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金科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5,000.00 万元
担 保 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5,000.00 万元
象一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
金额(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 56,900
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25.24
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请勾选)
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简称“南 京 银 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科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森”)在南京
银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在已经
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2025 年 7 月 3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2025 年 7 月 4 日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金科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 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直接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周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81MA1XRJ6J18
成立时间 2019-01-11
注册地 东台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 88 号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产品研发,精密金属结构件、一类医疗器械及零部
件(不含塑料制品)、机械设备(除汽车、电动三轮车)、
金属模具、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研发、设计、制造、销售,
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经营范围 外),手术器械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软件开发;
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
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
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3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1,752.76 128,092.3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07,196.04 124,689.97
资产净额 4,556.72 3,402.36
营业收入 20,798.57 105,965.60
净利润 1,154.36 1,217.6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满,金科森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公司应承担责
任的其他情形,南 京 银 行均有权直接要求公司对金科森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种)(大写)伍仟万元整(小写)50,000,000.00 元。
在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或发生法律规定的其他债权确定情形时,被确定属
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所对应的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南 京 银 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主合同项
下金科森应付的其他款项等,均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金科森应付的
其他款项以及南 京 银 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南 京 银 行与金科森就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
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南 京 银 行根据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
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金科森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求。金科森
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主要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生产建设和
经营发展需求而提供担保。被担保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此
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与相
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6,900 万元,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 11,900 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的担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24%、5.28%。公司对外担保不
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