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力
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芯微”“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力芯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1,6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4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3,68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
民币 71,236,470.1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443,529.88 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
2021230Z0102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司无锡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新区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分别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后的各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及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 调整后拟使
序 项目投资 累计投入募 投入进度
项目名称 使用募集 用募集资金
号 总额 集资金金额 (%)
资金金额 金额
高性能电源转换
及产业化项目
高性能电源防护
化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合计 61,329.69 61,329.69 51,244.35 47,054.22 91.82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的原因系四舍五入所
致。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高性能电源防护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
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及
调整后拟
调整前拟 累计投入 理财收 预计节余募集资
项目投资 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 益(扣 金金额(④=①-
总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金额② 除手续 ②+③)
①
费)③
高性能电
源防护芯
片研发及 17,036.17 17,036.17 14,734.66 14,669.80 719.44 784.30
产业化项
目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
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
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
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源防护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
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784.3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
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益)转出完成后,
公司将办理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就该项目签署的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行业竞争格局而制定。自项目筹划
以来,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情况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部分产品需进一步升级
迭代,细分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需要更多时间来掌握最新市场需求,
并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情况来调整募投项目的执行时间。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
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募集资金能够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在综合考量当前市场环境、
项目实际推进速度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后拟将“发展储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相应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调整的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态日期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自身主营业务发展做出的合
理战略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
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部分募
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七、审议程序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