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53.00 万股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
规定,公司完成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公司根据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
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骨干人员。
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其中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为258.00万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为395.00万股。
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日总股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150 人)
合计 653.00 100.00 0.76
注:(1)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
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具体姓名请投资者关注交易所网站披露内容。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股份
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
示:
可解除限售数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获授权益
数量比例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
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40%
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及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应与限制性股票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比例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对应的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年度净利润累计值
考核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考核指 (A) 增长率(B)
解除限售期
年度 标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
净利润较 2024 年的增长率
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
净利润较 2024 年的增长率
净利润较 2024 年的增长率
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
净利润较 2024 年的增长率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净利润增长率(A) A≧Am 或 B≧Bm X=100%
或 An≦A
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B) A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其中,考
核年度中“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
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及内部考核制度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届
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解除
限售的股份数量。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解除限售比例 1.0 0.8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
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
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毕后,公司实际有 150 名激励对象认购了 653.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截至 2025 年 06 月 15 日,公司已实际收到 150 名激励对象认购公司
为此出具了德皓验字202500000026 号《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53.00 万股,上述权益已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五、授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854,764,000 股增加至 857,344,000 股。本次授予登记完
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4,550,986 股,占
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1.59%;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谢志峰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21.53%。本次限制性
股票的登记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限制性股票(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911,000 0.93% 6,530,000 14,441,000 1.6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46,853,000 99.07% -3,950,000 842,903,000 98.32%
三、股本总数 854,764,000 100.00% 2,580,000 857,344,0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
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授予的 65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 2,194.08 万元,该费用
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详见下表:
授予股票数量 总费用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说明:
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
摊薄影响。
计报告为准。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经审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和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