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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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5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清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技
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建立、健全股东、公司与员工之
间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为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
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
属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离职员工或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相应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
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业务;
  (9)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
与资格,相应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归属的权益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
前提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
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
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事宜,但有关规定明确需
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
中介机构;
  (14)上述授权事项中,有关规定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除
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15)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的经营范围,同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及《公司章
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
准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
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登记、备案要
求进行必要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
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
订,修订后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进
行修订,修订后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进行修订,修订后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进行修订,修订后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累积投票管理制度》进行修
订,修订后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经梳理,公司拟废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交易所相关规定执
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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