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8:2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0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7 月 4 日上
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7 月 4 日 09:15-15:00。
号公司总部大楼一楼 1 号会议室
司章程》的规定。
代理人共 3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69,573,6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76.8122%(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743,600,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085,259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
本次股东会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41,514,741 股)。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 7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33,252,4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1.913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 4 名,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69,222,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0,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0335%。
   YU CONG LOUIE LU 先生获得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 569,222,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0,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0335%。
     卢楚隆先生获得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 569,222,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0,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0335%。
     卢宇凡先生获得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 569,222,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0,1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0335%。
     叶汶斌先生获得当选。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独立董事 3 名,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表决结果:同意 569,510,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6,257,8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8256%。
     陈志坚先生获得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 569,510,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6,257,8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8256%。
     李光女士获得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 569,510,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6,257,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8256%。
   初大智女士获得当选。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66,193,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941,4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0.6947%。
   黄平先生获得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 569,357,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6,104,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4038%。
   王如成先生获得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董龙芳律师、邓鑫上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
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决议;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万和电气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