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相关
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并于2025
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8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员工可通过口头、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核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
异议。
(二)关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有效身
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 ,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
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文件和凭证。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
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