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捷创芯: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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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5-042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
通知和材料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唯捷创芯
(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荣秀丽女士召集。
  参加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
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
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
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
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及可归属数
量;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预留授予事项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
宜;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
议题等具体事宜,详见《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5-045)。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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