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5〕048 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派的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约为 6,097,5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按回购金额上限和回购价格上限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130,0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具体以
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二、2024 年度权益分配实施情况
公司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 896,225,431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1,995,609 股后的
税),共派发人民币 194,530,560.84 元,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
折 算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94,530,560.84 元 ÷
入)
,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2170553 元。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9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7 月 3 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号)。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对股票回购价格的上限进行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4.60 元/股调整为 24.38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24.60 元/股-0.2170553 元/股≈24.38 元/股(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 月 9 日(2024 年度权益分
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按回购金额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152,584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9%;按回购金额上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 8,203,4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
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均无变化。
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