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 海南矿业
股 票 代 码 : 6019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迎宾路 6 号
通 讯 地 址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迎宾路 6 号
股 份 变 动 性 质 : 股份减少(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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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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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海南矿业 指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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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迎宾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湘平
注册资本 101,000 万元人民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60000201244001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
治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废
弃物再生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土地整治服务;
经营范围 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86 年 11 月 10 日至无固定期限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股 90%
股东情况
海南省财政厅 持股 10%
通讯地址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迎宾路 6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曾用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所在任职单位 职务
名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海南海钢集团有 董事、总
夏亚斌 无 男 中国 海南省海口市 无
限公司 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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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支持海南省国资委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开展
资产重组、高效配置,支持海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国资
运营公司”)更好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职责。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钢集团”)无
减持、增持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若发生减持、增持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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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海南省属国有企业之间无偿划转,即海钢集团将持有的
上市公司 100,939,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5%)无偿划转给海南国
资运营公司。
本次划转前,海钢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598,058,67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29.92%。
本次划转后,海钢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497,119,67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24.87%;海南国资运营持有上市公司 100,939,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5.05%。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
无偿划转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海钢集团同意按照海南省国资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将海钢集团所持海
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69)100,939,000 股流通 A 股(以下简称
“划转标的”)无偿划转至海南国资运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本次股份划转”或
“本次无偿划转”)。海南国资运营公司无需向海钢集团支付任何对价或给予其
他利益安排。
(二)与划转标的相关的权利义务承继
归属于海钢集团所有;划转标的过户登记日之后(含当日)的收益权、分红权及
其现金部分产生利息等,均归属于海南国资运营公司。最终划转股票数量,以办
理单位出具的办理凭证为准。具体权益支付方式,届时由双方再另行具体协商。
利和义务,均由海南国资运营公司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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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监事、高管人员。
(三)划转方式及划转费用
本次标的股票划转以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方式进行。海钢集团将所持标的无
偿划转至海南国资运营公司,海南国资运营公司无需向海钢集团支付任何对价或
给予其他利益安排。
(四)划转基准日
本次无偿划转基准日以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海钢
集团持有海南矿业的部分股权至海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通知》(琼国资产
〔2025〕137 号)为准。
(五)划转交割
公开披露标的无偿划转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律意见书(如需)等。
的业务规则,双方共同配合尽快申请完成划转标的过户登记工作,将划转标的股
票过户登记至海南国资运营公司名下。
括进行必要的账务调整等),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等。
作。
(六)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全部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即生效:
集团持有海南矿业的部分股权至海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通知》(琼国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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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37 号)。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附加特殊条款情
况、补充协议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
其他权利限制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特殊条款及补充协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海钢集团与海南国资运营公司签订
《无偿划转协议》,约定海南国资运营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取得海钢集团持有
的海南矿业 100,939,000 股股份。股份变动时间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办理过户登记程序之日。
(三)如本次无偿划转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应当说明批准部门的名称、批
准进展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由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署,系为落实海南省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海钢集团持有海南矿业的部分股权至海南省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通知》(琼国资产〔2025〕137 号)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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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
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海南矿业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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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
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
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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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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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无偿划转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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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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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沃克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名 称 所在地 公园 8801 栋
股票简称 海南矿业 股票代码 601969.SH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义务人注
义 务人名称 碌镇迎宾路 6 号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
份数量变 有 □ 无 ?
行动人
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否为上市 是 □ 否 ?
上市公司
公司实际
第 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票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598,058,679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29.92%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497,119,679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比例:24.87%
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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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序后
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为无偿划转方式,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是 □ 否 ?
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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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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