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 艾迪药业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8 0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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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本激励计划”)中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审核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7 月 7 日,通过办公 OA 系统在公司内
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司员
工可在公示期限内向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
  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二、审核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
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
任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
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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