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5-45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盛泰投资计划自 2025 年 4 月 11 日起的 6 个月内(除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以自有资
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
。
含手续费)
,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近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
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投资”)出具的《关于增
持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31,952,4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8.11%。
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
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盛泰投资将根据其对市场整体趋势及公司价
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盛泰投资将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自 2025 年 4 月
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
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
在增持完毕后 6 个月内不进行减持。
盛泰投资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
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采用股票增持专项贷款与自有资金相结合的方式。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已向盛泰投资出具了《贷款承诺函》,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9,000.00 万元且贷款比例不超过增持金额的 90%。除使用上述贷款外,本次增
持股份的其余资金为盛泰投资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持公司股份 10,546,8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承诺一致,本次增持前后盛泰投资
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增持数量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盛泰投资 121,405,604 7.46% 10,546,874 131,952,478 8.11%
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
公司
张子燕 10,130,218 0.62% 0 10,130,218 0.62%
王晓斌 4,636,635 0.28% 0 4,636,635 0.28%
张家港市盈泰商务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82,265,589 11.20% 10,546,874 192,812,463 11.85%
注:1、增持前“占总股本比例”指相关主体所持股份占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2025 年
增持后“占总股本比例”指相关主体所持股份占本公告披露前(2025 年 7 月 2 日)总股本
的比例。3、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造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