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47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在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39 号长沙中电
软件园有限公司一期七栋 7 楼 701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5 年 6 月 22 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阳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
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
届选举。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阳萌先生、赵东平先生、祝芳浩先
生、熊康先生、连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李聪亮先生、易玄女士、韩曦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9)。
(三)《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根据当前发展阶段、行业情况、地区情况
等,拟定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为 6 万元/年。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依照
公司现有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进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非独立董事阳萌先生、赵
东平先生、祝芳浩先生、熊康先生、连萌先生、张山峰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 8.4 万元/年。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李聪亮先生、易
玄女士、韩曦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
程》中相关条款及《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作出相应修订。同时,由于限制性
股票归属,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后续工商登记备案等相
关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及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逐
项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及修订后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履行职责,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负责人购买责任保险,保险限额合计为
人民币 5000 万元/年,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
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
及其授权人员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
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
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
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
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具体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
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全体董事履行回避义务未参与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完善和健全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和机制,明确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增加股利分配
政策和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股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
(八)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
大变化的情况下,具体年报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九)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
本承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额度
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在审议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
门负责具体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十)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由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配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和《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祝芳浩、熊康已回
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及
(十一)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符合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49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4.1268 万股,同意公
司对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归属,并按照 2022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祝芳浩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十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符合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4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8.8652 万股,同意公
司对 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归属,并按照 2023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祝芳浩、熊康已回避
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十三)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符合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81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7706 万股,同意公
司对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归属,并按照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祝芳浩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十四)关于作废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
规定,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董事会的授权,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祝芳浩、熊康已回避
表决。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作废 2022 年、2023 年及
编号:2025-064)。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拟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星期三)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交
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三、备查文件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阳萌先生,198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Holding Limited 等公司董事;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阳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2,66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3.77%,为公
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权,硕士学历。2004 年 8 月至 2008 年 4 月,先后任戴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销
售总监、产品销售高级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谷歌信息技术
(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国区在线销售与运营总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海翼有限总裁;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东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3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91%,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学历。2000 年至 2016 年,历任酷派互联网及电商总裁、360 手机总裁等职务。
董事。
祝芳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69,422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1%,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历。2016 年至 2022 年 5 月,先后担任华为公司西欧地区部副总裁、变革项目
管理办主任、企业架构与变革管理部部长等职位。2022 年 6 月加入公司至今,
任公司充电事业部总经理;2023 年 7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熊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9,747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5%,与持有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历。2001 年 7 月到 2008 年 5 月先后担任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多
种管理职位;2008 年 6 月至 2020 年 10 月先后任爱奇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
限公司投资经理、IDG 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爱奇创业投
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珠海和谐卓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
伙人;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天津宸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经理、执
行董事;2017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连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权,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学士和人工智能硕士,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
MBA。曾任麦肯锡咨询顾问、泛大西洋投资集团董事、高瓴资本董事总经理;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聪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专硕中心专业主任、会计学
专业副教授,兼任湖南省风险管理研究会理事,以及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湖南耐普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易玄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数量经济学硕士。2002 年 8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职于中国
商务部。2016 年 6 月至 2025 年 3 月,曾任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共
事务部总经理,兼任菜鸟雄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2025 年 4
月至今,担任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副总裁。
韩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