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重工: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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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48           证券简称:金鹰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4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重工”“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审议通过,具体为:以总股本 533,33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3,33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0.62117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0.5590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股补缴税款 0.06211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 月 4 日),如
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
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 6 号
  咨询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莉莉
  咨询电话:0710-3468255
  传真电话:0710-3447654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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