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1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
陆鹏、陆祥祥、独立董事陈来鹏现场参加会议,董事长是蓉珠、独立董事张方华、
宋冰心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是蓉珠女士主持,应出席董
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5-053)。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管理办法》
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04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 678,900 股。
董事陆祥祥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通过。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
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
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
模为在任一时点总持有量不超过 2000 万美元,该交易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
使用。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
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5-05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公司拟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
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
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述
制度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