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激励
对象授予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实施主体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激励对象授予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修订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为
引进高端人才和专家资源、激励部分核心员工,2022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的议
案》,决定向牟一萍、赵顺、金百胜等26名激励对象授予员工持股平台合计
研”)的授予份额为1,817,848.42元(对应公司股份3,289,440股);苏州纳卓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纳卓”)的授予份额为
苏州纳卓和苏州纳研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纳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纳百”)向激励对象转让方式完成。
二、向激励对象授予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的进展情况
因原定授予财产份额的持股平台主体苏州纳研和苏州纳卓的合伙人人数限
制,为顺利推进上述向激励对象授予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事项,公司决定由苏
州纳百与被授予的26名激励对象中仍在职的23名激励对象共同发起设立苏州工业
园区纳优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纳优”),苏州纳优
设立后,上述授予的财产份额将通过苏州纳卓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纳百向苏州
纳优转让的方式完成。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实施主体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
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调整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向激励对象授予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实施主体的议案》。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授予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的实施主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员工股权激励计划》(2022年9月修订)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员工持股
平台财产份额实施主体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确认:公司本次调整授予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的实施主
体,履行了相关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
划》(2022年9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
司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实施主体。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