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3 00: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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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25-32号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的被担保对象扬州市物合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
率超过70%,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为控股子公司扬州市物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物合公司”)
向其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70亿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21日、2024年7月29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6)及《关于为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维扬支行(以下简称“中
国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扬州物合公
司在中国银行办理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根据对扬州物合公司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2.01亿元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维扬支行
  保证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扬州市物合置业有限公司
  生效日: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约定的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本金人民币20,100.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6.70亿元,
总余额37.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2.56%。截至目
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逾期债
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的担保金额均为0。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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