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
(2025年7月1日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
高工作质量,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收益,促进公司高质
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地方经济布
局、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
(二)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
(四)聚焦主业,围绕主业上下游产业链优化布局,提
升产业协同效应,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新兴产业投资视同
主业。
(五)投资规模与企业资产规模、负债水平、筹资能力
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六)有合理预期投资收益,经济评价指标满足要求。
(七)符合公司投资项目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竣
工、验收、后评价等全流程管理相关规定,严禁随意决策、
盲目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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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公司投资项目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按禁止类、
特别监管类、限制类目分类监管,具体按照上级或监管部门
的负面清单有关规定执行。
禁止类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投资,特别监管类、限制类投
资项目实施前报公司审核。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五条 本办法相关名词定义与释义:
(一)投资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为获得预期收益,投入
货币、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资源,形成资产或权益的经
济行为,包括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二)股权投资是指以新设公司或联合重组、股权收购、
增资等方式取得其他公司股权的行为,不含设立分公司,其
中:参与现有子公司增资应同时遵守公司投资管理和股权管
理相关规定。
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股权转让、划转、重组、处置、减
资等股权管理行为执行公司股权管理有关规定。
(三)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建造和购置固
定资产的经济活动,按照建设性质,可分为新建、扩建、改
建和技术改造、单纯建造生活设施、迁建、恢复、单纯购置
等;按照建设内容,可分为建筑安装投资、设备投资、其他
投资等;按照列支渠道,可分为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安全
生产费资本性支出。公司及所属单位为发展需要,通过购买
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济活动比照固定资产投资进行
管理。
基本建设是以扩大生产能力为目的的投资,是指固定资
产扩大再生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恢复工程及与之连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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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更新改造是以维持现有生产能力或以恢复固定资产原
有生产能力为目的的投资,是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用
新的技术、装备、工艺替代原有的技术、装备、工艺所进行
的投资。
安全生产费是指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从成本中
提取的,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
资金。安全生产费支出分为资本性和费用性,对符合投资定
义和条件的支出,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予以资本化并作
投资进行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机关部门职责。
(一)规划工程部是公司投资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蓄能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前期工作;指导开展新
能源项目(光伏、风电及储能等)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
前期工作。
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方案;负责履行公司层面的投
资决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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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织开展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四控制”考核。
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工程类招标业务的管理。
(二)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综合利用三废处理、信息化、智能化项目及生产性设备购置
进行专业审核。
合利用三废处理、信息化、智能化及生产设备购置等项目进
行专业会审;参与审核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方
案等,提出专业主管部门意见。
职调查报告。
理、信息化及智能化等项目监管,总体协调项目进度、监管
项目质量,参与“四控制”考核。
目的前期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
源尽职调查报告。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资格审查、推荐、薪酬管理、绩效管
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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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提出专业主管部门意见。
(四)安全环保部主要职责:
规范性进行审查、监督。
用三废处理等的专业会审;参与审核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报告、投资方案等,提出专业主管部门意见。
(五)财务部主要职责:
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审查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专业主管部门意见。
务论证。
单位做好投资资金保障。
权收购、联合重组涉及的财务报表合并。
(六)运营管控部主要职责:
专业审核。
参与审核需公司决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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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专业主管部门意见;负责电价、煤炭价格预测。
职调查报告。
(七)风控审计部主要职责: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等,提出专业主管部门意见。
法律论证。
司章程等文件。
第七条 公司机关其他部门根据职责或工作需要,参与
尽职调查、商务谈判、投资可行性论证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 公司所属单位是本单位基本建设、更新改造、
安全生产费资本性支出等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
主要职责:
(一)编报本单位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及年度投资调整计
划,组织实施公司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监督本单位年度投资
计划实施情况。
(二)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进行投资机会研究或可
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报告的编
制质量和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合理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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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投资的实施,包括办理项目开工前各项支撑
性文件,项目建设、风险控制、竣工(预)验收、项目资料
管理等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四)落实公司安排的其他投资发展方面的工作。
第九条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投资发展相关工作
专班,工作专班的具体职责以公司文件或相关工作安排为准。
第三章 决策权限
第十条 股权投资实行“集中管控、统一决策”,固定资
产投资实行“分级管控、分级决策”,所有投资项目未经有权
决策机构决策的,不得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投资决策权限按照公司章程、“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经营决策授权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决策事项。
(一)股东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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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二)董事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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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及股东会授权的其他投
资事项。
(三)董事长:
的固定资产投资方案(设备购置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实施)。
的固定资产投资方案(设备购置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实施)。
营决策授权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四)总经理办公会:
下的固定资产投资方案(设备购置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
法实施)。
资方案(设备购置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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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楼堂馆所。
案。
营决策授权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投资方案中包含应由公司决策的
设备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方案中应对设备投资情况重点说
明,提请决策机构一并决策。包含在已决策的固定投资投资
方案中的设备投资,原则上不再单独决策。
第十四条 除公司决策的投资事项外,由所属单位自主
决策。公司所属单位应完善本单位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
投资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所有的投资事项均有对应的决策
流程、决策机构等安排。二级单位自主决策的投资事项,于
项目决策后 5 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规划工程部备案。
第十五条 应提交公司决策的投资事项,所属单位党组
织前置研究后,行文报公司决策后,各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的
公司章程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第四章 计划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投资实行年度计划管理,严禁无计划投
资。
(一)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满足安全、生产、经营、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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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资占比。
比、非生产性投资占比不得超出相关规定和公司要求。
(二)年度投资计划重点审核投资规模、投向、结构,
应满足以下要求:
则及相关制度规定等;
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
产的瓶颈,优先考虑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及重大安全隐患整
治的项目;
第十七条 投资计划的编制与下达。
(一)原则上每年 10 月份,公司机关部门及所属单位
根据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和安全、发展、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组织编制本年度投资计划预计完成情况报告、下年度投资建
议计划(含设备投资计划)、高风险投资业务建议计划(如
有)、公司调度重大工程项目建议计划等,经研究后报公司
规划工程部。
年度股权投资建议计划按照续投项目和新投项目分别
编制,并附项目明细表。其中,续投项目需提供决策文件;
新投项目需提供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应包括投资背景、投
资估算、分年度投资额、合作方案(如有)、资金来源与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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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投资预期收益分析及相关支撑性材料等。
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按照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安全
生产费资本性支出分类编制,并区分续建项目和新建项目,
附项目明细表。其中:续建项目需提供决策文件,新建项目
(含设备)应附项目建议书。
(二)规划工程部汇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上报的投资
建议计划后,分解反馈给公司各专业主管部门按职责组织初
审,经公司专业分管领导组织审核后,形成专业审核意见。
(三)规划工程部统筹公司总体发展目标、经营状况、
资金情况、负债水平等因素,组织编制形成公司下年度投资
计划方案(含高风险业务投资计划等),按照公司章程、“三
重一大”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下达各单位
年度投资计划批复。
(四)在公司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各单位按照本单位
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同时,结合项目实施安排,对年度投资计划进行闭合分解,
在批复下达后按要求将分解计划报公司规划工程部。
第十八条 投资项目计划的控制与调整。
(一)公司对年度投资计划实行“项目+额度”双重管控。
未列入公司下达各单位年度投资计划批复的项目,原则上不
得投资;各单位不得超出下达的投资计划额度进行投资;下
达的各单位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额度,固定资产投
资中的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及安全生产费资本性支出计划额
度,不得相互混用。其中,零星设备购置按照额度控制,在
公司批复的额度范围内,按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
审批程序后,可以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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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单位要健全投资计划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基础
管理,提升计划编制、执行的准确性、合规性,实现精准投
资。
(三)各单位投资项目计划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重大
客观因素影响和实际工作需要调整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在同意投资计划调整前,不得超计划进行投资。
投资额发生变化的,履行相关立项决策程序后即视为同意计
划调整,不再下达批复。
情况进行预计,组织编制年度投资计划调整方案,由各单位
研究后,向公司行文提出调整申请,说明调整事项、原因、
依据等,并附相关支撑性资料。规划工程组织汇总和审核,
提出调整意见,按照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制度等相关规
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向各单位下达年度投资调整计划批
复。
第五章 前期工作有关要求
第十九条 对需要上级或监管部门决策的股权投资及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按照上级或监管部门投资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执行。对其他需要公司决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般分为投资机会研究或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论证二个阶
段。
第二十条 投资机会研究。
(一)各单位(部门)立足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
产业发展需要,收集、调研行业政策、行业动态、技术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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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交易、产业发展趋势等信息,筛选投资项目,对意向投
资项目进行初步调研,分析投资机会,研究投资的可行性。
(二)各单位(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进行内部审
查论证,形成明确意见和建议,报公司规划工程部进行会审。
(三)项目建议书一般应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项
目提出的目的、必要性和建设依据。二是,项目的市场需求、
拟建规模、建设地点等初步设想。三是,项目资源情况、建
设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和条件分析。四是,投资估算、资金筹
措方案。五是,项目建设进度的初步安排计划。六是,项目
的经济效益初步评价。
(四)各单位(部门)上报项目建议书时,应明确项目
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更换人员的要明确接替人员,以
便于协调联系相关工作。
(五)公司规划工程部对各单位(部门)报送的项目建
议书组织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审,形成会审意见。会审
意见认为有必要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各单位(部门)按
照要求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第二十一条 可行性研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各单位(部门)组织编制。可
根据需要,自主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可行性研
究报告。在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明确责任领导和
责任部门,对报告编制的思路、方法、市场分析、重要参数
的选取、报告结论等核心内容审核把关。
(二)可行性研究的基本依据:
必须遵循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投资建设的法律法规、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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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等规定,必须遵守国资监管有关规定。
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以及企
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符合规划要求。
发布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和大纲、建设项目经济评价
方法与参数等规范指引要求,参照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发布
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工程定额等规定,对拟投资事
项进行系统深入研究,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
类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包括市场研究、竞争力分析、场址比
选、风险分析等。根据需要,规划工程部可要求二级单位编
制市场分析等专项报告,对项目市场或影响项目的关键因素
进一步分析论证。重大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按
照相关规定开展技术方案审查论证,取得审查论证意见。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要以建设必要性、方案可行性、
风险可控性等三大目标和需求可靠性、要素保障性、工程可
行性、运营有效性、财务合理性、影响可持续、风险可管控
等七个维度作为核心内容,对项目的建设背景和必要性、需
求分析和产出方案、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建设方案、运营
方案、投融资与财务方案、影响效果评价、风险管控方案等
进行系统深入研究。
(四)各单位(部门)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评审前,
应由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内审,分管领导和投
资、财务、经营、法律、风险管理等部门参加。参与评审的
人员要认真履职,结合工作职责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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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
(五)公司规划工程部对各单位(部门)报送的可行性
研究报告组织会审,形成会审意见,公司规划工程部或者会
审意见认为有必要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的,由各单位
(部门)聘请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审。各单
位(部门)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在评审会后 10 个工作
日内报送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工程部审查同意后,可
向公司申请投资决策。
(六)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第
一责任人,对报告编制质量负责。对出现报告编制质量差、
报告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参数选取严重不科学、投资估
算严重偏离实际(误差±10%以上)、市场预测严重不及预
期导致项目收益率低于同期五年期国债收益率、报告结论出
现较大偏差、为通过投资决策在预期投资收益率上弄虚作假
等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对未正确履行责任造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前述情形
的中介机构,由项目单位负责按程序将相关中介机构纳入公
司失信供应商名单进行联合惩戒,并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按
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二条 投资决策。
(一)对不需要开展可行性研究的投资项目,各单位
(部门)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经本单位党组织会议前置研
究(或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公司生产技术部进行
技术方案审查,形成专业意见后,按照职责分工,由主管部
门组织项目建议书会审。对会审通过的项目,报公司申请开
展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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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需要开展可行性研究的投资项目,在完成可行
性研究报告评审后,经各单位党组织会议前置研究(或部门
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公司申请开展投资决策。
(三)规划工程部负责根据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及
本办法规定履行公司投资决策流程,同意实施的项目,由规
划工程部负责下达投资决策批复。
(四)各单位(部门)在取得公司投资决策批复后,各
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的公司章程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规
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五)投资审核论证的原则和重点。
不合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不符合安徽省国
资委监管、证券监管规定的项目,不予投资。
发展规划,是否对公司产业发展具有协同效益,主要分两类:
一是,战略成熟类项目。兼顾主业战略布局和投资收益。
二是,战略培育期项目。不以单个项目的投资收益为项
目投资的立足点,重点分析项目对产业成长的支撑性作用、
区域市场控制力和占有率的影响,看趋势,算大账,兼顾单
个项目投资收益。
和投资收益,科学、合理测算项目投资收益率。
风险,根据可控程度和解决难易程度将风险分为三类:风险
不可控或难以解决的为高风险,一定程度可控或解决有一定
难度的为中等风险,可控或可以解决的为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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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环境及竞争对手等方面,分析投资项目的优势和劣势。
第六章 过程管理
第二十三条 投资决策批复文件有效期为 2 年,超过 2
年未实质性实施的项目,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暂缓实施;需
重新启动的,实施前应重新履行可行性研究和投资决策程序。
第二十四条 股权投资项目实施时投资额、股权比例、
法人治理结构等发生较大变化的,应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第二十五条 建立项目“收口”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重
大股权收购类、联合重组类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公司要求
开展收口工作,全面梳理项目前期、投资决策等支撑性资料,
参与项目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确认,确保
实现项目从谋划到决策、实施各环节全过程留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办理应取得政府主管
部门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公司予
以配合。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取得建
设用地、规划选址、水资源、能耗和节能、环境保护、排污、
安全、施工、市场准入及其他相关支撑性要件。
第二十八条 公司投资项目应严格遵守国家投资项目
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为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
有关的债务和利息,项目资本金基数是扣除可抵扣增值税后
的建设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行业最低
资本金比例。
对分期拨付资本金的股权投资,按照被投资公司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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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确定资本金需求,合理拨付资金。
第二十九条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是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和投资控制的依据,投资概算原则上不
得超过投资估算。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
超过项目立项批复的范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下列情形的,
应提请原决策机构重新决策:
(一)项目总投资、初步设计概算超过项目立项批复的
估算 10%以上的;
(二)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其他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第三十条 各单位(部门)应科学、有效的组织投资完
成统计工作,明确责任部门,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部门)应根据公司投资管理信息
化要求,填报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前期工作情况、投资完成
情况等相关投资信息,并对投资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监控和
每月 5 日前通过投资管理系统报送上月投资完成情况、
管理,
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第三十二条 建立投资月度报告制度。各单位每月结束
后 5 日内向公司规划工程部报送上月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
月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完成总体情况;
(二)投资偏差分析;
(三)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四)投资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后评价、投资风险控制
等投资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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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六)其他需报告的内容。
第七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三条 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时,
应及时中止或终止项目前期工作,以控制投资风险:
(一)国家政策或公司战略调整,导致项目不确定性或
投资风险大幅增加的;
(二)项目投资条件或投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前期工作持续 5 年以上无实质性进展,近期或预
期没有利好政策,或投资、建设条件等没有突破性进展的;
(四)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项目投资条件的;
(五)发生其他对项目前期工作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 前期工作已中止的项目重新启动时,应重
新履行前期工作审批程序。前期工作中止或终止后,不得发
生新的前期工作费用。
第三十五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影响投资目标
实现的重大不利变化时,应采取暂缓实施、终止项目等措施,
以控制投资风险:
(一)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建设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导致项目投资收益降低或继续投资存在巨大风险;
(二)协议或合同规定投资终止情形发生的;
(三)投资合作方严重违约,对公司利益将造成重大影响;
(四)项目投资额发生重大变化;
(五)发生其他对项目实施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重新启动暂缓实施、终止的项目,应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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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决策程序。
第三十七条 前期工作或项目暂缓实施、中止或终止,
由各单位(部门)向公司行文申请,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三十八条 建立投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实施过
程中,发生下列重大事项时,各单位(部门)应及时向公司
书面报告:
(一)项目内容发生实质性改变、投资额重大调整或股
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
(二)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危及人身或
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
(三)重大资产损失,严重的质量、安全生产及环境事
故等;
(四)投资项目合作方严重违约,出现严重损害出资人
利益的情况;
(五)严重的违法违纪案件或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六)银行账户、款项被冻结或省外、境外存款所在的
金融机构破产;
(七)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等。
各单位(部门)在向公司报告投资重大事项的同时,要
做好应急处置及下一步风险防范预案工作。
第三十九条 风控审计部负责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
作,通过项目后评价,总结投资经验,提升投资管理水平。
投资项目后评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
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依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相关制度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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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
单位投资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要持续健全本单位投资管理体系,
完善本单位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投资管理职能部门,
加强投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投资发展工作的要素保障,
不断提升本单位投资管理工作水平。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
由规划工程部负责解释。《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淮能股份〔2022〕18 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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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
(参考模板)
单 位: (盖章)
负 责 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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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项目建议书
第一章 概述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概况
简要介绍项目的整体情况,包含:项目背景、建设规模、
功能定位、技术方案、投资主体及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建设地点
四、建设单位
简要介绍建设单位情况,包括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主营
业务、经营情况等。多家单位共同投资的,须介绍合作方情
况。
五、编制依据
罗列相关文件、规划、规范、标准等,作为项目符合地
方发展需要和相关要求的依据。
第二章 行业和市场分析
一、行业概况
分析项目所在行业的发展现状、发展政策、发展趋势,
对行业发展进行初步判断。
二、区域情况
(一)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社会经济、交通运输、
发展规划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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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所在地区同类型产业发展情况、项目市场结
构和竞争格局。
三、市场需求分析
分析项目产品市场的供需情况。
四、总结
总结项目的市场潜力、发展空间,对项目市场可行性进
行初步判断。
第三章 技术方案
一、项目建设内容
介绍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金额、预计项目工期及重大工
程节点。
二、技术方案
重点介绍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设备参数、原料来源、
产品运输、重大技术突破、选址要求、节能环保方案、可能
造成的社会环境影响等。
第四章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否有利于延伸煤电气产业链、服务链、价值链。
(二)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
(三)不以营利性为目的的投资项目,须从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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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同方面分析。
二、可行性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否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
(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有关规定。
(三)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主业投资原则。
(四)建设条件可行性。
(五)技术可行性。
(六)环境保护、节能可行性。
(七)经济可行性。
(八)是否符合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规定。
第五章 初步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额估算
二、资金筹措(自筹/融资)
三、效益分析
(一)预测假设和方法
介绍经济效益预测的方法、前提假设等。
前提假设包括假设的产品生产量、销售量、产品价格、
生产成本、法律法规政策等。
(二)预测结果及分析
并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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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对项目进行分析。
四、总结
对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进行总结,评价投资回报率是否符
合公司相关要求。同时对影响项目经济效益的关键点进行描
述,从经济可行性上对项目进行评价。
第六章 项目实施计划
一、项目实施流程
二、项目实施时间安排
第七章 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政策风险及其防范
二、安全风险及其防范
三、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四、经济风险及其防范
第八章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形成明确的投资意见。
二、项目实施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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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 项目责任人: 联系方式:
附件 2:公司决策项目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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