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共计派发 25,261,788.40 元(含
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公司股本总数将增加至 164,201,624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股份事项,故无需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
分派方案一致。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126,308,94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26,308,94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64,201,624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14 日。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
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
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年 7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本次转增股份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数量(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5,590,487 4.43 1,677,146 7,267,633 4.4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0,718,455 95.57 36,215,536 156,933,991 95.57
三、总股本 126,308,942 100.00 37,892,682 164,201,624 100.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最终数据以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
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并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8.08 元/股,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
上市。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 57.38 元/股。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 56.48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 43.30 元/股。
度,每股净收益为 0.3019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 1488 号
咨询联系人:王思宇
咨询电话:0510-68951502
九、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