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1 00: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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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48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在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39 号长沙中电
软件园有限公司一期七栋 7 楼 701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5 年 6 月 22 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
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
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行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已具备承接监事会职权的法定基础与运作机制,职权转移方案设计合理,能够
有效保障公司内部监督的延续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
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负责人购买责任保险具有合理性,对公司的投资者权益保
障具有积极作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
(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四)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年报审计费用、内
控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
范围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完毕,以公司权益分配前总股本 531,538,1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 1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97,307,298.5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 “《2024 年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及《2024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且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249 名激励对象具
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综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已成就。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 年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且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144 名激励对象具
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综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已成就。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 年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且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281 名激励对象具
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综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已成就。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关于作废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175
人、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49 人、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 2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根据《管理办法》及公
司《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140.3963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
废。
  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 年激励计划》
《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票授予价格调整、当期归属名单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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