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 振华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7 16:05: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振华股份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会
须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
到确认参会资格。不在签到薄上登记签到,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
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可以参加会议,但不参加表决、质询和发言。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
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有权就大会议案提出问题,主持人视会议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
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
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议案表决结束后,大会安排股东代表发言、提议及咨询交流活动。
  六、股东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
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
并打“√”表示;未填、填错、涂改、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
视为无效。
  七、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任何人不得扰乱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八、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7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公司新办公楼五楼会议
  室
(四)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7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出席会议的人员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
代理人参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二、现场会议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13:30~14:30)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议人员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三)请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四)股东代表发言、提议及咨询,由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
(五)工作人员向与会股东发放表决票,并由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六)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请相关人员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10,760,277股,注册资
本变更为710,760,277元。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
的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变动事宜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9,016,166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10,760,277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公司股份,公司控 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公司股份,公司控
股子公司因公司合并、质权行使等原因 股子公司因公司合并、质权行使等原因
持有公司股份的,不得行使所持股份的 持有公司股份的,不得行使所持股份的
表决权,并应当及时处分相关公司股 表决权,并应当及时处分相关公司股
份。                             份。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已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详
细内容请参阅上述媒体。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振华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