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56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 6 月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26,939.00 万元
担保对象一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98,394.96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0,000.00 万元
担保对象二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58,699.19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 四川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0,000.00 万元
担保对象三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65,753.21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注: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数据。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无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宁波分行申请不超过14,939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同意就上述申请授
信事项提供不超过14,939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宁波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同意就上述申
请授信事项提供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同意就上述申
请授信事项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司高升桥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并签订《借款合同》;公司为上述事
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详
见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2025年6月,
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5个月,并由公司按照《保
证合同》的相关约定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策的前提下提供以下担保额度(币种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授权董事长或其
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 被担保人 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上海杉杉锂电材料
宁波杉杉股份有 不 超 过 200
科技有限公司及其 1,393,094.36 1,440,033.36
限公司 注 亿元
下属子公司
注:本次被担保人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
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均为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7.5137%股份,
其他7名法人股东持有其剩余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 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乔永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2750379507M
成立时间 2003-07-07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聚才路 1 号
注册资本 28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他炭素材料的研究开发、制
造、加工及批发、零售;锂离子电池材料的批发、零
售;机电产品、五金工具的销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
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经营范围
和技术除外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
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
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8,384.56 480,946.4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53,032.60 148,252.51
资产净额 335,351.96 332,693.92
营业收入 65,657.34 286,596.27
净利润 2,634.17 17,082.54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 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李凤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H33FD0G
成立时间 2020-06-1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江山路 5550
注册地
号1幢2层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
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零配件
经营范围 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
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元器件
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
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
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25,868.24 637,077.3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593,048.05 502,237.07
资产净额 132,820.19 134,840.23
营业收入 180,000.54 779,920.80
净利润 -2,110.06 2,511.14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四川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 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吴志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422MA66457G4M
成立时间 2021-08-12
注册地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创新二路中段 1 号
注册资本 25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
广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
经营范围
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22,984.21 618,431.2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477,921.08 377,860.69
资产净额 245,063.13 240,570.53
营业收入 70,857.37 409,336.76
净利润 4,472.07 25,284.6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
担保 担保 担保期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对象 金融机构 (万元人民
方式 类型 限
币)
宁波杉杉新材
宁波杉杉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 连带责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宁波分行 任保证
司
宁波杉杉新材 中国民生银行股
宁波杉杉股 连带责
份有限公司 任保证
司 分行
中国信托商业银
宁 波 杉 杉 股 上海杉杉新材 连带责
份有限公司 料有限公司 任保证
上海分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
宁 波 杉 杉 股 四川杉杉新材 连带责
份有限公司 料有限公司 任保证
行
注:具体担保期限以债权确定期间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目前被担保人经营情况良好,
具备偿债能力。
本次为合并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旨在满足其日常经营活动筹融资需
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人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相关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范围内,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供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系在担保风
险可控范围内,综合考虑相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筹融资需要,有利于相关公
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提供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81.1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