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汪建先生因公务不便主持,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牟峰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与
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内部关联交易体系及额度管控的工作效率和便利性,公司将深
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的联营、合营企业统一为
“华大基因的联合营企业”进行额度管控,包含的关联方范围为华大基因的联
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因关联体系的变动导致公司已审批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中部分业务额度需对应调整到更新后的关联方体系中。此外,基于公司及
子公司存在与部分关联方企业调整业务量的情形,公司拟调整 2025 年度部分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
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
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董事会
同意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汪建、牟峰、刘龙奇、余德健、朱岩梅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
查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及《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因此,13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8 万股作废失效。
鉴于 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本次 303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的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 318.35 万股股票全部取消
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7.15 万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余德健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已增加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智造”)作为“华
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后续将通过增资或借
款的方式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划转至武汉智造的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同意授
权财务负责人为武汉智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负责公司与武汉智造、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议决议》;
次会议决议》;
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