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七月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以下简称“股东”):
为确保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订本参会须知,请
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
护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当以维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请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
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
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
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
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
东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
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
顺序发言。
六、股东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
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
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
利益的提问,股东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各相关主体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八、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九、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
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
择一项,以打“√”表示,并签上姓名。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票、未投的表决票、未在表决票上签字等情形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
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依法计为“弃权”。
十、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7 日 14:45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7 月 17 日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
(3)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议室
二、会议议程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7200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82 号文《关于同意中重科技
(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02,000,000.00 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7,374,147.7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294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50,064.08 125,448.50
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已经过充分论证,相关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
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现
有业务和核心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未来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
势,以现有产品和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与市场竞争力。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重科技(天津)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288.91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200 万元,占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6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5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
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起实施,实施
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
旧规则。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会审议。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