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4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若按回购金额上限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3%;若按回购金额下限 1,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
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和《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5-026)。
一、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中
的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87,9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
益分派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总股
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及据此计算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
式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每股分红金额,即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 股=55,811,830÷223,435,220×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
本=55,811,830 元÷223,435,220 股=0.2497897 元/股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
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将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
分红)÷(1+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26.96 元/股-0.2497897 元/股)
÷(1+0)=26.71 元/股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并扣减已回购
金额 3,721,901.8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上限 26.71 元/股测算,预计剩
余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609,438 股,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上限为 797,338 股,占公司
总股本 223,435,220 股(未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 0.36%。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其他
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