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5-027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诚通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公司拟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为公司提供的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
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
与同一关联人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与本次交易类别相
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与诚通财务
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期间,公司与诚通财务严格按照该协
议约定履行权利义务。现三年期限将满,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
拟与诚通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仍为三年。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公司与诚通财务同受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尚需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
同一关联人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
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名称: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3122T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49H211000001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平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丙 12 号院 2 号楼 6 层 601 室-632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资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2236 号文件批准,并获
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股东: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占诚通财务注册资本的 85%,广东
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占诚通财务注册资本的 10%,诚通国合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出资额占诚通财务注册资本的 5%。
财务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诚通财务资产合计 334.48 亿元,所有
者权益合计 67.47 亿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 3.30 亿元,利润总额 2.36 亿元,
净利润 1.79 亿元。
关联关系说明:诚通财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除前述情况
外,诚通财务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
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诚通财务是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
金融机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
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诚通财务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备良好
的履约能力。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提供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和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
金融服务。
(二)预计交易情况
度总资产的 25%;
方及其成员单位提供意向综合授信,贷款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贰拾亿
元(后续根据甲方经营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提高授信额度)。
(三)交易的定价
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
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其他第三方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及其成员单位在其它国内商业性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前述结算服务免费;
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风险控制措施
限制。
际需要为甲方设计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乙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 31 条、第 32 条、
或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
(2)乙方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
(3)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
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
件等重大事项;
(4)乙方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
等事项;
(5)乙方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乙方注册资本金的 50%或该股东对
乙方的出资额;
(6)甲方在乙方存款余额占乙方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 30%;
(7)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8)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9)乙方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
的 10%;
(10)乙方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1)乙方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进行整顿;
(12)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五)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协
议有效期为三年。本协议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以续签。
(六)争议解决
双方应协商解决。
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
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诚通财务是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
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
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通过与诚通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资
金集中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诚通财务进行贷款业务,有助于公司拓宽
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通过了《关于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于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李飞、李海滨、金晖、任林回避表决;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
事项。
于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