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9 00: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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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行恒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并经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 15,310.00 万元投资
建设“光通信传输系统设备之接入网设备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项目
具体名称最终以备案名称为准)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
程》进行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
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监事会认为:本次监事会取消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修订《公司
章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
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备案的事项。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朱行恒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谢海凤女士、彭佳
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朱行恒女士、谢海凤女士、彭佳佳女士在任职期
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
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对
照表》及修订后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公司拟取消监
事会及监事设置,同时废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
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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