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5 年 7 月 7 日下午 3:3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经全体董事一致认可,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在会议
召开前已知悉所审议事项的相关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华君先生召集并
主持,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 0 人,以通讯表
决方式出席董事 3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日辰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
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5
年 7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8 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 26.63 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因董事崔宝军先生、陈颖女士、张韦女士、隋锡党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因委员陈颖女士为本次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