 英寸的屏幕占比为 15%。
大屏化已成为车载显示屏主流趋势。
大于 10 英寸小 大于 7 英寸小
时间/尺寸 大于 15 英寸 小于等于 7 英寸
于等于 15 英寸 于等于 10 英寸
数据来源:盖世汽车研究院智能座舱配置数据库;盖世汽车研究院分析
综上,Mini-LED 及超大尺寸产品均适配于车载显示行业当前主流发展趋势。
报告期各期,公司 Mini-LED 及超大尺寸车载背光显示模组产品毛利率具
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Mini-LED车载背光显示模组 * * *
注
超大尺寸 车载背光显示模组 * * *
其中:35英寸以上产品 * * *
车载背光显示模组整体 10.57% 16.98% 18.20%
注:此处定义超大尺寸为 17.7 英寸以上
如上表所示,公司超大尺寸车载背光显示模组产品毛利率均优于背光显示
模组整体毛利率,其中,35 英寸以上产品具有更为优异的毛利率表现。
而受限于的量产规模化,Mini-LED 产品毛利率指标相对较低,但随着产量
的提升,报告期内呈现出持续的优化态势,2024 年,Mini-LED 产品毛利率为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拟规划的 Mini-LED 及超大尺寸产品在报告期内具有
更佳的毛利率表现及变化趋势,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优化产品结构及整体
毛利率表现、具有其必要性。
综上所述,前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系实施空间不足、需新增实施地点所致,
并非产品需求因素的影响。同时,针对于两次募投项目均规划的显示模组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产品系针对于 Mini-LED 及超大屏技术、相较于前次募投
项目产品存在技术升级,并非简单重复建设。此外,Mini-LED 及超大尺寸产品
符合当前车载显示市场主流需求趋势,且在报告期内已展现出相较其他产品更
佳的毛利率指标及变化趋势,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投向前募
的情况。
三、结合公司现有产能及新增产能情况、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市场竞争
格局、同行业公司产能及扩产情况、公司在手订单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
新增产能的合理性,产能消化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次募投项目“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
析如下:
(一)项目规划的轻量化结构件新增产能具有合理性、产能消化不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在本次募投项目启动实施并达致当前量产状态之前,公司未配置轻量化结
构件产能,故不涉及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指标情况。
并量产前,公司主要通过外购方式应对上述需求
伴随汽车轻量化趋势的演进及发展,车载显示屏轻量化诉求随之增加,相
应地,客户订单中要求显示模组产品搭载轻量化结构件的需求及比例亦显著提
升。报告期各期,公司搭载有轻量化结构件的显示模组产品销售金额、销售数
量均实现了显著的增长,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万件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搭载轻量化结构件的显示模
组销售金额
同比增速 90.19% 182.09% -
搭载轻量化结构件的显示模
组销售数量
同比增速 170.15% 102.09% -
不过,在本次募投项目启动实施并达致当前量产状态之前,公司仅拥有适
配于钢/铝材质的传统结构件的生产能力,未针对性配置轻量化结构件产能,故
公司主要通过外购形式满足上述轻量化结构件的需求。报告期各期,公司外购
的轻量化结构件金额、数量同样实现显著的增长,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万件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外购轻量化结构件金额 11,178.52 6,654.27 3,068.48
同比增速 67.99% 116.86% -
外购轻量化结构件数量 263.83 110.18 54.06
同比增速 139.44% 103.81% -
公司已有多款自产轻量化结构件产品进入量产状态,实现了轻量化结构件“自
产”对“外购”的逐步替代
正是洞悉行业轻量化趋势的显著变化以及轻量化结构件渗透率增长的明确
趋势,并基于保障结构件供应稳定性、及时性的考虑,公司决议投资本次募投
项目、实现轻量化结构件的自产。
截至目前,虽然本次募投项目的厂房仍处于建设过程中,但为了应对下游
客户对于轻量化结构件的紧迫需求,公司已首先通过租赁淮安市淮安区经济开
发区昆淮智创园内的厂房、购置部分半固态注射成型机及后续配套的整形、
CNC、精修和钝化等工艺设备,提前形成了小规模的生产能力。截至本报告出
具日,已有 4 款搭载自产轻量化结构件的显示模组产品实现量产、对应 5 款轻
量化结构件,显示出下游需求兑现节奏较快。
随着后续轻量化结构件使用比例的进一步提升、项目量产能力的逐渐形成
及释放,公司也将逐步实现轻量化结构件“自产”对“外购”的替代。在此基
础上,公司也将完整实现冲压工艺、注塑成型工艺、半固态成型工艺等结构件
制造工艺的全面掌握,进而具备自产全部类型显示模组结构件的能力。
格型号的车载显示模组产品,公司在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领域的市场地位、现有
的销售体量将为轻量化结构件的产能消化提供必要保障
作为背光显示模组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轻量化结构件产
品亦将主要用于公司自身显示模组产品的生产,以提升显示模组的轻量化、应
力强度及稳定性,满足下游客户的针对性需求。
①车载显示竞争格局稳定,公司优势市场地位将为轻量化结构件产能消化
提供重要支撑
公司是全球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领域领先企业之一,根据 CINNO Research 统
计数据,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背光显示模组出货量排名全球前三。此外,根
据 Omdia 数据,2024 年全球车载显示面板前装市场出货量达 2.02 亿片,同比增
长 9.5%,而公司 2024 年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销量同比增长 26.7%,公司在竞争中
保持稳定行业地位的同时,市场份额亦有所提升。
与此同时,公司拥有车载显示领域核心客户群体、相应对市场地位形成了
有利支撑。2024 年度,公司第一大客户为天马集团、处于车载显示面板行业领
先地位。近年来,天马集团增长趋势明显,市场份额于 2020 年超越日本显示器
集团、位居车载显示面板行业市场份额首位。根据 Omdia 数据显示,2024 年度
天马集团以 18%的出货量份额继续位列全球前装车载显示市场首位,第二至五
位分别为京东方、友达光电、日本显示器以及 LGD,以上五位合计占据了全球
大客户。
②公司自身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销量规模将为轻量化结构件产能消化提供直
接保障
基于自用的目的,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轻量化结构件未来需求,在较大程
度上取决于公司车载背光显示模组产品的销量规模。
下,1 件车载背光显示模组存在搭配至少 1 件结构件的需求,并假设未来轻量
化结构件在车载背光显示模组结构件使用需求中的渗透率为 30%比例,并保守
估计公司未来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销量保持 2024 年度规模 1,583.39 万件,则所需
的轻量化结构件数量已达到 475 万件、超过本次新建项目所单独增加的 433 万
件轻量化结构件产能。同时,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公司已取得定点通知书且尚
待进入量产阶段的项目,其生命周期预计需求量合计为 4,015.10 万件,若以 5
年产品生命周期计算,将贡献每年 803.02 万件的产品需求。而随着轻量化结构
件自产能力的逐步形成,预计在公司上述未来量产的定点项目中、使用自产轻
量化结构件的比例将显著增加,因此,如假设在上述未来量产的定点项目中轻
量化结构件的渗透比例为 50%,则未来每年亦将增加约 400 万件的轻量化结构
件需求、进一步对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有力支撑。
募投项目所规划产能规模较为谨慎
根据公开信息检索,同行业或汽车产业链相关公司中,靖江永盛、春秋电
子、星源卓镁、宝武镁业等均于近期新增布局汽车零部件相关镁铝合金产品产
能,具体如下:
公告或开 投资金额
公司名称 项目 产能规模 产品用途
工年度 (万元)
年产300万套汽车 汽车动力总
用高强度大型镁 成、汽车显示
星源卓镁 2025年 70,000 300万套
合金精密成型件 系统、汽车中
项目 控台等零部件
MiniLED显示背 镁合金压铸
光源、屏体及铝 件15,000吨
靖江永盛 2024年 350,000 车载显示屏体
镁合金压铸件产 铝合金压铸
注
业化项目 件5,000吨
年产500万套汽车 车载中控屏结
春秋电子 2022年 41,237 500万套
电子镁铝结构件 构件
年产1,500万件镁
合金中大型汽车
中大件汽车零
宝武镁业 2022年 零部件暨镁铝合 64,620 1,500万件
部件
金创新研发中心
项目
注:如按照每件结构件产品 1kg 净重测算,合计相当于约 2,000 万件产能规模
如上表所示,随着近年来汽车轻量化趋势的发展,相关行业企业均增加对
于车载显示或汽车零部件镁铝合金产品的产能或研发布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
针对性新增轻量化结构件产能符合行业当前的共同趋势。同时,相较于表中所
列示企业的扩产规模,公司本次单独规划新增的 433 万件轻量化结构件产能规
模亦较为谨慎。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轻量化结构件不涉及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
况,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并量产前,公司主要通过外购方式应对汽车轻量化趋
势下对轻量化结构件的需求,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补足了公司轻量化结构件的
自产能力,截至目前已有多款自产轻量化结构件产品进入量产状态、实现了轻
量化结构件“自产”对“外购”的逐步替代。同时,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轻量
化结构件将以自用为主、可应用于公司所有规格型号的车载显示模组产品,公
司在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领域的市场地位将为其产能消化提供重要支撑,考虑公
司现有的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销售体量、未来新增量产定点项目带来的增量需求
及更高的轻量化结构件渗透比例,公司自用需求即足以覆盖本次单独新增的轻
量化结构件产能。此外,新增布局车载领域的轻量化结构件产能亦符合行业的
共同趋势,且相较其他公司同类产品扩产规模,项目所规划产能规模较为谨慎。
故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轻量化结构件新增产能具有合理性、产能消化不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二)项目规划的新型车载背光显示模组新增产能具有合理性、产能消化
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流产品,系针对于不同技术代际产品,并非重复建设,整体新增产能较小
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背光显示模组产品,系针对于 Mini-LED 及超大屏技
术相关产品、与现有主流产品存在技术代际上的差异,并非同类产能的简单重
复建设。
同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背光显示模组产能为 2,960 万件/年,其中,车
载背光显示模组规划产能 1,500 万件。此外,前募拟新增车载背光显示模组产
能 1,045 万件,合计 2,545 万件,本次募投项目规划新增 185 万件车载背光显示
模组产能。
因此,公司不会因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而显著增加显示模组产品的产能消
化风险。
持续增长,定点项目储备充足,前募及本募的新增产能消化不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
如前所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背光显示模组产能为 2,960 万件/年,其中,
车载背光显示模组规划产能 1,500 万件/年。
而 报 告 期 各 期 , 公 司 车 载 背 光 显 示 模 组 销 量 分 别 为 1,293.01 万 件 、
保持可观的增长趋势。
前募以及本募陆续投产后,预计将新增车载背光显示模组产能合计 1,230
万件。
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公司已取得定点通知书且尚待进入量产阶段的项目,
其生命周期预计需求量合计为 4,015.10 万件,若以 5 年产品生命周期计算,
将贡献每年 803.02 万件的产品需求,能够覆盖新增车载背光显示模组产能的
为产能消化提供有效支撑。
综上,公司车载背光显示模组当前产能利用率保持高位、在手定点项目需
求充足,即便不考虑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前募所存在的差异,前募及本募新增
产能消化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组领域的市场地位将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产能消化提供必要保障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智能座舱的快速增长,车载显示市场保持可观增速,
根据 Omdia 数据显示,2023 年及 2024 年,全球车载显示面板前装市场出货量
分别达 1.84 亿片、2.02 亿片,同比增长 9.5%。同时,按 Global Market Insights
预计,2032 年全球车载显示领域市场规模将达到 350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此外,公司已是全球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领域领先企业之一,根据 CINNO
Research 统计数据,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背光显示模组出货量排名全球前三。
而若基于 Omdia 数据车载显示面板前装市场出货量、按照 1 片车载显示面板对
应 1 块背光显示模组计算,公司车载显示模组占前装市场出货量比例由 6.42%
上升至 7.84%、市占率保持增长,在竞争中保持稳定行业地位的同时,市场份
额亦有所提升。
与此同时,公司拥有车载显示领域核心客户群体、相应对市场地位形成了
有利支撑。2024 年度,公司第一大客户为天马集团、处于车载显示面板行业领
先地位。近年来,天马集团增长趋势明显,市场份额于 2020 年超越日本显示器
集团、位居车载显示面板行业市场份额首位。根据 Omdia 数据显示,2024 年度
天马集团以 18%的出货量份额继续位列全球前装车载显示市场首位,第二至五
位分别为京东方、友达光电、日本显示器以及 LGD,以上五位合计占据了全球
大客户。而通常而言,汽车产业链具有较为明确的专业分工及层级体系,且出
于质量及供货稳定性的考虑,严格的供应商认证体系及准入门槛贯穿全产业链,
供应体系频繁变动及切换的成本及风险较高,从而使得汽车产业链竞争格局能
够保持相对稳定。故现下所拥有的优质客户群体将相应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
的需求支持,保障公司的产能消化。
亦较为谨慎
近年来,基于对产业趋势及市场需求的研判,部分行业内竞争对手如翰博
高新、隆利科技、靖江永盛以及下游企业南极光等均积极进行 Mini-LED 等新
型显示技术产品的产能扩张布局,上述企业产能扩张情况如下表所示:
新增背光显
公告
公司名称 募投项目名称 示模组产能 应用领域
年份
(万片)
新增背光显
公告
公司名称 募投项目名称 示模组产能 应用领域
年份
(万片)
MiniLED 显示背
光源、屏体及铝镁 注
靖江永盛 2024 年 600 应用于车载类产品
合金压铸件产业化
项目
南极光 Mini/Micro-LED 包括车载、平板电脑、笔记
(300940) 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本电脑、显示器及智能穿戴
年产 900 万套 mini
翰博高新 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
(301321) 脑、VR、车载屏幕等领域
(一期)
中大尺寸
MiniLED 显示模 应用于车载类、显示器类产
隆利科技 组智能制造基地项 品
(300752) 目
Mini-LED 显示模 应用于 车载 类、平板/NB/显
组新建项目 示器类、智能穿戴类产品
注:600 万片为 Mini-LED 产品产能,同时包括 1,500 万片传统背光显示模组产能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仅新增 185 万件显示模组产能规模,且其中包含了超大
屏显示技术产品部分。故相较于上述可比公司、下游企业的产能扩张规模,公
司本次募投新增产能规划较为谨慎。
在车载领域,基于供应链管理成本及效率的需要,客户通常采用高频、滚
动订单的方式进行下单及采购,故订单周期通常较短、时效性较强,一般仅覆
盖 2-3 周左右的采购需求。在此情况下,供应商通常根据项目定点对项目产能
及产量进行规划。
定点是指供货企业被汽车整车厂商或汽车零部件厂商确定为特定项目批量
供应商的合作方式,是汽车行业主流的订单获取方式。根据交易惯例,下游客
户会针对项目需求和供应商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并选择最合适的零部件供应
商指定为相关项目的定点供应商、以保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高效性。获得项目
定点后,供应商才会进入批量生产、供货阶段。
Mini-LED 技术方面,本次募投项目将新增不少于 156 万件/年 Mini-LED 显
示模组产能规模,同时,公司现有 Mini-LED 产品产能规模约 30 万件/年、合
计将达致 186 万件/年的 Mini-LED 产品产能规模。而截至 2025 年 3 月末,针对
公司已取得定点通知书且尚待进入量产阶段、并已明确全生命周期的项目,其
生命周期预计需求量合计为 1,496.12 万件,假设各项目平均生命周期 5 年,则
年均需求量为 299.22 万件,足以覆盖未来 186 万件/年的产能规模。
超大屏技术方面,本次募投项目将新增 29 万件/年超大尺寸显示模组产能
规模,同时,公司现有超大尺寸产品产能规模约 43 万件/年、前次募投项目达
产后将新增 15 万件/年的产能规模,合计将达致 87 万件/年的超大尺寸产品产
能规模。而截至 2025 年 3 月末,针对于 17.7 英寸以上规格产品,公司已取得定
点通知书、且尚待进入量产阶段的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需求量合计为 502.02 万
件(剔除已于 Mini-LED 部分统计的数量),假设各项目平均生命周期 5 年,则
年均需求量为 100.40 万件,在不考虑现有产能已有利用的情况下,相关增量需
求即已高于未来 87 万件/年的合计产能规模。
此外,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已实现 Mini-LED 及超大屏显示模组产品一定规
模的量产、相关生产技术及能力已取得下游客户的验证及认可,且本次募投项
目规划的 Mini-LED 及超大屏显示模组在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上与上述已量产
产品并不存在差异,故基于相关经验及客户认可度的迁移,预计本次募投项目
新形成的生产能力将能够满足上述定点项目的生产及供应需求。
综上,公司车载背光显示模组产能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且本次规划新增
产能相较于现有及前募规划的产能、竞争对手的扩产情况均较小,同时,公司
在手定点项目预计需求显著高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而车载显示市场的持
续增长、稳定的竞争格局及公司在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领域的市场地位亦为本次
募投项目产品的产能消化提供必要保障。故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新型背光显示
模组新增产能具有合理性、产能消化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产品及技术与现有产品的联系与区别、最新量产情况;获
取发行人销售明细及相关产品的零件提交保证书,核实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
的量产进度及收入实现情况,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符合投向主业要求。
判断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存在不利影响;查阅发行人截至 2025 年 4 月末前
次募投项目合同台账、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判断前次募投项目如期完成的可能
性;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查阅公开信息,了解本募规划的显示模组产品
与前募的区别、相关市场需求情况;查阅发行人销售明细,核实 Mini-LED 及
超大尺寸产品报告期内的毛利率情况。
产能规划及利用率相关数据、定点项目需求信息,检索行业分析报告、其他公
司同类产品产能及扩产情况,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实本次募投项目新
增产能的合理性、产能消化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模组产品属于公司所从事的背光显示模组主营业务范畴、仅系基于主流产品的
技术升级,且报告期内相关产品已实现量产;轻量化结构件则系背光显示模组
的重要零组件,属于向现有主营业务上游的拓展、与现有主营业务紧密相关并
具有高度协同性,且已实现量产销售。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均符合募集资金
投向主业的要求。
品需求因素的影响,相关因素不会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且截至 2025 年 4
月末,前募资金使用及工程进度较高,按照规划于 2025 年 10 月前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可能性较高;同时,针对于两次募投项目均规划的显示模组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产品系针对于 Mini-LED 及超大屏技术、相较于前次募投
项目产品存在技术升级,并非简单重复建设。此外,Mini-LED 及超大尺寸产品
符合当前车载显示市场主流需求趋势,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不存在
投向前募的情况。
现有产能及其他公司扩产规模,本次募投项目规划新增产能较为谨慎;同时,
发行人在手定点项目预计需求、现有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销售体量均能够对本次
募投项目相关产品需求形成有效覆盖,而车载显示市场的持续增长、稳定的竞
争格局及公司在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领域的市场地位亦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产
能消化提供必要保障。故本次募投项目规划新增的产能具有合理性、产能消化
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
目预计将于 2026 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内部收益率 12.92%,静态回收期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及测算依据,结合前次募投
项目产能和投资金额的匹配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实际
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2)结合项目建设
期、现有资金余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说
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3)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情况,包括单价、销量、
毛利率、净利率等关键测算指标及确定依据,是否符合发行人现有业务及行业
发展趋势,效益测算是否审慎。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第 5 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及测算依据,结合前次募投项目产能和投资
金额的匹配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
出金额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及测算依据
本次募投项目“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计划总投资 61,651.59 万元,
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8,000.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合计 61,651.59 38,000.00
如上表所示,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建筑工程、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相关测算依据如下:
本项目拟新建厂房、仓库、办公楼、宿舍楼及配套等建筑,建筑面积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工程量(m2) 土建费用 装修费用 总投资额
合计 112,904.79 15,900.00 8,789.66 24,689.66
(1)土建费用
土建费用方面,公司已与工程服务商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次测算
土建费用与实际合同保持一致。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淮安市,近年其他上市公司在江苏省淮安市的
募投项目建筑工程土建造价与本项目对比如下:
建筑面积 土建费用 单位造价
上市公司 项目名称 2 2
(m ) (万元) (元/m )
可川科技 锂电池新型复合材料项目(一期) 47,747.13 11,279.34 2,362.31
江苏迈尔汽车铝铸零部件新产品开发
纽泰格 9,024.00 1,985.28 2,200.00
生产项目
公司 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 77,987.26 15,900.00 2,038.79
如上表所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工程土建费用按已签署合同测算,单
位造价与同地区其他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相比较为谨慎,具有合理性。
(2)装修费用
装修费用方面,公司参考历史装修单价及市场价格估算,具有合理性,具
体如下:
序号 名称 工程量(m2) 装修单价(元/m2) 装修费用(万元)
合计 71,301.43 8,789.66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按照场地不同用途估算对应的装修单价,项目综合装修
单价为 1,232.75 元/m2,与近年其他上市公司类似项目的综合装修单价对比情况
如下:
综合装修单价
事项 项目名称 装修内容
(元/m2)
南极光2022年向特 Mini/Micro-LED显示模
车间、仓库、办公 2,500.00
定对象发行股票 组生产项目
千级无尘生产车间、
配套车间(仓库)、
隆利科技2022年向 中大尺寸Mini-LED显示
宿舍/倒班房、配套办 1,869.38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模组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公区域、配套食堂及
门卫处
隆利科技2020年向 厂房、仓库及办公用
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房,其中生产厂房为 1,400.00
项目
转债 千级无尘室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 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
厂房、办公、宿舍 1,232.75
对象发行股票 件项目
注:上述数据摘自各公司公告文件或根据公告文件计算得出
如上表所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根据不同用途估算装修单价,项目整体的
综合装修单价与其他上市公司类似项目相比较为谨慎,具有合理性。
本 项 目 设 备 及 软 件 购 置 费 合 计 为 31,149.91 万 元 , 其 中 设 备 购 置 费 为
其中生产设备 564 台(套),检测设备 18 台(套),公辅/环保设备 14 台(套)
,
办公设备 90 套。设备及软件购置费测算具体依据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序 数
设备名称 型号 平均单价 金额 测算依据
号 量
一 主要设备
序 数
设备名称 型号 平均单价 金额 测算依据
号 量
CNC采购合同估
算,已签署合同的
采购均价为37.91万
元/台,估算单价合
理
已签署采购合同,
与合同金额一致
已签署采购合同,
与合同金额一致
已签署采购合同,
与合同金额一致
已签署采购合同,
与合同金额一致
已签署采购合同,
与合同金额一致
参考备选供应商报
价估算
参考备选供应商报
价估算
已签署采购合同,
与合同金额一致
小计 100 19,231.54
二 其他设备
小计 586 11,739.14
三 软件
小计 96 179.23
合计 782 31,149.91 -
注:“主要设备”指购置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设备
除主要设备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费用主要系根据已签署
采购合同、备选供应商的询价报价结果以及市场公开信息等综合考量测算得出,
具有合理性。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 2,032.30 万元,其中主要为土地使用费
及勘察设计费直接按照公司已签署的相关合同金额确定,工程监理费按建筑工
程费的 0.50%测算,均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前次募投项目产能和投资金额的匹配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
投资规模的合理性
前次募投项目“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产能设计包
括 1,595 万件背光显示模组、35 万件液晶模组及 55 万件显示组件,本次募投项
目“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产能设计包括 433 万件轻量化结构件、
两次项目背光显示模组产品的单位产能投入。
前次“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与本次“轻量化车载
新型显示组件项目”的背光显示模组产能设计具体对比如下:
产能规模(万件)
产品名称 型号
前次募投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
背光显示模组产品 8.0-10.5英寸 280 111
合计 1,595 185
如上表所示,本次募投项目的背光显示模组产品为 8.0 英寸及以上产品,
因此将前次募投项目中专用于 8.0 英寸以下产品的主要设备投资剔除后,与本
次募投项目对比分析,具体如下:
项目 前次募投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
设备投资金额(万元)(A) 21,821.22 5,090.00
年产能(万件)(B) 845.00 185.00
单位产能投入(元/件)(A/B) 25.82 27.51
注:上表中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投资金额系专用于显示模组生产,未包含用于轻量
化结构件生产的设备
如上表所示,针对与前次募投项目可比的背光显示模组产品,本次募投项
目的单位产能投入金额为 27.51 元,与前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投入不存在显著
差异,具有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产能设计包括 433 万件轻
量化结构件、185 万件背光显示模组,其中 185 万件背光显示模组需使用 185 万
件轻量化结构件,因此轻量化结构件产能设计合计为 618 万件。
本次募投项目轻量化结构件的单位产能投入与近年其他上市公司类似项目
对比如下:
项目 发行人 春秋电子 星源卓镁
年产300万套汽车用
轻量化车载新型 年产500万套汽车电
项目名称 高强度大型镁合金精
显示组件项目 子镁铝结构件项目
密成型件项目
产能(万件) 618.00 500.00 300.00
设备投资额(万元) 25,880.68 28,080.00 43,951.80
单位产能投入(设备投
资额/产能,元/件)
注 1:上述数据摘自各公司公告文件或根据公告文件计算得出;
注 2:上表中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投资额已剔除专用于显示模组生产的设备
星源卓镁项目的单位产能投入显著高于公司,主要原因系星源卓镁项目产
品包括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零部件、汽车显示系统零部件、汽车中控台零部件
以及其他中大型镁合金成型件,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类型有所差异。
春秋电子项目产品为汽车中控屏镁铝结构件,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较
高的可比性,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轻量化结构件的单位产能投入略低于春秋电子,
具有谨慎性及合理性。
(三)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8,000.00 万元,其中“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
组件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38,000.00 万元,此外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占募集资金 是否资本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总额比例 性支出
建筑工程 24,689.66 14,560.91 30.34% 是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31,149.91 23,203.51 48.34% 是
轻量化车载新型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032.30 235.58 0.49% 是
显示组件项目
预备费 843.93 - - 否
铺底流动资金 2,935.79 - - 否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20.83% 否
合计 71,651.59 48,000.00 100.00%
如上表所示,“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拟将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资
本性支出,不涉及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因此,本次募集资
金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10,000.00 万元,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比
例为 20.83%,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二、结合项目建设期、现有资金余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未
来资金需求等情况,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为 3 年,项目已于 2024 年开工建设,预计将于 2026
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此处测算至 2026 年末、即未来 2 年的公司资金
缺口。综合现有资金余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未来资金需求等情
况,公司未来 2 年目前的资金缺口为 54,445.10 万元,本次融资规模 48,000.00
万元具有合理性,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公式 金额
截至2024年末货币资金余额 A 48,962.86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余额 B 578.60
IPO募集资金余额 C 13,407.04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可自由支配的资金 D=A-B-C 34,977.22
未来两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预计 E 22,306.86
截至2024年末最低现金保有量 F 46,707.97
未来两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G 15,063.32
未来两年预计现金分红支出 H 4,697.41
项目 公式 金额
未来两年预计重大资本性支出 I 45,260.48
总体资金需求合计 J=F+G+H+I 111,729.18
资金缺口/剩余(缺口以负数表示) K=D+E-J -54,445.10
上表中主要项目的测算过程如下:
(一)发行人可自由支配的资金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10.11 0.02%
银行存款 48,374.15 98.80%
其他货币资金 578.60 1.18%
合计 48,962.86 100.00%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远期外汇合同保证金,属于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此外,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13,407.04 万元,该部分资金未来
将继续用于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属于可自由支配的资金。因此,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为 34,977.22 万元。
(二)未来两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预计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27.94 3,361.28 14,566.13
净利润 9,614.41 11,800.47 5,598.41
占比 194.79% 28.48% 260.18%
平均 161.15%
公司未来两年预计净利润测算过程如下:
期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复合增长率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13.18% 15.38% 29.31% 22.15%
如上表所示,受 2024 年增长率较高的影响,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营业
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22.15%。2025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回落
至 12.73%。因此,公司对未来收入增长率做出谨慎预测,本次测算假设公司
收入分别为 233,144.98 万元、268,116.72 万元。
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净利润率分别为 7.08%、7.53%、2.76%,受车载
领域产品毛利率下降影响,公司 2024 年净利润率有所下降,2025 年 1-3 月公
司净利润率为 2.98%、与 2024 年数值相当。因此,谨慎预计公司 2025 年至
年及 2026 年预计净利润分别为 6,438.17 万元、7,403.89 万元。
结合 2025 年及 2026 年预计净利润、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占
净利润比例的平均值 161.15%,测算可得公司未来两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预
计为 22,306.86 万元。
(三)最低现金保有量
最低现金保有量系公司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金额,以
应对客户回款不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员工薪酬、税费等短期付现成本。以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作为测算基础,更加符合公司报告
期末生产经营对于最低现金保有量的实际需求。结合经营管理经验、现金收支
等情况,测算假设最低保留三个月的现金支出,则公司截至 2024 年末最低现金
保有量为 46,707.97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计算公式 金额
报告期末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 C=B*3 46,707.97
(四)未来两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如前文“(二)未来两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预计”所述,基于未来公司营
业收入基数的提升以及谨慎考虑市场波动、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假设公司未
来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15%,未来两年最低现金保有量在 2024 年末的基
础上按同比例增长,则公司 2026 年末最低现金保有量为 61,771.30 万元,扣除
截至 2024 年末最低现金保有量金额 46,707.97 万元,则公司未来两年新增最低
现金保有量金额为 15,063.32 万元。
(五)未来两年预计现金分红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98.41 11,800.47 9,614.41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1,170.58 5,888.30 2,108.29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9,167.17
最近三年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 27,013.2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最近三年累计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
如上表所示,2022 年至 2024 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累计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 33.94%,假设公司未来两年的分红全部为现金分红、
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按照 33.94%进行测
算,同时,根据前文“(二)未来两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预计”测算,未来两
年预计净利润金额为 6,438.17 万元及 7,403.89 万元、合计 13,842.06 万元,
则可得出未来两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为 4,697.41 万元。
(六)未来两年预计重大资本性支出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未来两年预计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本次募投项目及
越南子公司投资。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为 61,651.59 万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
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57,871.87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投资内容 投资总额 是否资本性支出
建筑工程 24,689.66 是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31,149.91 是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032.30 是
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 资本性支出小计 57,871.87 -
预备费 843.93 否
铺底流动资金 2,935.79 否
非资本性支出小计 3,779.72 -
合计 61,651.59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在董事会之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 19,611.39 万元,董
事会之后仍需投入的资本性支出为 38,260.48 万元。
越南子公司计划投资总额为 1,500.00 万美元,扣除报告期内已投入的资
本金 500.00 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 7 计算,仍需投入 7,000.00 万元。
故公司未来两年预计重大资本性支出合计为 45,260.48 万元。
综上所述,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期、现有资金余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目前的资金缺口为 54,445.10 万元,公司
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本次融资规模 48,000.00 万元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情况,包括单价、销量、毛利率、净利率等关
键测算指标及确定依据,是否符合发行人现有业务及行业发展趋势,效益测算
是否审慎
(一)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建成后,预计税后内
部收益率为 12.92%、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8.36 年(税后,含建设期),相关效益
指标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算期
项目 建设期 运营期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T12 T13
营业收入 - - 19,923.60 39,847.20 69,732.60 99,618.00 99,618.00 99,618.00 99,618.00 99,618.00
营业成本 - - 18,471.11 33,293.10 54,720.29 76,147.48 76,147.48 75,903.15 75,886.71 73,803.73
税金及附加 - - 9.44 18.89 84.81 617.17 617.17 617.17 617.17 617.17
期间费用 - - 2,375.08 4,750.17 8,323.05 11,875.42 11,875.42 11,875.42 11,875.42 11,875.42
总成本费用 - - 20,846.19 38,043.26 63,043.34 88,022.90 88,022.90 87,778.57 87,762.13 85,679.14
利润总额 - - -932.04 1,785.05 6,604.45 10,977.93 10,977.93 11,222.26 11,238.70 13,321.69
所得税 - - 0.00 0.00 857.91 1,611.33 1,611.33 1,672.41 1,676.52 2,197.27
净利润 - - -932.04 1,785.05 5,746.55 9,366.60 9,366.60 9,549.85 9,562.18 11,124.42
(二)本次募投项目关键测算指标及确定依据合理,符合现有业务情况
本项目效益测算的关键测算指标及确定依据如下:
本项目营业收入的测算系以报告期内已投产产品或同类型产品的实际价格
为基础,结合市场情况,并根据计算期各年销量情况测算得出。项目建成后,
完全达产年的预计销售收入为 99,618.00 万元。
序 计算期
项目
号 T1 T2 T3 T4 T5 T6-T13
营业收入
(万元)
收入合计(万元) 7,141.60 14,283.20 24,995.60 35,708.00
收入(万元) 3,174.08 6,348.16 11,109.28 15,870.40
销量(万件) 52.00 104.00 182.00 260.00
轻量化结
构件
销量(万件) 21.20 42.40 74.20 106.00
收入(万元) 1,983.20 3,966.40 6,941.20 9,916.00
单价(元/件) 148.00 148.00 148.00 148.00
序 计算期
项目
号 T1 T2 T3 T4 T5 T6-T13
销量(万件) 13.40 26.80 46.90 67.00
收入合计(万元) 12,782.00 25,564.00 44,737.00 63,910.00
收入(万元) 3,108.00 6,216.00 10,878.00 15,540.00
英寸
Mini- 销量(万件) 22.20 44.40 77.70 111.00
LED
背光显示 类 收入(万元) 2,250.00 4,500.00 7,875.00 11,250.00
模组 17.7 单价(元/件)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英寸
销量(万件) 9.00 18.00 31.50 45.00
收入(万元) 7,424.00 14,848.00 25,984.00 37,120.00
超大 17.7
尺寸 英寸 单价(元/件) 1,280.00 1,280.00 1,280.00 1,280.00
类 以上
销量(万件) 5.80 11.60 20.30 29.00
(1)单价
本项目轻量化结构件产品销售单价测算依据如下: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价(元/件) 假设依据
选取已取得定点的、供应给*的
元/件作为假设
选取已量产的、供应给*的 17.3
轻量化结构件 10.5-17.7 英寸 93.60 英寸结构件产品单价 93.60 元/
件作为假设
选取已量产的、供应给*的双
本项目背光显示模组产品销售单价则主要参考报告期内各尺寸区间 Mini-
LED 背光显示模组产品销售均价确定,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价(元/件) 假设依据
报告期内,8.0-10.5 英寸 Mini-LED
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销售均价为
背光显示模组
参考价格区间低端,按 140 元/pcs
作为测算假设
报告期内,10.5-17.7 英寸 Mini-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价(元/件) 假设依据
异,不同产品价格整体介于 240 至
格区间低端、整体交易均价,按 250
元/pcs 作为测算假设
报告期内,17.7 英寸以上 Mini-LED
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销售均价为
盖的具体尺寸范围过大、导致整体
同尺寸产品均价的中位数 1,200 元
/pcs 作为参照,按 1,280 元/pcs 作
为测算假设
如上表所示,本次效益测算中,轻量化结构件产品单价参考同规格区间内
已量产或已取得定点(如该规格区间尚无已量产产品)的产品型号实际价格确
定,背光显示模组产品单价参考报告期内同类型产品销售均价确定,相关单价
假设具备合理性、与公司现有业务实际情况相符。
(2)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显示模组产品基本保持产
销平衡状态,具体如下:
产销率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背光显示模组 99.54% 99.09% 99.89%
智能显示组件 98.28% 100.38% 99.34%
同时,项目规划的轻量化结构件产品将主要用于公司自身显示模组产品的
生产、且公司现有的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销售体量足以覆盖其产能规模。
因此,假设本次募投项目计算期内产销率为 100%。
本项目生产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构成,各
成本测算方法如下:
(1)直接材料成本
根据本项目产品单价假设环节所选取的参考产品的材料耗用量,结合材料
采购单价,计算材料成本。
本项目效益测算中,各类别产品材料成本占收入的比例、及与公司报告期
内实际数据的对比如下:
项目 效益测算中材料成本占比 2024 年度公司实际材料成本占比
注
轻量化结构件 * *
背光显示模组 69.71% 63.51%
注:由于轻量化结构件自 2024 年二季度起开始有产品进入量产状态,故选取 2024 年 7-12
月数据作为参照数据
如上表所示,本次效益测算中,各类产品材料成本占比与 2024 年度公司相
关产品实际材料成本比相近,具有合理性。
(2)直接人工成本
根据项目规划人员,结合市场正常工资标准确定项目整体人工成本,并依
据人员属性进行人工成本分摊。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定员 935 人,其中管理人员 35 人,人均工资按 18
万元/年估算;技术人员 100 人,人均工资按 15 万元/年估算;生产人员 800
人,人均工资按 10 万元/年估算;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 14%估算。
(3)制造费用
折旧及摊销费用按照本次实际增加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用分类直线
折旧方法计算。本项目新建建筑物折旧年限取 20 年,残值率取 5%;机器设备
原值折旧年限为 10 年,残值率 5%;项目土地按 50 年摊销,软件按 5 年摊销,
其他资产按 5 年摊销,并依据成本属性进行成本分摊。
所需燃料和动力种类包括电力和水,项目完全达产年合计外购燃料及动力
费为 2,306.80 万元。
修理费根据拟购置固定资产原值的 1.5%估算,项目完全达产年修理费为
其他制造费用按营业收入的 0.5%估算。
据此测算,本次募投项目计算期内生产成本的计算过程及营业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计算期
序号 项目
建设期 运营期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T12 T13
本项目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 7%计取,在正常年份(指计
算期第 6 年至第 12 年,下同)计 332.47 万元;教育费附加按照应缴纳增值税
的 3%计取,另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
通知》(苏政发〔2011〕3 号),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由实际缴纳“三税”税
额的 1%提高到 2%,则教育费附加合计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 5%计取,计
据此测算,项目正常年税金及附加为 617.17 万元。
除相关人工成本、折旧摊销外,其他期间费用均参照公司报告期相关指标
值实际值进行假设,其中,其他管理费用按营业收入的 3.4%估算、总管理费用
按营业收入的 4.12%估算;其他研究开发费用按营业收入的 6.5%估算;其他销
售费用按年营业收入的 1.3%估算。
项目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效益测算估算比例 4.12% 6.50% 1.30%
由上表可知,效益测算运用的相关指标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本项目所得税税率以 25%计算,项目正常年所得税额为 1,672.41 万元。
(三)本次效益测算审慎,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上下游企业类似投资项目对
比如下:
项目 公司名称 年份 募投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 毛利率 净利率
南极光 Mini/Micro-
Mini/Micro-LED显
(300940 2022年 LED显示模组 18.80% 6.73%
示模组
) 生产项目
年产900万套
翰博高新
Mini-LED灯 Mini-LED显示模
背光 (301321 2023年 20.62% 7.38%
板等项目(一 组
显示 )
期)
模组
中大尺寸
类似
Mini-LED显 中大尺寸Mini-
项目 2022年 20.10% 10.02%
隆利科技 示模组智能制 LED显示模组
(300752 造基地项目
) Mini-LED显
Mini-LED显示模
组
目
春秋电子 年产500万套
汽车电子镁铝结构
轻量 (603890 2022年 汽车电子镁铝 28.02% 17.15%
件
化结 ) 结构件
构件 年产300万套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
星源卓镁
类似 汽车用高强度 成零部件、汽车中
(301398 2025年 29.56% 14.15%
项目 大型镁合金精 控台零部件、汽车
)
密成型件项目 显示系统零部件
毛利率范围
伟时电子 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 背光显示模组及轻
(605218) 组件项目 量化结构件
由上表可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达产后毛利率为 23.56%,净利率为
公司募投项目预测毛利率略高于南极光、翰博高新和隆利科技的背光显示
模组相关项目,主要系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同时规划有轻量
化结构件及显示模组产品,且显示模组产品均相应搭载了自产的轻量化结构件、
零组件内置化率高于上述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预测毛利率略低于春秋电子和星源卓镁的相关结构件产品,
主要系结构件类型及在汽车中应用领域的差异,如星源卓镁项目产品还包括新
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零部件等中大型镁合金成型件、应用于电驱系统等动力构件
领域,而公司项目所规划结构件则聚焦于车载显示领域。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关键指标的确定依据合理,符合发行人现有
业务的实际情况,测算结果与行业内类似项目具有可比性,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审慎。
四、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第 5 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关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之“五、关
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适用第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
进行逐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序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核查意见
号
(一)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
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
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
不超过人民币 48,000.00 万元(含 48,000.00
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
万元),其中“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
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
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38,000.00 万元,补充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
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
显示组件项目”拟将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资
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
本性支出,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规模
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
为 10,000.00 万元,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额的比例为 20.83%,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
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的 30%。
相关的研发投入。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
(二)金融类企业可以将募集资金全 人不属于金融类企业,不适用上述规定,且
部用于补充资本金。 不存在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的情
形。
(三)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本次
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 募投项目“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
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 拟将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资本性支出,不涉
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视为补充 及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
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
一年的,视为资本性支出。 金额为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
(四)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如
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已完成资产过户登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本
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补充流动
资金;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尚未完成
规定。
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
为收购资产。
序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核查意见
号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
(五)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募集资
人已于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中披露本
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
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
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的比
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的比例,已
充分考虑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
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
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等因
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
素。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具
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有合理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
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48,000.00 万元(含 48,000.00
万元),其中“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
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38,000.00 万元,补充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应当就发行人募集 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轻量化车载新型
资金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发 显示组件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属于资本性
表核查意见。对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 支出,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属于非
情况且缺乏合理理由的,保荐机构应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当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审慎发表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为
意见。 10,000.00 万元,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的比例为 20.83%,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集资金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
利于增强发行人核心竞争力,具有必要性
和合理性。
(二)关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第 5 条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之
“7-5 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披露要求”,进行逐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序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核查意见
号 第 7-5 条具体规定
一、对于披露预计效益的募投项目,上市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
公司应结合可研报告、内部决策文件或其 为:发行人已结合可研报告、内部决
他同类文件的内容,披露效益预测的假设 策文件披露了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报告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就预计效益 具日,本次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出具时
的计算基础是否发生变化、变化的具体内 间尚未超过一年,预计效益的计算基
容及对效益测算的影响进行补充说明。 础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披露的效益指标为内部收益率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
或投资回收期的,应明确内部收益率或投 为:发行人已说明内部收益率或投资
据,并说明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经营的 数据及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经营的
预计影响。 预计影响。
三、上市公司应在预计效益测算的基础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
比,说明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 司现有水平和同行业可比,处于合理
序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核查意见
号 第 7-5 条具体规定
收益指标的合理性,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范围,本次募投项目收益指标具有合
的经营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说明增长率、 理性。
毛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理性。
四、保荐机构应结合现有业务或同行业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
市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对效益预测的计算
募投项目效益预测具有谨慎性、合理
方式、计算基础进行核查,并就效益预测
性。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募
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的计
础或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的,保荐机构应督
算方式及计算基础,并提示募投项目
促公司在发行前更新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的
相关风险。
预计效益。
(三)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各项投资支出的具体
构成、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核查各项投资支出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计算补
充流动资金比例。
(2)查阅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等资料,结合项目建设期、现有资
金余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未来资金需求等,对发行人未来资金
缺口进行了测算。
(3)结合公司历史效益、同行业及上下游公司可比项目情况等,复核本次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关键指标的测算依据,分析本次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4)查阅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及募投项目投资明细,分析是否符合《<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
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第 5 条的规定。
(5)查阅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测算文件,复核各项效益预测的具
体测算依据,查阅同行业及上下游公司可比项目效益情况,结合《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第 5 条的规定,核查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构成及测算过程具有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产
能与投资金额相匹配,投资规模具有合理性;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规模为 10,000.00 万元,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0.83%,未超过募
集资金总额的 30%,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2)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期、现有资金余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未来 2 年资金缺口为 54,445.10 万元,本次融资具
有必要性,融资规模 48,000.00 万元具有合理性。
(3)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的各项关键测算指标是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
营及业务发展情况,结合未来市场需求、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情况确定,本
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结果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4)公司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第 5 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35,873.46 万元、
期 , 营 业 收 入 中 境 外 收 入 ( 含 境 内 外 销 收 入 ) 分 别 为 122,157.76 万 元 、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产品结构、客户构成、市场竞争、毛利率变动等,
说明在报告期内收入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及应对措施;(2)结合细
分产品类别、内外销情况、客户结构、单价及成本变动等,分析各主要产品毛
利率波动的原因,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公司毛利率是否存在
持续下滑风险;(3)相关报关数据、出口退税情况与境外收入的匹配性;结合
出口国家或地区相关贸易、关税政策及变动情况,说明发行人外销业务是否存
在重大不利变化。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产品结构、客户构成、市场竞争、毛利率变动等,说明在报告期
内收入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
势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结合产品结构、客户构成、市场竞争、毛利率变动等,说明在报告
期内收入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202,734.76 156,777.10 135,873.46
营业成本 177,092.02 128,800.21 110,934.95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毛利 25,642.74 27,976.89 24,938.51
综合毛利率 12.65% 17.85% 18.35%
销售费用 2,508.32 2,658.13 1,828.06
管理费用 7,760.22 7,008.74 6,966.97
研发费用 12,169.00 10,003.19 10,196.61
财务费用 -1,957.75 -1,434.38 -3,180.83
其中:汇兑收益 -1,007.44 -565.16 -2,938.52
期间费用 20,479.79 18,235.68 15,810.81
期间费用率 10.10% 11.63% 11.64%
营业利润 4,555.96 12,463.00 9,654.76
扣非归母净利润 4,653.13 8,688.90 8,775.2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3.59 亿元、15.68 亿元和 20.27 亿元,复
合 增 长 率 22.15%,2024 年 度 同 比 增 长 29.32%; 扣 非 归 母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用率保持平稳,但汇兑收益由 2022 年度的 2,938.52 万元下降至 2023 年度的
但公司综合毛利率由 2023 年度的 17.85%下滑至 2024 年度的 12.65%,导致公司
净利润明显下滑。
续增长
公司主要从事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智能显示组件等产品研发、
生产和销售,公司系全球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领域领先企业之一,产品应用领域
以车载显示为核心。
(1)背光显示模组以及智能显示组件贡献了销售收入的主要增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包括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和智能显示组件,
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 89.43%、92.01%和 93.19%,主要产品
销售规模及销售占比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各期销售收入以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销售收入 销售同比 销售收入 销售同比 销售收入
背光显示模组 151,575.43 29.79% 116,789.51 10.43% 105,760.20
液晶显示模组 14,421.38 61.46% 8,931.71 -1.53% 9,070.08
智能显示组件 22,924.95 23.69% 18,534.73 177.67% 6,675.18
主要产品合计 188,921.76 30.96% 144,255.95 18.72% 121,505.46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均保持了增长趋势,其中背光显示
模组以及智能显示组件贡献了销售收入的主要增量。
公司背光显示模组销售收入由 2022 年度的 10.58 亿元增长至 2024 年度的
售收入由 2022 年度的 6,675.18 万元增长至 2024 年度的 2.29 亿元,销售收入增
长 1.62 亿元,复合增长率 85.32%。
背光显示模组和智能显示组件主要应用领域均为车载显示,公司销售收入
的增长情况与车载显示行业规模快速增长的一致。按 Global Market Insights 统
计,2023 年度全球车载显示市场规模达到 1,110 亿元,较 2022 年度增长 16.2%;
按 Global Market Insights 预计,2032 年全球车载显示领域市场规模将达到 350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2,450 亿元,2024 年至 2032 年复合增速将保持 10%。
(2)公司积极拓展下游行业优质客户,天马集团、LG 集团进入公司前五
大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产品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度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产品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合计 108,851.34 53.69%
度 背光显示模组、
智能显示组件
合计 83,393.84 53.19%
度 背光显示模组、
智能显示组件
合计 98,807.42 72.72%
注:1、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已合并统计;2、日本显示器集团于 2022 年 12 月将其全资子公
司晶端显示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出售予东山精密,自 2023 年度起,公司对晶端显示
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纳入东山精密集团统计
公司顺应液晶显示器件行业竞争格局变化,积极拓展新客户,天马集团和
LG 集团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并于 2024 年度进入公司前五大客户。
背光显示模组是液晶显示器件重要组成部分,液晶显示器件行业的竞争格
局对背光显示模组行业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公司产品核心应用在车载显示领域,而天马集团处于车载显示面板行业领
先地位。近年来,天马集团市场份额增长趋势明显,其市场份额于 2020 年超越
日本显示器集团,位列车载显示面板行业市场份额首位。据 Omdia 数据显示,
至五位分别为京东方、友达光电、日本显示器以及 LGD,以上五位合计占据了
全球 60%以上的市场份额。
公司原有客户群体以日资客户为主,包括日本显示器集团、夏普集团等。
近年来,公司顺应车载液晶显示行业竞争格局变化,为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
提升行业竞争地位,重点开发了天马集团、LG 集团等车载液晶显示器件行业领
先客户,该等客户业务规模明显增长带动公司报告期销售收入上升。
报告期各期,天马集团、LG 集团销售规模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始合作
客户名称 销售 销售 销售
年度 销售额 销售额 销售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天马集团 2019年 29,717.18 14.66% 9,716.57 6.20% 2,722.66 2.00%
LG集团 2020年 13,652.59 6.73% 7,407.83 4.73% 2,904.49 2.14%
以上合计 43,369.77 21.39% 17,124.40 10.93% 5,627.15 4.14%
团及 LG 集团销售规模合计增长 3.77 亿元,销售收入占比由 2022 年度的 4.14%
上升至 2024 年度的 21.39%。
(1)2023 年度受汇兑收益下降拖累,扣非净利润保持平稳
受到美元加息放缓的影响,汇兑收益的回落对冲了营业毛利的增长,扣非归母
净利润相较于 2022 年度保持平稳。
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
金额 变化幅度 金额
入比例 变化百分点 入比例
营业收入 156,777.10 100.00% 15.38% - 135,873.46 100.00%
营业毛利 27,976.89 17.85% 12.18% -0.51 24,938.51 18.35%
期间费用 18,235.68 11.63% 15.34% -0.01 15,810.81 11.64%
其中:汇兑收益 565.16 0.36% -80.77% -1.80 2,938.52 2.16%
扣非归母净利润 8,688.90 5.54% -0.98% -0.92 8,775.23 6.46%
利润仅保持相对平稳,扣非归母利润率由 2022 年度 6.46%下降至 2023 年度的
期间费用从 2022 年度的 1.58 亿元上升至 1.82 亿元,期间费用率保持了
稳定,但期间费用结构发生变化,汇兑收益大幅下降,汇兑收益由 2022 年度的
相较于扣非归母利润率下降的 0.92 个百分点,汇兑收益下降是 2023 年度扣非
归母净利润率下降的主要原因。
公司销售以外销为主,结算货币主要系美元,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汇兑损
益有一定影响。2022 年度,汇兑收益金额较高,主要系美元进入加息周期,美
元兑人民币汇率由 2022 年期初的 6.3794 攀升至期末的 6.9646;2023 年度,美
元指数触顶回落,美联储加息进程放缓,全球资金避险情绪反复,美元汇率经
历了较大幅度的波动,2023 年末美元汇率略微上升至 7.0827,发行人 2023 年
度汇兑收益因此大幅减少。
(2)2024 年发行人毛利率下滑,导致发行人出现利润下滑情况
入明显增长的情况下扣非归母净利润有所下滑,主要原因系综合毛利率的下降。
情况如下:
项目
比率 变动情况 比率
综合毛利率 12.65% 下降5.20个百分点 17.85%
期间费用率 10.10% 下降1.53个百分点 11.63%
扣非归母净利率 2.30% 下降3.25个百分点 5.54%
净利率较 2023 年度下降 3.25 个百分点,而收入规模上升对期间费用产生摊薄效
果、期间费用率由 11.63%下降至 10.10%,故综合毛利率的下降系当期增收不增
利的主要原因,而背光显示模组等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导致了综合毛利率下降。
毛利率变化主要受两种因素影响,一是各类业务的毛利率变动,二是各类
业务的销售收入占比变动。2024 年度主要产品收入占比变化、毛利率变化等因
素对主要产品整体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毛利率
变动影响 变动影响
背光显示模组 11.31% -5.04% -0.13% 17.59%
液晶显示模组 19.37% 0.20% 0.24% 16.77%
智能显示组件 7.41% -0.70% -0.09% 13.15%
主要产品合计 11.45% -5.52% - 16.97%
注:毛利率变动影响=(当期该类产品毛利率-上期该类产品毛利率)*当期该类产品销
售收入占比;收入占比变动影响=(当期该类产品收入占比-上期该类产品收入占比)*
上期该类业务毛利率
公司 2024 年度主要产品毛利率下滑 5.52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2024 年度
公司背光显示模组毛利率由 17.59%下滑至 11.31%,对于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变化
贡献了 5.04 个百分点的影响。
公司背光模组主要应用在车载显示领域,2024 年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原
因包括①新能源车渗透率持续提升,汽车终端市场竞争格局变化、竞争程度上
升,压缩产业链利润空间,公司新增量产产品毛利率承压;②为顺应下游车载
显示行业竞争格局变化,进一步提升行业优质客户合作规模,公司采用了竞争
性定价策略,导致新拓展客户毛利率承压。
全球汽车产业在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新能源汽车已成
为汽车产业主要增长动力,产业规模呈现爆发趋势,根据 EVTank 统计,2024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 1,824 万辆,2017 年至 2024 年复合增速达 47.16%,
同时,EVTank 预计 2030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 4,405 万辆。
新能源汽车的高速发展,对传统燃油车市场份额以及原有市场竞争格局带
来冲击,同时对整体汽车终端市场价格产生了一定的压力。
以中国市场价格波动情况为例:乘用车市场成交价于 2023 年 3 月达到相对
高点后,在整体经济增速有所放缓、汽车终端市场竞争程度上升的背景下,乘
用车价格整体呈波动向下趋势,多数月份市场价格变化指数保持负值。
图:中国乘用车成交均价以及市场价格变化指数
-2
中国:GAIN.市场成交均价:乘用车:当月值
中国:GAIN.市场价格变化指数:乘用车:当月值
数据来源:Wind
A 股上市公司中,亦有多家汽车产业链公司披露因汽车行业终端竞争加剧,
利润空间压缩、毛利率下滑相关情况,部分如下:
相关毛利率情况
代码 公司名称 汽车产业链相关产品 对行业情况的分析 披露来源
车业务收入虽保持增
长,但由于行业价格战
加剧、整车厂商降本压
力传导至上游供应链,
公司相关产品毛利率同
直流接 直流接 比下降。同时,国家新
触器 触器 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进一
直流接触器(主要应 下降
毛利率 毛利率 扶持力度减弱,叠加电 年度报告
电设施领域) 百分点
为 为 池成本波动及市场需求
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在
此背景下,部分整车厂
商通过压低零部件采购
价格以维持盈利,导致
公司产品议价能力承
压。
近年来,整车厂商为了
公司 公司 争夺市场份额,不断开
汽车零部件及汽车行 2024年
业综合物流服务 年度报告
利率为 利率为 百分点 件行业的利润和价格不
进一步加剧。
相关毛利率情况
代码 公司名称 汽车产业链相关产品 对行业情况的分析 披露来源
随着国内汽车价格竞争
的加剧,下游客户压缩
汽车齿 汽车齿
各供应商价格导致公司
轮2024 轮2023 下降
汽车齿轮业务毛利率降 2024年
低。报告期内行业市场 年度报告
率为 率为 百分点
竞争加剧,公司加速业
务拓展,造成毛利率的
一定下滑。
为应对终端市场价格压力,终端车企采取包括降低供应链成本、延长付款
周期在内的多种措施压低整车成本,相应价格压力向上游产业链传导,导致汽
车产业链企业利润空间压缩,公司新产品整体毛利率相应承压。
份额保持提升的同时新拓展客户毛利率承压
近年来,车载液晶显示行业竞争格局已由日韩液晶显示厂商主导逐渐转变
为以天马集团等内资液晶显示厂商主导。公司为顺应产业格局变化,把握市场
结构性机遇,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提升行业竞争地位,重点开发了天马集团、
LG 集团等车载液晶显示器件行业领先客户。公司在部分重点客户拓展过程中采
用了竞争性的定价策略,新拓展客户毛利率较低。客户结构对各主要产品毛利
率影响的具体分析详见本题回复之“二、结合细分产品类别、内外销情况、客
户结构、单价及成本变动等,分析各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变动趋势是
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公司毛利率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之“(一)结合
细分产品类别、内外销情况、客户结构、单价及成本变动等,分析各主要产品
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综上所述,在下游车载显示行业快速发展、中国液晶显示厂商陆续崛起的
背景下,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以及下游竞争格局变化,在持续深耕原有客户
群体的基础上,重点开发部分车载显示行业领先客户,推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
收入持续增长。但 2023 年度,美元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汇兑收益较 2022
年度有所下降,拖累了公司当期的净利润表现;而 2024 年度,受到汽车终端行
业竞争程度上升、价格压力向上游传导,汽车供应链整体承压,此外,公司为
拓展优质客户合作规模,在业务开发过程中采用了竞争性定价策略,体现为新
开发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增加的同时相应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进而使得整体
毛利率降低并影响公司净利润。
(二)销售及净利润变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及净利润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公司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兴达 95.59 12.27% 85.14 1.13% 84.19
聚飞光电 30.53 21.54% 25.12 11.07% 22.62
隆利科技 13.20 28.64% 10.26 -18.03% 12.52
营业收入 翰博高新 23.47 8.49% 21.63 -2.00% 22.07
宝明科技 15.23 15.34% 13.21 40.52% 9.40
平均值 35.60 17.26% 31.07 6.54% 30.16
伟时电子 20.27 29.31% 15.68 15.38% 13.59
同兴达 0.27 -43.52% 0.48 194.48% -0.51
聚飞光电 3.39 47.69% 2.29 18.34% 1.94
隆利科技 1.06 132.92% 0.46 113.84% -3.30
净利润 翰博高新 -2.08 -490.54% 0.53 227.27% -0.42
宝明科技 -0.83 33.58% -1.26 43.84% -2.24
平均值 0.36 -63.97% 0.50 119.55% -0.91
伟时电子 0.56 -52.56% 1.18 22.74% 0.96
注:同行业上述数据取自最近 3 个年度披露的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变
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结构及应用领域等方面存在一
定差异。近年来部分可比公司开始进入车载显示背光模组行业,但是仍以消费
电子行业为基本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主要产品 应用领域
公司主要从事LCD、OLED显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
示模组、光学摄像头模组及
同兴达 脑、智能穿戴、NOTEBOOK、车载、无人
半导体先进封测的研发、设
机、智能家居等领域
计、生产和销售
公司专业从事SMD LED产品 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电脑、液晶电视、
聚飞光电 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 显示系统、车载电子、智慧照明、健康检
业务属于LED封装 测、智能穿戴、光传感等领域
企业名称 主要产品 应用领域
公司以手机/平板/NB等消费电子作为基本
业务,以快速增长的车载显示业务和即将
公司是整体背光显示模组解 进入量产阶段的LIPO业务为两大核心业
隆利科技
决方案的提供商 务,以新型智能硬件终端相关的AR/VR显
示、新型精密结构件等作为未来增长潜力
业务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背光显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
示模组,以及导光板、精密
翰博高新 脑、桌面显示、车载显示、医疗显示器及
结构件、光学材料等背光显
工控显示器、VR等终端产品领域
示模组的相关零部件
LED背光源和触控显示屏是平板显示器件
公司主要从事LED背光源及
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板显示器件可广泛应
宝明科技 锂电复合铜箔的研发、生产
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器、
和销售以及液晶面板深加工
医用显示仪、工控显示器等领域
公司主要从事背光显示模
公司形成了以车载显示产品为核心,数码
组、液晶显示模组、智能显
伟时电子 相机、VR、游戏机等消费电子显示产品共
示组件等产品研发、生产、
同发展的多元化布局
销售
注:根据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整理
呈现上升趋势,主要是受益于新能源汽车、智能座舱的快速增长,车载显示市
场保持可观增速,同时 2023 年以来消费电子行业随着经济的复苏稳步恢复。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略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产品应用
领域有区别。公司是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少有的聚焦于车载背光显示模组的生
产商,近年来翰博高新等国内背光显示模组可比上市公司开始进入车载显示
背光模组行业,但消费电子依然是大部分可比公司的基本业务,全球汽车电
子增长速度高于手机、平板等消费电子行业规模增速,故公司营收增长速度
略高于可比公司。
年全球消费电子市场受挫严重,除聚飞光电外可比公司 2022 年均出现不同程度
的亏损,所以 2023 年随着经济复苏和消费电子行业回暖后,可比公司净利润同
比增长较多,平均增长比例高于公司。
现同比下滑的趋势,聚飞光电、隆利科技和宝明科技净利润呈现同比增长趋势,
公司与部分可比公司净利润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结合公开披露,分析公司和可
比公司 2024 年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 2024年业绩变动趋势 业绩变动原因
主要产品单价下行导致毛利率下降,同时本年度因
同兴达 营收增长、净利润下滑
汇率影响财务费用增长较多,所以总体净利润下滑
聚飞光电的产品主要为高毛利率的SMD LED产
聚飞光电 营收增长、净利润增长 品,且毛利率指标基本稳定;受益于下游需求增长
和渗透率提升,公司收入增长、净利润增长
隆利科技 营收增长、净利润增长 电子基本业务随着经济的复苏稳步恢复,盈利能力
改善
新建产线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折旧等固定成本较
营收增长、净利润下滑
翰博高新 高,且由于新机种开发难度大、良品率低,所以毛
(亏损)
利率较低,进而导致净利润下滑
营收增长、净利润增长 2024年通过降本增效,手机背光源毛利持续上升,
宝明科技
(亏损) 所以总体净利润上升
受客户结构调整、车载显示市场竞争加剧等影
伟时电子 营收增长、净利润下滑 响,公司本期毛利率水平下降,进而导致净利润
出现下滑
注:根据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整理
由上表可知,2024 年公司净利润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一致主要系
各公司产品结构、客户结构、下游应用领域等存在差异,2024 年净利润增长的
可比公司主要受益于消费电子业务的改善。总体来看,公司净利润变动趋势符
合自身产品应用领域和经营特点。
综上,公司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变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存在差异具
有合理性。
(三)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及应对措施
(1)汽车终端销售市场持续回暖
全球汽车销量自 2021 年以来持续增长,而 2024 年度受全球宏观经济波
动影响,汽车销量增速放缓,2024 年度全球销量仅相较于 2023 年度保持相对
平稳。
提升,全球汽车销量增速回升,有望缓解终端市场竞争压力。
根据中汽协数据,2025 年 1-3 月世界汽车销量 2,264 万辆,同比增长 5%,
终端市场销量增幅较 2024 年有所提升;就国内市场而言,2025 年第 1 季度汽车
销量为 747 万辆,同比增长 11.2%,相较 2024 年全年 4.5%的增速提升明显。
(2)第一大客户自身毛利率回升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2024年度 变动情况 2023年度
天马集团系公司近年来重点拓展客户,天马集团自身产品核心应用领域包
括手机以及车载,2024 年度,天马集团毛利率上升 6.50 个百分点,将利于后续
供应链盈利空间的改善。
(3)近期美元汇率相对平稳
公司销售以外销为主,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汇率近期稳定在较高的
汇率水平,对于公司开展外销业务较为有利。
图:2022 年至 2025 年 4 月,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情况
(4)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业绩大幅下滑风险
“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35,873.46 万元、156,777.10 万元以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8,775.23 万元、
加剧等影响,毛利率水平明显下降,进而导致 2024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出现较大程度下滑。若未来影响公司业绩的因素无法得到改善,则公
司经营业绩将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1)深耕现有客户需求,持续拓展新客户、新产品
公司已形成以车载显示产品为核心,数码相机、VR、游戏机等消费电子显
示产品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布局。
车载显示领域,公司已与天马集团、日本显示器集团、夏普集团、LG 集团、
TCL 集团等知名液晶显示器生产商,以及伟世通集团、长城汽车集团旗下诺博
汽车、华阳集团等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将在深耕现有
客户需求、提升合作规模的基础上,顺应下游行业变化趋势,持续开发车载显
示行业液晶显示器和汽车零部件厂商新客户,扩大整体销售规模、巩固公司竞
争地位、持续提升市场份额。
消费电子方面,数码相机类产品受益于相机市场回暖出货持续增长,公司
已与富士集团、松下集团维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VR 产品方面,公司已实现
稳定量产;游戏机产品方面,公司已进入全球著名游戏机产品供应链体系。公
司将继续深挖客户需求、持续开发新产品,提升消费电子产品销售规模和毛利
贡献。
(2)顺应产品技术发展趋势,增加大尺寸、Mini-LED、轻量化产品开发
力度与销售规模
相对传统产品而言,大尺寸、Mini-LED、轻量化产品的利润率更高。截至
目前,公司已实现超大尺寸、曲面屏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量产,并持续增加中、
大尺寸显示产品销售规模及占比;同时,公司积极布局 Mini-LED 技术,公司
新型 Mini-LED 背光产品的定点项目已陆续进入量产阶段。此外,随着车载显
示产品大屏化、多屏化等新型产品占比逐步爬升,该类订单对产品中结构件的
轻量化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将持续加大车载显示模组轻量化结构件的开发力度,
重点推进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投建。
(3)成本优化
公司将加强采购价格管控措施,深化与核心供应商的战略协作;同时公司
将通过持续升级生产工艺流程与供应链管理体系,削减生产环节的物料损耗、
提升产品制造良率、提升生产效率。
二、结合细分产品类别、内外销情况、客户结构、单价及成本变动等,分
析各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公司
毛利率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
(一)结合细分产品类别、内外销情况、客户结构、单价及成本变动等,
分析各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背光显示模组销售收入分别为 10.58 亿元、11.68 亿元和
(1)按应用细分产品类别
背光显示模组应用领域包括车载、消费及其他领域,其中车载显示系公司
背光显示模组主要应用领域,公司将消费电子及其他领域统一归类为民生类产
品,产品分类以及细分应用领域列示如下:
产品分类 具体应用
车载类 汽车中控系统、导航仪、仪表盘、后视镜
民生类-消费电子 VR产品、数码相机、游戏机、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
民生类-其他 医疗显示系统、工控显示系统、航空显示系统等
按车载、民生类产品应用领域列示背光显示模组销售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产品分类 营业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背光显示模组-车载类 139,202.24 91.84% 10.57%
背光显示模组-民生类 12,373.19 8.16% 19.60%
年度 产品分类 营业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背光显示模组-民生类 22,187.59 19.00% 20.20%
背光显示模组-车载类 91,799.54 86.80% 18.20%
背光显示模组-民生类 13,960.67 13.20% 14.67%
报告期内,应用于车载领域的背光显示模组销售收入持续增长,而车载背
光显示模组毛利率分别为 18.20%、16.98%和 10.57%,呈现下降趋势。汽车终
端行业竞争程度上升导致产业链利润空间压缩,同时公司在业务开发过程中采
用了竞争性定价策略,导致部分新拓展客户以及新产品等增量业务毛利率相对
较低,相应使得销售收入增长的同时,车载背光显示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
公司民生类产品终端应用领域以消费电子为主,2023 年度公司应用于 VR
产品的背光显示模组新产品量产,带动民生类产品销售占比由 13.20%上升至
售及占比上升,对冲了车载显示产品毛利率下降的不利情况,公司背光显示模
组毛利率保持相对平稳。
相对较低,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销售毛利率由 16.98%下滑至 10.57%;此外,
车载类产品毛利率下降同时收入占比上升、民生类产品销售占比下降,综
合导致 2024 年度公司背光显示模组毛利率下滑。
(2)单价及成本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背光显示模组平均售价以及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比变化 比变化
产品类别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比变化 比变化
单位售价(元) 63.00 39.26% 45.24 -5.39% 47.81
背光显示模组
单位成本(元) 55.87 49.88% 37.28 -5.23% 39.34
背光显示模组 单位售价(元) 87.91 9.85% 80.03 12.72% 71.00
-车载 单位成本(元) 78.62 18.33% 66.44 14.40% 58.08
背光显示模组 单位售价(元) 15.04 -5.18% 15.86 4.39% 15.19
-民生类 单位成本(元) 12.09 -4.46% 12.66 -2.37% 12.96
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的特点,产品单价以及单位成本受到产品应用领域、
产品尺寸、材料方案等影响,不同产品型号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存在差异。
本同步下降,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导致:民生类背光显示模组以小尺寸为主,
单价明显低于车载产品,2023 年度民生类背光显示模组销售占比增加,从而拉
低了整体单价及单位成本。
变动趋势以及幅度较为一致,因此 2023 年度毛利率相对 2022 年度较为稳定。
利率下降
单位成本由 37.28 元上升至 55.87 元,主要系背光显示模组产品结构变化导致:
降,背光显示模组平均售价、单位成本 2024 年有所上升。
单位成本上升幅度较高,主要原因为车载背光显示模组平均单位成本 18.33%的
上升幅度高于单位售价的 9.85%;受到汽车产业链利润空间压缩、公司业务开
发过程中所采用的竞争性定价策略,2024 年车载领域增量业务部分毛利率相对
较低,相应导致上述单位毛利的下降、毛利率的降低。
(3)内外销情况分析
公司背光显示模组内外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内/外销 营业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内销 33,947.71 22.40% 4.44%
外销 117,627.72 77.60% 13.29%
内销 15,332.51 13.13% 14.55%
外销 101,457.00 86.87% 18.05%
内销 6,569.58 6.21% 11.13%
外销 99,190.62 93.79% 18.17%
注:外销包括境内外销以及境外销售
公司销售以外销为主,随着客户开发成果逐步体现,境内客户销售占比提
升,公司背光显示模组内销收入实现快速增长,报告期各期内销收入分别为
售占比持续提升;而各期内销业务毛利率均低于外销业务毛利率,主要与内销
业务终端市场竞争较为充分有关。
集团、TCL 集团等客户销售规模增长,内销业务占比由 6.21%上升至 13.13%,
略微拉低了 2023 年度毛利率水平。
滑,其中内销业务毛利率由 2023 年度的 14.55%下降至 4.44%,外销业务毛利率
由 2023 年度的 18.05%下降至 13.29%,主要原因包括①汽车产业链利润空间压
缩,同时公司采用竞争性的定价策略拓展重点客户,导致新客户、新产品等增
量业务毛利率较低,而新客户、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及占比增长,拉低了内销、
外销毛利率水平;②2024 年度,VR 产品销售不及预期,公司相对较高毛利率
的民生类产品销售规模及占比下降,拖累外销业务毛利率表现。
(4)客户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背光显示模组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销售占比 毛利率 毛利贡献率
主要客户合计 107,010.84 70.60% * *
主要客户合计 79,855.86 68.38% * *
主要客户合计 93,769.20 88.66% * *
注:1、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已合并统计;2、日本显示器集团于 2022 年 12 月将其全资子公
司晶端显示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出售予东山精密,自 2023 年度起,公司对晶端显示
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纳入东山精密集团统计
公司原有主要客户包括日本显示器集团、夏普集团、依摩泰集团等,原有
客户群体以日资为主,合作开始年度以及销售规模变化原因如下:
开始合
集团 销售规模变化原因
作年度
报告各期销售规模稳定在前5大,2024年度数款新品量产,
夏普集团 2008年
销售规模上升。
自身经营收缩影响,公司与其销售规模相应减少;此外,日
日本显示器集团 本显示器集团2022年将其苏州晶端显示精密苏州出售给东山 2006年
精密集团,相关收入自2023年起计入东山精密集团、不再计
入日本显示器集团。
东山精密 长;日本显示器集团于2022年12月将其全资子公司晶端显示 显示器
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出售予东山精密,2023年度开 子公司
开始合
集团 销售规模变化原因
作年度
始,公司与晶端显示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销售计入东
山精密集团列示。
近年来,纬创资通集团与公司合作的新产品开发需求减少导 原日本
纬创资通 致销售收入下降;日本显示器集团于2021年12月将其全资子 显示器
公司Kaohsiung Opto-Electronics Inc出售予纬创资通。 子公司
依摩泰集团为日本大型商社组织,2022年度代日本三菱工厂
依摩泰集团 向公司采购背光显示模组产品,受三菱退出液晶面板业务影 2010年
响,相关项目陆续终止2023年向公司采购额下滑。
原有客户群体重点主要客户大多在 2010 年及之前开始合作,报告期内毛利
率相对稳定,2022 年度以及 2023 年度公司第一大客户日本显示器集团毛利率
分别为*、*和*。
由于下游液晶显示面板行业格局变化以及客户自身业务规划影响,原有客
户群体销售收入变化趋势出现分化,毛利率相对较高的日本显示器集团销售占
比下降,拉低了背光显示模组整体毛利率表现,报告期各期日本显示器集团毛
利贡献率分别为*、*和*。
近年来,车载液晶显示行业竞争格局有所变化,公司顺应行业竞争格局变化
趋势,重点开发了天马集团、LG 集团等车载液晶显示器件行业优质客户,以及
伟世通集团等知名汽车零部件客户。合作开始年度以及销售规模变化原因如下:
开始合
集团 销售规模变化原因
作年度
据Omdia数据显示,2024年度天马集团以18%的出货量份额位列全
球前装车载显示市场首位;随着合作的加深,叠加天马集团自身销
天马集团 2019年
售规模增长,报告期内逐步进入订单释放期,量产产品增加,相应
对其销售收入的高速增长。
LG集团系韩国液晶显示行业领先企业之一,据Omdia数据显示,
LG集团 2020年
深,报告期内逐步进入订单释放期,量产产品增加,相应对其销售
收入的高速增长。
伟世通集团系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汽
伟世通集
车内饰、电子系统等;2024年由于天马集团、LG集团销售规模快速 2019年
团
上涨,伟世通集团销售规模下降到第六位。
公司在下游行业竞争压力上升的背景下,为了尽快拓展新客户、提升新客
户合作规模,在重点客户开发过程中采取了竞争性定价策略,导致相关毛利率
较低。例如,2024 年度,天马集团上升至第一大客户,但毛利贡献率为*,拉
低了公司背光显示模组毛利率水平。
同一客户不同产品毛利率受终端客户、产品设计、报价竞争情况等多种因
素影响。报告期内,天马集团背光显示模组毛利率分别为*、*和*,2024 年度,
天马集团毛利率较低且有所下滑,主要原因系公司前期竞争性报价相关订单于
的背光显示模组 2024 年度毛利率大幅下滑。
(5)除客户结构变化因素外,汽车行业下游竞争程度上升,对公司车载类
背光显示模组客户销售毛利率有普遍影响
报告期各期,车载显示领域的背光显示模组毛利率分别为 18.20%、16.98%
以及 10.57%,按客户分析销售客户结构变化、单个客户毛利率变化等因素对车
载背光显示模组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客户毛利率变化的 客户结构变化的 车载背光显示模组毛利
期间
影响 影响 率变化
-3.73% -2.68% -6.41%
年度
年度
注:毛利率变化的影响=Σ(对单个客户当期销售的毛利率-对该客户上期销售的毛利率)
*对该客户上期销售的收入占比;客户结构变化的影响=Σ(对单个客户当期销售的收入
占比-对该客户上期销售的收入占比)*对该客户当期销售的毛利率
车载背光显示模组毛利率下降系单个客户毛利率下降以及客户结构共同作
用导致。
率变化对比列示如下:
客户名称
收入占比 收入占比 销售收入变化比例 毛利率变动百分点
天马集团 21.28% 10.26% 205.08% *
夏普集团 17.71% 14.51% 79.63% *
东山精密 12.55% 14.20% 29.98% *
LG集团 9.55% 7.78% 80.50% *
其他客户 17.71% 9.66% 169.76% *
如上表所示,车载显示模组主要客户中,天马集团、夏普集团、东山精密
以及 LG 集团 2024 年度销售规模均有上涨,但由于新增量产产品毛利率较低,
毛利率出现不同程度下滑。
新能源汽车的增长对全球汽车终端市场竞争格局带来冲击,以国内市场为
例,中国乘用车市场成交价于 2023 年 3 月达到 18.6 万元的高点后,震荡回落
至 2024 年 12 月的 16.0 万元,中国新能源乘用车平均售价从 2023 年的 18.4
万元下降至 2024 年的 17.2 万元,汽车行业的利润率从 2023 年的 5%下滑至
夏厦精密等均披露因国内汽车价格竞争加剧、导致上游利润和价格不断被压缩、
毛利率大幅下滑。
整车厂价格战导致产业链利润分配失衡,倒逼整车厂向上游传导成本压力。
具体体现在公司层面,新增量产产品毛利率承压,而新增量产产品带动客户销
售规模上升,导致销售收入增长的客户销售毛利率出现了不同程度下降。
带来-1.63%和-2.68%的不利影响。关于客户结构变化的分析请参见本题回复之
“(一)结合细分产品类别、内外销情况、客户结构、单价及成本变动等,分析
各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之“1、背光显示模组”之“(4)客户结构分
析”。
(6)总结
综上所述,公司顺应下游车载液晶显示厂商竞争格局变化,积极拓展天马
集团、LG 集团等下游行业领先客户,相关客户销售规模上升带动背光显示模组
收入持续增长;但汽车产业链利润空间承压、公司客户开发过程中采用了竞争
性定价策略,部分新拓展客户、新产品毛利率较低,同时日本显示器集团为代
表的原有客户群体销售规模及占比下滑、毛利贡献率下降,综合导致了背光显
示模组毛利率下滑。
报告期各期,液晶显示模组销售收入分别为 9,070.08 万元、8,931.71 万元
和 14,421.38 万元,2023 年度保持相对平稳,2024 年度同比增长 61.46%;而液
晶显示模组毛利率分别为 11.99%、16.77%和 19.37%,保持持续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液晶显示模组主要应用在相机领域,应用领域较为集中;销售
区域主要为外销,报告期各期外销比例达到 97.13%、98.52%和 99.73%。
(1)单价及成本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液晶显示模组单位售价以及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比变化 比变化
液晶显示 单位售价(元) 159.39 4.05% 153.18 17.55% 130.30
模组 单位成本(元) 128.52 0.80% 127.49 11.21% 114.64
注:2022 年度公司为昆山和霖光電高科有限公司提供少量液晶显示模组的加工服务,为保
持数据对比一致性,计算上述表格数据时剔除该公司的相关影响
单位成本,导致毛利率持续增长。报告期内,液晶显示模组业务主要客户富士
集团若干款销售单价及毛利率较高的新产品型号陆续进入量产,带动了单位售
价以及毛利率的上升。
(2)客户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液晶显示模组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占比 毛利率 毛利贡献率
主要客户小计 14,027.70 97.27% * *
主要客户小计 7,443.58 83.34% * *
主要客户小计 8,471.25 93.40% * *
液晶显示模组业务客户主要包括松下集团和富士集团,产品主要应用于松
下和富士品牌的数码相机,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客户合作较为稳定。
富士集团所生产的数码相机定位中高端消费市场,报告期内富士集团销售
毛利率分别为*、*和*,毛利率处于相对较高水平。报告期各期,富士集团毛利
贡献率分别为*、*和*,富士集团若干款新产品型号陆续进入量产,销售占比提
升带动了单位售价以及毛利率的上升。
松下集团所生产的数码相机产品线布局完整、能够覆盖从入门级到专业级,
报告期内松下集团毛利率分别为*、*和*。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及占比有所波动,
主要系具体产品型号销售结构变化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液晶显示模组主要应用于数码相机领域,主要客户包括富
士集团以及松下集团,客户集中度高,受益于富士集团相对高毛利率的量产产
品型号增加、富士集团销售占比上升,报告期内液晶显示模组毛利率呈现持续
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智能显示组件销售收入分别为 6,675.18 万元、18,534.73 万元
和 22,924.95 万元,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复合增长率达到 85.32%;而智能显示
组件毛利率持续下降,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 24.60%、13.15%和 7.41%。
公司智能显示组件应用于车载领域,系具备显示、装饰、触控等功能的智
能组件。
(1)单价及成本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显示组件单位售价以及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同比变化 同比变化
智能显示 单位售价(元) 251.12 37.51% 182.63 61.15% 113.33
组件 单位成本(元) 232.52 46.59% 158.62 85.63% 85.45
于单位售价,导致毛利率持续下降。
报告期内,智能显示组件业务产品结构以及客户结构发生了变化,公司智
能显示组件包括触控显示模组以及装饰面板等其他组件:①触控显示模组产品
系由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屏以及触控板组成的模组产品,能够实现车载显
示和触控功能;②装饰面板产品则仅包括触控板,需要配合车载液晶显示模组
发挥显示功能。因此,触控显示模组产品单位售价较高、材料成本占比较高,
而毛利率相对较低。
报告期各期,触控显示模组产品销售占智能显示组件比例分别为 18.49%、
于单位售价,进而导致毛利率下滑。
(2)客户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智能显示组件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销售收 毛利贡
期间 客户名称 主要产品分类 销售收入 毛利率
号 入占比 献率
年度 3 伟世通集团 触控显示模组 1,755.99 7.66% * *
主要客户小计 19,786.42 86.31% * *
年度 3 依摩泰集团 装饰面板 2,516.16 13.58% * *
主要客户小计 12,417.11 66.99% * *
年度 3 松下集团 装饰面板 1,249.98 18.73% * *
主要客户小计 4,146.85 62.12% * *
报告期内,2023 年度以及 2024 年度,长城汽车集团、华阳集团销售收入
及占比持续增长,带动了智能显示组件销售收入增长,同时导致客户结构发生
了明显变化。报告期各期,智能显示组件主要客户毛利率分别为*、*和*,毛利
率持续下降,主要原因系客户结构及产品结构变化。
除原有背光显示模组客户群体外,为发挥一体化生产能力、提升产品内制
率,公司积极拓展了长城汽车集团、华阳集团以及伟世通集团等汽车零部件供
应商客户,并向其销售触控显示模组。但由于触控显示模组材料成本占比较高,
叠加下游汽车终端行业竞争程度增加、价格压力向上游传导等因素,公司向长
城汽车集团、华阳集团以及伟世通集团销售的触控显示模组毛利率较低,拉低
了整体智能显示组件毛利率水平。
综上所述,智能显示组件应用于车载显示领域,长城汽车集团、华阳集团
以及伟世通集团等汽车零部件厂商客户销售规模及占比持续上升,带动公司智
能显示组件产品销售单价和销售规模持续上升;但是由于客户及产品结构的变
化,触控显示模组销售占比上升,导致智能显示组件毛利率水平呈现下降趋势。
(二)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主要系产品
结构及终端应用领域等方面存在区别
报告期各期,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及变动趋势的对比情况
如下:
公司
毛利率 变动值 毛利率 变动值 毛利率
同兴达 6.90% -1.24% 8.14% 2.00% 6.14%
聚飞光电 25.80% 0.12% 25.68% 1.48% 24.20%
隆利科技 18.43% 5.37% 13.06% 6.66% 6.40%
翰博高新 10.09% -4.74% 14.83% 0.51% 14.32%
宝明科技 10.26% 1.47% 8.79% 5.49% 3.30%
平均值 14.30% 0.20% 14.10% 3.23% 10.87%
伟时电子 12.65% -5.20% 17.85% -0.51% 18.35%
和隆利科技,处于行业中游水平;而公司与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存
在一定差异,主要系背光显示模组行业,各公司毛利率水平因自身终端应用领
域、客户结构、产品结构的不同而各异,总体来看,公司毛利率水平处于同行
业合理水平,毛利率波动趋势符合公司自身的应用领域和经营特点。
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相似产品毛利率对比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背光显示模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似细分产品的毛利
率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 细分产品类型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隆利科技 背光显示模组 18.44% 12.58% 6.15%
聚飞光电 LED行业 27.63% 27.39% 25.30%
同行业可比公司 细分产品类型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翰博高新 背光显示模组 5.47% 10.30% 9.71%
宝明科技 LED背光源 8.66% 7.00% -3.65%
平均值 15.05% 14.32% 9.38%
伟时电子 背光显示模组 11.31% 17.59% 17.73%
报告期内,公司背光显示模组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相似产品存
在差异,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 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趋势 与发行人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
两者的背光显示模组的应用领域有所区别,隆利
科技产品应用领域较为广泛,逐渐由智能手机扩
大到平板、笔记本电脑、车载、VR、电竞显示器
隆利科技 毛利率持续上升
等领域拓展,2024年受益于消费电子行业恢复毛
利率呈现较快增长。而伟时电子产品主要聚焦于
车载市场
聚飞光电的产品主要为高毛利率的SMD LED产
品,系发行人背光显示模组产品主要原材料,主
聚飞光电 毛利率持续上升 要应用于手机、电脑、液晶电视、显示系统等领
域,具有技术先进、生产效率高的特点,故而毛
利率较高且较为稳定
伟时电子毛利率略高于翰博高新,变动趋势与翰
博高新基本一致。翰博高新生产的背光显示模组
主要覆盖中尺寸,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
翰博高新
拓展车载背光市场,由于新增量产产品生产仍处
于爬坡阶段、新开发机型良品率较低等因素,
根据宝明科技披露其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
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器、医用显示仪、工控显示
宝明科技 毛利率持续上升 器等领域,与伟时电子产品集中应用在车载领域
有所区别,2023年以来随着经济复苏、消费电子
行业恢复,毛利率有所提升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仅同兴达销售液晶显示模组,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
兴达的相似细分产品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 细分产品类型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同兴达 液晶显示模组 9.39% 8.69% 7.20%
公司 液晶显示模组 19.37% 16.77% 11.99%
报告期内同兴达液晶显示模组产品的毛利率呈现上升趋势,与发行人液晶
显示模组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公司液晶显示模组毛利率高于同兴达,主
要系公司的液晶显示模组主要应用于数码相机,而同兴达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
等消费电子领域,故毛利率存在差异。
公司的智能显示组件主要应用于车载领域,系具备显示、装饰、触控等功
能的智能组件。包括触控显示模组、装饰面板等其他组件。触控显示模组产品
系由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屏以及触控板组成的模组产品,能够实现车载显
示和触控功能;而装饰面板产品组成仅包括触控板,需要配合车载液晶显示模
组发挥显示功能。
目前同行业内可比公司均无按该口径分类并披露相关业务收入及毛利情况,
该业务毛利率暂时无法比较。
(三)公司毛利率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毛利率下滑风险:
“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8.35%、17.85%和 12.65%,呈下降
趋势且 2024 年下降幅度加大。近年来,公司深耕原有日系客户的基础上,大力
拓展与天马集团、LG 集团等国内外优质客户的业务合作,但一方面受到下游汽
车行业终端竞争压力向上游传导的影响,另一方面公司主动采用竞争性定价策
略提升市场份额,使得公司毛利率出现了较大程度的下滑。
若未来下游价格压力持续上升、产品盈利空间无法得到改善,则公司将面
临毛利率继续下滑进而导致经营业绩进一步大幅下滑的风险。”
公司已采取多项应对措施应对毛利率下滑,具体请参见本题回复之“一、
结合产品结构、客户构成、市场竞争、毛利率变动等,说明在报告期内收入增
长的情况下,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
致,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及应对措施”之“(三)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
及应对措施”。
三、相关报关数据、出口退税情况与境外收入的匹配性;结合出口国家或
地区相关贸易、关税政策及变动情况,说明发行人外销业务是否存在重大不利
变化
(一)相关报关数据、出口退税情况与境外收入相匹配
报告期各年度,公司境内主体外销收入与出口报关金额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境内主体产品外销收入 1 140,513.15 121,491.06 120,839.44
海关报关数据 2 139,875.25 121,595.55 119,802.57
时间性差异 3 825.22 289.59 337.80
剩余差异额 4=1-2-3 -187.32 -394.08 699.07
差异比例 5=4/1 -0.13% -0.32% 0.58%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存在时间性差异:海关数据的统计
时间和口径与公司存在差异,海关出口数据的统计时点为货物报关,公司外销
存在使用 DDU 条款的,以产品交付至买方指定收货地点时确认收入,使用
EXW 条款的,公司于买方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上述收入
确认时间点与报关时间点存在短期的时间性差异,进而导致外销收入金额与海
关出口金额存在差异。
剔除时间性差异后,主要系汇率折算差异,各年度出口报关数据与公司外
销收入差异率分别为 0.58%、-0.32%和-0.13%,差异较小。
报告期各年度,公司境内主体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金额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境内主体产品外销收入 1 140,513.15 121,491.06 120,839.44
其中:不符合退税条件 2 18,280.22 12,167.63 10,982.37
出口退税申报外销收入 3 111,776.20 108,314.71 111,032.41
时间性差异 4 9,643.00 504.94 -1,248.01
差异额 5=1-2-3-4 813.73 503.78 72.67
项目 序号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差异率 6=5/1 0.58% 0.41% 0.06%
注:不符合退税条件指进料深加工结转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
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税201224 号)》之“四、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
抵退税申报”之“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
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
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 4 月 30 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
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的政策享受出口货物增值税及消费税的免
退税申报。公司产品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的优惠政策,产品法定退税
率为 13%。
如上表所示,公司报告期内出口退税金额与外销收入存在差异主要是时间
差异导致,申请出口退税需要单证齐备,受单证传递时效性与税务机关审核等
因素影响,故出口退税申报时间与收入确认时点相比存在一定差异,扣除时间
性差异后报告期内差异率分别为 0.06%、0.41%和 0.58%,差异较小,主要系汇
率折算影响。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报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与外销业务规模相匹配。
(二)发行人外销业务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境外收入(含境内外销收入)分别为
别为 89.91%、79.29%和 71.22%。
公司外销产品包括境内外销以及出口至境外国家或地区,报告期内公司营
业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外销 76,745.18 53.15% 53,459.87 43.01% 55,280.14 45.25%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日本 35,553.83 24.62% 35,431.70 28.50% 33,923.62 27.77%
越南 10,972.74 7.60% 1,531.44 1.23% 1,505.46 1.23%
中国台湾 7,004.13 4.85% 14,410.41 11.59% 14,541.33 11.90%
境
菲律宾 4,196.96 2.91% 9,118.13 7.33% 9,068.06 7.42%
外
中国香港 2,837.44 1.97% 4,780.59 3.85% 5,199.80 4.26%
其他 7,084.77 4.91% 5,578.59 4.49% 2,639.36 2.16%
小计 67,649.86 46.85% 70,850.87 56.99% 66,877.62 54.75%
合计 144,395.04 100.00% 124,310.74 100.00% 122,157.76 100.00%
境内外销包括保税区销售和深加工结转,该类外销不受关税贸易政策变化
影响;而公司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包括日本、越南、中国台湾、菲律宾,相关
地区对中国大陆企业贸易政策较为稳定,关税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动,未对
发行人所属行业及产品采取反倾销或其他限制性贸易措施,也未发生因贸易摩
擦对产品出口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外销业务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四、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计并分析主要产品收入、成本、毛利率的变动情况;查询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
币汇率的波动情况,分析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获取最新的市场规模数据与
市场竞争情况,分析市场竞争情况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动的原因以及未来变动趋势的预测,了解公司对业绩下滑采取的应对措施。
信息等,搜集同行业上市公司关于主营业务范围、下游领域、产品类型等方面
信息,并分析公司毛利率以及业绩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
匹配性;通过网络检索,了解报告期内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贸易政策以及关税政
策变化情况,结合贸易政策以及关税政策,分析其对发行人境外销售的影响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影响,变动趋势虽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但具有合理性;公司将进一步拓展新客
户与新产品,增加中大尺寸、Mini-LED、带轻量化结构件相关产品开发力度与
销售规模,持续优化成本,以应对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客户开发过程中采用了竞争性定价策略,部分新拓展客户、新产品毛利率
较低,同时日本显示器集团为代表的原有客户群体销售规模及占比下滑、毛利
贡献率下降,综合导致了背光显示模组毛利率下滑;液晶显示模组产品受益于
富士集团相对高毛利率的量产产品型号增加、富士集团销售占比上升,毛利率
呈现上升趋势;智能显示组件产品由于向长城汽车集团、华阳集团销售的触控
显示模组产品占比增加,导致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虽存在差异但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毛
利率下滑风险,且公司已采取多项应对措施应对毛利率下滑。
口国家或地区贸易政策较为稳定,贸易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公司外销业
务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根 据 申 报 材 料 ,1)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万元、2,516.18 万元、7,710.18 万元。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
别为 16,391.97 万元、19,899.65 万元、25,792.83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增长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放
宽信用政策的情况,结合账龄、回款情况、报告期坏账实际核销情况、同行业
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存货跌
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比例,结合存货类型、库龄、存货周转率、期后市场价格
变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增长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
况,结合账龄、回款情况、报告期坏账实际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
提比例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增长具备合理性,不存
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增长比例 金额 增长比例 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 58,475.15 43.56% 40,731.98 47.41% 27,631.78
营业收入 202,734.76 29.31% 156,777.10 15.38% 135,873.46
应收账款/营业收入 28.84% 2.86% 25.98% 5.64% 20.34%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持续增加主要系:
(1)公司营收规模且各期第四季度营收规模增长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期一般为 60-90 天,故各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
大部分由第四季度收入形成,报告期各期公司第四季度收入与应收账款余额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月31日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第四季度收入 55,725.35 25.54% 44,389.24 32.47% 33,508.21
当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58,475.15 43.56% 40,731.98 47.41% 27,631.78
当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第四季度收入
模随之快速增长。
(2)客户结构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长率高于当期第四季度收入同比增
长率,主要系公司客户结构发生变化。报告期各期第四季度收入前五大客户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合计 32,236.84 57.85%
合计 23,085.22 52.01%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合计 24,996.30 74.60%
成为第四季度的主要客户,而上述客户结算周期略长于原销售金额较大的日本
显示器集团、纬创资通集团等,相应导致同等营收规模之下、期末应收账款余
额有所增长:
一方面,公司信用期自客户收到发票开始计算,因不同客户对账周期差异,
会对应收账款实际回收期产生影响。如天马集团通常在次月月中对账后开票并
于次月开始计算信用期,日本显示器集团通常在当月月末对账后开票并开始计
算信用期,导致信用期约定均为月结 60 天的情况下,天马集团的实际信用周期
略长于其他信用周期同为 60 天的客户、如日本显示器集团。另一方面,夏普集
团、长城汽车集团信用期为 90 天,相应也高于日本显示器集团、纬创资通集团
等 60 天的信用期。基于上述情况,应收账款规模增长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背书客户 2024年末余额 2023年末余额 2022年末余额
天马集团 5,491.30 828.79 -
其他 2,218.87 1,687.39 382.23
合计 7,710.18 2,516.18 382.23
注:其他包括华阳集团、延锋伟世通、伟世通集团等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入增长较快的客户
如天马集团等,采取了票据结算方式,从而导致期末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增加,
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期如下:
客户集团 信用政策
收入排名 收入排名 收入排名 期是否变更
天马集团 月结60天 1 6 9 否
夏普集团 月结90天 2 3 2 否
日本显示器集团 月结60天 3 1 1 否
东山精密集团 月结60天 4 2 无交易 否
LG集团 月结90天 5 7 7 否
伟世通集团 月结90天 7 4 5 否
纬创资通集团 月结60天 未进前十大 5 3 否
依摩泰集团 月结30天 未进前十大 未进前十大 4 否
注 1:客户集团内多家主体存在不同信用期的,列示集团下报告期内与公司交易金额最高
的主体采取的信用政策
注 2:日本显示器集团于 2022 年 12 月将其全资子公司晶端显示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
司出售予东山精密,自 2023 年度起公司对晶端显示精密苏州的收入纳入东山精密统计,故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放宽信
用政策的情形。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增长具备合理性,不存
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况
(二)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公司对因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照原有条款收回款项的应收账款划分
为损失类,并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确定信用损失。对剩余的应收账款,公司在
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
公司采用的减值矩阵基于历史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用于估计风险组合的信
用损失率,公司以应收账款账龄为基础细化风险组合、构建矩阵,并以各账龄
段的历史迁徙率为基础,计算整体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率。在此基础上,公司
进一步纳入宏观经济影响因子等对预期信用损失风险进行谨慎性前瞻调整,综
合历史信用损失率、前瞻调整系数计算得出最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作为整体
组合的坏账计提比例。
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74.85 274.85 100.00% 274.85 274.85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8,200.30 1,577.26 2.71% 40,457.13 1,213.71 3.00% 27,631.78 1,235.28 4.47%
合计 58,475.15 1,852.11 3.17% 40,731.98 1,488.56 3.65% 27,631.78 1,235.28 4.47%
对其应收账款 274.85 万元难以收回,因此对该笔应收账款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对未出现坏账迹象的应收账款,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按组合计
提项目:
单项计提
项目:
合计 58,475.15 100.00% 40,731.98 100.00% 27,631.78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整体较短,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
额占比超过 99%。截至 2024 年末,账龄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全部为对客户深圳
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计
提充分。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 58,475.15 40,731.98 27,631.78
截至2025年5月末回款金额 57,991.60 40,457.13 27,356.93
回款比例(%) 99.17% 99.33% 99.01%
其中,公司各期前五大客户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集团 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 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 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天马集团 9,795.59 100.00% 2,256.17 100.00% 848.87 100.00%
夏普集团 7,808.94 100.00% 3,681.65 100.00% 3,439.87 100.00%
日本显示器集团 3,041.93 100.00% 5,515.48 100.00% 8,073.81 100.00%
东山精密集团 5,095.33 100.00% 3,253.12 100.00% - 100.00%
LG集团 2,964.75 100.00% 4,212.46 100.00% 565.75 100.00%
伟世通集团 3,076.58 100.00% 3,891.30 100.00% 2,315.13 100.00%
纬创资通集团 124.16 100.00% 1,517.83 100.00% 2,995.27 100.00%
依摩泰集团 372.79 100.00% 397.91 100.00% 2,198.82 100.00%
合计 32,280.07 - 24,725.92 - 20,437.52 -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末应收账款仅剩余对深圳
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的应收 274.85 万元未收到,因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
限公司经营异常,公司已对该笔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除此之
外,2024 年公司应收账款亦已基本完成回款,客户信用情况良好,整体应收账
款回款及时。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集团以境内外上市公司为主,信用情况良好,合作以
来回款情况正常,未发生真实坏账,报告期内未出现坏账实际核销。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同兴达 2.22% 2.33% 3.34%
公司名称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聚飞光电 9.35% 10.36% 10.36%
隆利科技 5.26% 4.68% 5.15%
翰博高新 1.35% 2.41% 2.16%
宝明科技 4.84% 4.48% 3.65%
平均值 4.60% 4.85% 4.93%
剔除聚飞光电均值 3.42% 3.48% 3.58%
发行人 3.17% 3.65% 4.47%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均值主要系可比
公司中聚飞光电坏账计提比例较高,剔除聚飞光电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
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根据聚飞光电披露的 2024 年年报,其多家客户应收账款预计无法收回、全
额计提坏账准备,故整体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较高,与发行人不具备可比性。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报告期内未出现坏账
实际核销。公司已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
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比例,结合存货类型、库龄、存货周转率、
期后市场价格变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是否充分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比例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
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
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
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
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
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
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
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
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
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
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及跌价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存货余额 26,731.52 20,380.45 16,874.75
跌价准备 938.69 480.81 482.78
计提比例 3.51% 2.36% 2.86%
(二)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分类型存货余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原材料 6,779.76 25.36% 5,703.66 27.99% 5,507.54 32.64%
低值易耗品 177.75 0.66% 273.46 1.34% 206.01 1.22%
在产品 10,659.01 39.87% 9,058.15 44.45% 6,110.30 36.21%
产成品 8,444.29 31.59% 4,145.24 20.34% 3,878.28 22.98%
发出商品 670.71 2.51% 1,199.94 5.89% 1,172.62 6.95%
合计 26,731.52 100.00% 20,380.45 100.00% 16,874.75 100.00%
各类型存货期末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原材料 286.99 4.23% 129.08 2.26% 231.79 4.21%
低值易耗品 8.59 4.83% 4.00 1.46% 3.92 1.90%
在产品 182.39 1.71% 152.66 1.69% 114.84 1.88%
产成品 452.84 5.36% 195.07 4.71% 132.23 3.41%
发出商品 7.88 1.17% - - - -
合计 938.69 3.51% 480.81 2.36% 482.78 2.86%
公司存货由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及发出商品构成。原材
料主要包括 LED 灯珠、膜材、电容、电阻、塑料胶、FPC、五金材料等;在产
品为各道工序上的未完工产品;产成品主要为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
智能显示组件、橡胶件、五金件等。公司存货规模随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呈增长
趋势,各存货类别占比整体基本稳定,2024 年末公司存货中产成品占比较高主
要系 2025 年因春节时间较早,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提前为 1 月发货的订单备货,
导致年底产成品较上年大幅增长。整体存货结构合理,与公司业务特点相适应。
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 年部分型号
产品毛利率较低,导致 2024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比例升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合计 26,731.52 100.00% 20,380.45 100.00% 16,874.7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较短,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占存货余额的
比例分别为 98.40%、98.77%和 97.23%,库龄 1 年以上的存货占比极低,均低
于同期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平均存货余额 23,555.99 18,627.60 15,938.46
营业成本 177,092.02 128,800.21 110,934.95
存货周转率 7.52 6.91 6.96
注: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各年度,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6.96、6.91、7.52,
周转较快,且呈现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产品的期后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pcs
产品类别 2024年12月31日期后 2023年12月31日期后 2022年12月31日期后
背光显示模组 62.95 63.00 45.24
智能显示组件 331.56 251.12 182.63
液晶显示模组 165.13 159.39 153.18
注:2022 年和 2023 年末主要产品的期后销售单价分别为主要产品期后 1 年的销售收入除
以销售数量;2024 年末主要产品的期后销售单价为 2025 年 1-3 月的销售收入除以销售数量
由上表可知,公司主要产品期后销售价格呈稳定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同兴达 5.14% 4.78% 5.59%
聚飞光电 12.17% 17.44% 12.82%
隆利科技 23.56% 15.99% 28.66%
翰博高新 8.37% 8.67% 20.72%
宝明科技 17.25% 15.92% 22.32%
平均值 13.30% 12.56% 18.02%
发行人 3.51% 2.36% 2.8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分别为 2.86%、2.36%和 3.51%,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平均值为 18.02%、12.56%和 13.30%。
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对较低,主要系发行人主要产品
库龄较短,且对存货、生产进行精细化管理,存货周转率较高,因此发行人存
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相对较低。
(1)公司产品结构和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
公司是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少有的聚焦于车载背光显示模组的生产商,虽然
近年来翰博高新等国内背光显示模组可比上市公司开始进入车载背光显示模组
行业,但消费电子依然是大部分可比公司的基本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产
品应用具体情况详见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之“3、关于经营情况”之“一/(二)
销售及净利润变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相较于消费电子行业,汽车产业的产品迭代周期较长,且出于稳定性、安
全性考虑,部分零部件设计标准一旦确定,会在相对偏长的周期内保持一致,
零部件的通用性亦相对更高。此外,汽车产业更注重供应链的“精准匹配”,车
企通常采用 JIT(适时生产制)生产模式,通过共享生产计划,实现供应链生
产需求的对齐,从而达致库存周期的减少、存货风险的降低;而消费电子为应
对旺季需求,通常采用提前备货模式,但一旦产品市场需求受潮流、竞品发布
等因素冲击,易导致库存周期的显著增加。
近年来,传统消费电子领域需求波动较大,同时消费电子产品技术升级与
更新换代周期较快,一般情况下用户消费更换手机和平板电脑的周期约为 2-3
年,笔记本电脑和台式电脑更换周期约为 3-5 年。可比公司消费电子类产品受
下游需求变动和产品迭代影响较大,易出现较大价格波动和滞销情况,存货跌
价计提比例较高。
而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车载市场,涉及消费电子领域的产品较少,受益于
下游车载显示市场规模和需求的稳定增长,存货周转较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比例较低;消费电子领域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的背光显示
模组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8.11%、12.71%、5.09%,其主要产品为 VR 类
背光显示产品和相机类背光显示产品,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等相关产
品占比极小。由于涉及下游客户的保密性,公司无法得知背光显示模组具体应
用在细分产品的销售金额,但通过产品尺寸可以推断出应用在手机、平板电脑
和笔记本电脑的销售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尺寸区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包含8寸)
合计 10,323.21 100.00% 19,920.99 100.00% 11,015.58 100.0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公司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的背光显示模组尺寸主
要集中于 3.5 寸及以下,其销售金额占该细分部分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88.55%、
机的尺寸一般为 3.7 寸至 7 寸,平板电脑尺寸一般为 4.3 寸-10 寸,笔记本电脑尺
寸一般大于 10 寸,而公司大于 3.5 寸的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的背光显示模组金额
极小,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仅为 0.93%、0.38%和 0.59%,故公司消费电子主要产
品为 VR 类产品和相机类产品。相对于竞争程度充分、产品迭代快的手机、平板、
笔记本电脑等终端市场,VR 产品当前市场集中度高、竞争程度相对温和,相机
类产品市场竞争格局稳定,公司存货受消费电子市场需求波动等引发的减值迹象
的影响亦较小,因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低。
(2)自上市以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未发生过重大变化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上市,上市以来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未发生重大变
化,对比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
同兴达 5.14% 4.78% 5.59% 3.29% 0.61%
聚飞光电 12.17% 17.44% 12.82% 12.37% 13.26%
隆利科技 23.56% 15.99% 28.66% 15.32% 8.38%
翰博高新 8.37% 8.67% 20.72% 6.80% 6.92%
宝明科技 17.25% 15.92% 22.32% 26.22% 6.23%
平均值 13.30% 12.56% 18.02% 12.80% 7.08%
发行人 3.51% 2.36% 2.86% 1.75% 3.74%
受手机、平板等下游应用领域消费电子自 2021 年底进入去库存周期以来,
可比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平均计提比例保持在 10%以上的水平;而公司自上市
以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在 2%-3%左右波动,公司主要聚焦于车载显示领域,
存货跌价比例相对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
(3)公司存货周转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合理水平,但公司库龄结构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公司库龄较短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同兴达 6.15 5.79 5.94
聚飞光电 6.02 5.81 5.52
隆利科技 9.38 6.83 7.33
翰博高新 4.48 4.48 4.68
宝明科技 11.58 10.15 8.98
平均值 7.52 6.61 6.49
伟时电子 7.52 6.91 6.96
注: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由于各自应用领域、客户结构、生产及库存管理情况
有所区别而体现出一定差异,但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处于可比
公司合理范围内,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
然而公司存货库龄较短,1 年以上的存货占比极低,报告期各期 1 年以内的
存货占存货余额的比例超过 97%。
由于可比公司未披露完整的存货库龄情况,无法逐年对比。根据公开披露的
信息,发行人与可比公司 2020 年以来可获取的存货库龄情况对比如下:
库龄一年以上的存货金额占比
公司名称 2024年12月 2023年12月 2022年12月 2021年12月 2020年12月
翰博高新 - - 17.05% - -
宝明科技 - - - - 16.74%
发行人 2.78% 1.24% 1.60% 1.76% 3.66%
注:
“-”表示该年度相关公司未披露存货库龄情况
翰博高新、宝明科技披露的 2022 年及 2020 年库龄一年以上的存货金额占比
高于公司,2020 年以来公司 1 年以上存货金额占比均处于较低水平。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结构合理,存货周转良好,库龄较短,期后市场
价格稳定上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存在合理性,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三、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查看各期末应收账款主要对象与各期营业收入主要客户。
询并对比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获取公司应收账款的期
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
产经营匹配关系;获取公司各类存货的库龄结构,分析是否与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相符;计算存货周转率。
评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情况,
并与公司进行比较。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核销。公司已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理,存货周转良好,库龄较短,期后市场价格稳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存在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有限公司情况,分析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
务);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公司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
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
。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参股重庆伟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情况,
分析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一)参股重庆伟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情况
重庆伟时成为重庆豪然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豪然”)
与发行人的合资公司。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重庆伟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重庆伟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 9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7MAAC07PN2H
注册地 重庆市北碚区京东方大道 399 号 7 幢 6 单元 1-1
法定代表人 冯伊豪
重庆豪然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0%,发行人持股
股权结构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
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
经营范围
汽车零配件批发,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伟时主要从事汽车内饰及车载显示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发行人对重庆
伟时的投资基于以下目的:(1)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及未来规划,充分借助合作
方重庆豪然的客户资源及销售渠道优势,通过重庆伟时推动公司对西南地区市
场客户开拓及产品推广,进一步完善公司销售网络布局、加快客户响应速度、
提升核心竞争力;(2)充分利用自身及重庆豪然的技术优势、生产管理经验、
客户渠道,共同推进重庆伟时智能座舱产品产线建设及开发销售为拓展公司产
品销售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重庆伟时已具备完整的汽车智能触控表面、内外饰灯具等的结构设计及验
证,电气软硬件开发及实验,光学模拟及实施,模具开发与制作等全流程研发
能力,已开始对外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向重庆伟时销售自主生产的导光板,
用于重庆伟时汽车内饰智能表面产品的制造,相关交易能够发挥双方业务协同
优势,具体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金额
交易对方 交易内容
重庆伟时 销售导光板等商品 15.77 18.38 -
因此,发行人对重庆伟时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
于类金融业务、金融业务、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对东超科技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3,500 万元对安徽省
东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东超科技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8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958.007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MYQFE72
注册地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900 号创谷科技园 A3 栋 1 层
法定代表人 韩东成
韩东成持股 23.0074%,范超持股 18.5711%,宁波鼎元元启一号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8.8487%,合肥佳木股权投资合伙企
股权结构 业(有限合伙)持股 8.8312%,北京中企金岭商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持股 7.9839%,海南赢初华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股 6.8243%,发行人持股 3.9819%,其他股东合计持股 21.951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经营范围
让、技术推广;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功
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学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玻璃
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
销售;广告制作;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
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
械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根据东超科技官网(http://www.easpeedtech.com/)介绍,东超科技生产空
中成像等新型显示产品,其中无触控人机交互终端产品使用特殊平板透镜,根
据出光特性设置,可将显示界面呈现于空中形成实像。东超科技先后承担国家
重点研发专项 3 项、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 3 项、合肥市重大新兴产业专项若干
项,并建成安徽省新一代光学成像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省新型显示产业共
性技术研究中心、空中交互式成像技术与显示材料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
验室,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构建了国际一流的新型显示研发
平台,主导编制了该技术的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和学术专著。
东超科技自主研发的可交互空中成像技术,2020 年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奖
一等奖;2022 年 3 月,荣获科技部首届“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总决赛最
高奖;2024 年 10 月,斩获第 76 届德国纽伦堡国际发明展金奖等众多荣誉。该
技术通过核心产品——负折射平板透镜,应用光场重构原理,将发散的光线在
空中重新汇聚,从而形成不需要介质承载的实像,结合交互控制技术,可实现
人与空中实像的直接交互。
车载领域是空中成像技术实现落地的目标市场之一。东超科技利用自主研
发的新型显示材料能够实现车载显示屏的空中成像,以及与空中成像的可交互
操作。该技术可应用在高端车型,具体来看,空中成像智能车载解决方案包括
空中虚拟仪表、车载精灵及多种娱乐系统,能够提供无接触操作体验,将有效
提升人机交互便捷性与科技感。公司投资东超科技,是计划利用自身在车载领
域的客户资源以及显示产品开发经验,协同结合东超科技的技术优势,对前沿
显示技术的提前布局,共同开发新型空中成像车载显示产品,有利于保持公司
对行业发展方向的敏感性,提高行业前瞻性,拓展行业内潜在客户及销售渠道,
具有产业协同性,并非以短期获利为目的。
因此公司对东超科技的投资属于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的战略
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除应收账款、存货、货币资金等与公司的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显著相关的会计科目外,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
被投资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投资额 持股比例
类别 的投资损益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重庆伟时光电科 造;汽车零配件批发; 受让
技有限公司 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 股权
能车载设备销售
公司对重庆伟时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分析详见本题之“(一)参
股重庆伟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情况”部分。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以公允价值计
被投资 投资 持股
经营范围 投资额 量且其变动计
公司名称 类别 比例
入当期损益
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光
学仪器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
安徽省东 学材料销售;光学仪器销售;仪
超科技有 器仪表制造玻璃制造;计算机软 增资 3,500.00 3,898.37 3.98%
限公司 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车载
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
公司对东超科技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分析详见本题之“(一)参
股重庆伟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情况”部分。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衍生金融工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项目 金额
衍生金融资产 远期外汇买卖合约 7.17
公司的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为远期外汇买卖合约形成的资产或负
债,远期外汇买卖合约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公司与银
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按照远期结
售汇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算或售汇业务。当结售汇合约约定的
远期结售汇汇率高于实际汇率时,造成汇兑收益,形成衍生金融资产,反之,
形成衍生金融负债。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形成衍生金融资产的远期外汇合约明细以及
对应的业务情况如下:
签约 签约外币金额 估值损益(万 待支付金额
签约交易日 对应采购内容
币种 (万日元) 元人民币) (万日元)
采购日钢注塑成
日元 7,075.00 2024-11-07 7.17 7,075.00
型机
公司由于购买日钢的设备,存在大额日元支出待支付,故签订了以上远期
外汇合约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支付的采购价款的影响,购买设备待支付金额
与远期外汇合约签约金额相匹配。2025 年 3 月末,公司远期外汇受到日元汇率
下降影响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形成衍生金融资产 7.17 万元。
公司存在以外币计价的进、出口业务,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
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有效防止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因此,公司
通过开展衍生品投资,防范汇率风险,符合公司特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 586.45 万元,主要系保证
金、押金以及备用金和垫付员工款,以上款项均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 1,606.94 万元,主要系
待抵增值税、待摊费用、待退还的消费税(日本),以上事项均产生于日常生产
经营活动,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 3,169.17 万元,为预付
设备款及合同取得成本,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综上,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情况。
二、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公司是否存在实施或
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
施或拟实施类金融业务、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
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
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实施
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
三、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行类第 7 号》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
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发行人对外投资形成的原因、投资目的、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的协同关系等;通过网络查询投资对象及合作方的工商信息及经营情
况。
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是否存在实
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不属于类金融业务、金融业务、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
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
金融业务)情形。
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相关交易是否构成受托加工行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公司与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重合的交易情况、商业合理性
(一)客户供应商重合的交易情况
报告期主要客户供应商中,天马集团、夏普集团、日本显示器集团、依摩
泰集团和 Vitec 集团存在既是公司客户又是公司供应商的情形。
交易主要内容和交易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供应商 销售/ 主要交易产品/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客供重合主
名称 采购 原材料 度 度 度 要原因
销售 背光显示模组 29,717.18 9,716.57 2,722.66
天马集团 双向合作
采购 液晶面板 784.46 820.56 283.71
销售 背光显示模组 25,752.53 14,236.85 16,663.69
夏普集团 Buy-and-Sell
采购 LED 5,579.61 5,072.94 3,126.07
日本显示器 销售 背光显示模组 20,939.89 30,498.04 52,011.73
Buy-and-Sell
集团 采购 LED 7,407.37 9,602.45 9,119.29
销售 智能显示组件 1,542.39 3,080.93 8,163.00
依摩泰集团 双向合作
采购 膜材类 12,546.09 2,257.19 3,447.77
销售 液晶显示模组 364.9 214.87 255.13
Vitec集团 双向合作
采购 液晶面板 8,227.74 4,874.60 5,957.32
(二)客户供应商重合的商业合理性
客户供应商重合主要包括 Buy-and-Sell 以及双向合作两种模式,具备商业
合理性。
客户采购部分原材料后销售给发行人,发行人自行购买其他原材料和辅料
并组织生产加工,生产完毕后再将产成品销售给客户。
Buy and Sell 模式是电子产品制造业国际知名大型品牌厂商目前普遍采用的
采购模式,大型品牌厂商依托自身经营规模和业务资源,保证原材料品质的同
时能够有效压降原料成本。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用 Buy and Sell 模式采购的合作对象主要包括日本显示
器集团、夏普集团。公司向日本显示器集团和夏普集团销售背光显示模组等产
品,同时日本显示器集团和夏普集团出于原材料品质把控以及压降原料成本的
目的,采购 LED 后销售给发行人用于相关背光显示模组。发行人根据总体排产
计划,向日本显示器集团和夏普集团下单开展采购。
公司供应商名录中包括依摩泰集团、Vitec 集团等日本大型综合商社。日本
大型综合商社往往与多家大型电子制造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具备较
强的资金实力和供应链管理服务能力,通过商社进行销售和采购是日系客户及
供应商比较常见的一种采购和销售模式。
依摩泰集团代理 3M 光学膜材以及多种电子类材料,代理的原材料品牌、
质量符合公司产品设计要求;此外,依摩泰集团能为发行人提供信息收集处理、
市场开发、仓储运输及资金垫付等服务,合理范围内可提供一定程度的账期优
惠等,因此公司主动选择从依摩泰采购。同时,依摩泰代理马瑞利集团等智能
显示组件的采购,因此发行人有向依摩泰的销售,形成了客户供应商重叠的情
况。
Vitec 集团主要从事液晶面板等电子部材贸易业务,相关贸易产品中包括
群创光电的液晶面板,公司根据富士集团等客户产品的设计,向 Vitec 集团采
购群创光电的液晶面板,用于液晶显示模组产品生产。同时,Vitec 集团依据
其自身客户的需求,向公司采购少量液晶显示模组再用于相机产品,因此形成
了客户供应商重叠的情形。
此外,双向合作中还包括天马集团,天马集团作为全球知名液晶面板、手
机显示、车载显示生产厂,公司向其销售背光显示模组,同时向其采购少量液
晶面板用于其他客户所需的智能显示组件产品生产。
二、相关交易是否构成受托加工行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
尽管双向合作会导致客户供应商重叠,但由于双向合作系基于不相关销售
和采购事件开展,属于独立购销业务,符合销售收入总额法确认的要求。
Buy-and-Sell 模式下,发行人在向客户销售交易中承担主要责任,符合会计
准则中主要责任人的认定,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的会计准则要求,不构成受托
加工。
公司根据相关业务的主要约定,结合存货风险、定价权等,对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逐条分析论证,论证如下:
准则规定 发行人业务主要约定以及分析
①发行人从客户或其指定供应商处获取得原材料
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 后,会将原材料与发行人自行采购的其他材料一起
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 投入生产加工,制成成品后将其交付给客户;②发
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 行人对从客户处或客户指定处采购的原材料享有控
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 制权,能够主导其使用并享有其几乎全部的经济利
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 益,同时承担原材料的毁损风险和市场价格波动风
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险;③在生产过程中,发行人负责物料的管控,并
对产品相关的质量问题向客户承担相应责任。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
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
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 根据合同条款,发行人是主要义务方,承担向客户
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 提供商品的主要责任。
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1)企业
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①原材料采购入库后由发行人自行负责保管,并自
接收原材料起即承担货物的毁损风险以及生产过程
(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 中的损耗等其他风险。②产成品形成后,企业在交
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易过程中承担一般存货风险,包括存货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和报酬,如商品或服务价格变动风险、滞
销积压风险等。
发行人基于材料的采购价格、人工和费用等成本因
素,加成一定的利润率水平对产品进行定价。发行
(3)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
人报价中包含向客户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的原材料
品的价格
成本以及相应的利润率加成,发行人有权自主决定
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三、公司与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主要客户供应商重合的相关方,均为液晶显示面板行业知名企业或大型商
社,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基于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开展,不存
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四、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重合的情况。
解同时销售和采购的必要性以及商业合理性。
价机制、交易流程及交易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对交易主体基本情况、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进行确认。
核查主要交易条款,对比会计准则要求,分析会计处理方式的准确性。
查发行人及其主要人员与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认为:
供应商的情形,具有商业合理性。
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署页)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问询函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
回复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长:
山口胜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峻毅 林臻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
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
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保荐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