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与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共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 1,377,800 股,公司根据相关规
定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77,800 股进行
回购注销处理。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公告》,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布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回购股份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至今公示期已满 45 天,期间并未收到任何
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若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之和
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337.97 亿元或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累计净利
润不低于 35.48 亿元,公司层面考核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若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239.60 亿元或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23.96 亿元,公司层面考核解除限售比例为 60%。(“营
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本次考核的净利润需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
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等原
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审计报告》和
《2024 年度审计报告》,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为 168.89
亿元,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累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92 亿元。未达到 2022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59,200 股需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
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或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
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 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 2022 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2023 年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77,800 股。
(二)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114548),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
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完成回购注销,
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型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765,800 -1,377,800 5,388,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71,039,291 0 471,039,291
股份合计 477,805,091 -1,377,800 476,427,291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关于杰克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
事宜,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杰克股份本次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股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回购原因、价格及数量的确定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关于杰克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
事宜,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杰克股份本次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回购原因、价格及数量的确定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