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道通转债”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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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道通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
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科技”或“公司”)2022 年科创板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
股票上市规则》
债券》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道通科技不提前赎回“道通转债”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852号”文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1,2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8,000.00万元,该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六年,自2022年7月8日至2028年7月7日。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01号”文同意,公司128,000.00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28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道通转债”,
债券代码“118013”。
  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道通转债”自2023年1月16日起可转
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4.73元/股。
  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自2023年8月16日起该次可转债
的转股价格调整为34.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道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5)。
  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道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4.71元/股
调整为34.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公告编号:2024-047)。
  鉴于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道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4.32元/
股调整为33.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
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道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鉴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道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93元/股
调整为22.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1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公告编号:2025-039)。
  综上,“道通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22.55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7月1日,公司股票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道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2.55元/股)的130%(含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道通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不提前赎回“道通转债”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与内在价值的信心,
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决定
不行使“道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5年7月2日至2026
年1月1日期间),若“道通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
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道通转债”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以 2026 年 1 月 2 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
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道通转债”的
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及时
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道通科技本次不行使“道通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道通转债”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
提前赎回“道通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马孝峰         金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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