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选举第三届董事,现
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董事会人数,董事会组成成员人数由 5 名调整至 7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董事会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进行资格审核,提名刘建德先生、刘宗林先生、沈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根据董事会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进行资格审核,提名关天鹉先生、刘荣荣女士、韩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关天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关天鹉先
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荣荣女士和韩坤先生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资
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将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
届事宜,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此次股东大会选
举的 6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就职,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
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刘建德,男,1976 年生,本科学历,专业背景为真空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深圳亨达莱真空技术
工程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总裁助理;2000 年 4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深圳奥沃国际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发部项目经理;2001 年 6 月至 2004 年 11 月,任深圳市盛
博科技嵌入式计算机有限公司销售部华南市场经理;2004 年 12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深圳市科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深圳
市科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公司总
经理;2016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此外,刘建德先生 2017 年 2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 2025 年 5 月,
任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 4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深圳市
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
刘建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9,769,47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7.93%,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德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宗林,男,1975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背景为机械工程,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2004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数字
信号处理器(DSP)体系结构室主任;2018 年 1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中国电子
湖南长城银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兼 CTO;2022 年 9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广
州朗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CTO、CEO 等职务。2025 年 5 月至今,任深
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刘宗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健,男,1982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背景为控制工程和领域工程,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2 年 8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
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2025 年 5 月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总经理。
沈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
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关天鹉,男,1958 年生,本科学历,专业背景为会计,中国国籍,无境外
居留权。1981 年 7 月至 1991 年 7 月,任罗定市职业中学财务会计科教师;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罗定市经济委员会计划财务科副科长;1993 年 9 月至
年 11 月,任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助理;2015 年 6 月
至今,任佛山市中正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1 月
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担任广东宏石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年 7 月 20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7 日,担任广东顺控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国有企业,
非上市公司,下同)、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顺控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佛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外
部董事;2022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关天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荣荣,女,1986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背景为法律,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江苏元封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
年 9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江苏敏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4 年 11 月至
今,任上海中联(徐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荣荣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坤,男,1990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背景为法律,中国国籍,无
境外居留权。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律师;2017 年 8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韩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
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