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缆科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9 0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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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5 年 07 月 08 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06 月 21 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本
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俞涛先生主持。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和《长缆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8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8日上午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8日
议室
开。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74,569,13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3.4601%。【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
司股份总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表决权的股数-公司第二期员
工 持 股 计 划 持 有 人 放 弃 表 决 权 的 股 数 -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193,107,640-9,415,100-4,001,587-8,110,405=171,580,548 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3,631,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2.91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937,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46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937,62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1人,代表股份937,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465%。
师事务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79,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9%;
反对 38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91%;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2854%;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77,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49%;
反对 38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5%;弃权
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5520%;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77,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49%;
反对 38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5%;弃权
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5520%;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201,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64%;
反对 3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10%;弃权
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9.0457%;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77,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42%;
反对 389,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0%;弃权
总数的 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5,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5904%;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80,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92%;
反对 386,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1%;弃权
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9,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2065%;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75,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17%;
反对 391,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56%;弃权
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3,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8037%;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77,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44%;
反对 389,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0%;弃权
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5,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5904%;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74,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13%;
反对 389,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0%;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3,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5904%;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8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200,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59%;
反对 366,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14%;弃权
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9.0841%;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99,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39%;
反对 366,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14%;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7,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9.0841%;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77,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49%;
反对 38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5%;弃权
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5520%;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3%。
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77,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49%;
反对 38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5%;弃权
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5520%;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3%。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77,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49%;
反对 38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5%;弃权
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5520%;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77,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49%;
反对 38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5%;弃权
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5520%;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3%。
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77,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49%;
反对 38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5%;弃权
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5520%;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3%。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69,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37%;
反对 22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0%;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7,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4.4129%;弃权 17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377%。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77,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44%;
反对 238,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5%;弃权
份总数的 0.2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5,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5.4858%;弃权 15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179%。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88,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97%;
反对 208,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2%;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7,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2.2862%;弃权 17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017%。
  上述提案 1.00 至提案 9.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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