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受托管理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受托管理的杭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存续期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债券发行信息披露文件约定要求进行编制。
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杭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
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浙商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20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全称 2022 年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杭氧转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2408 号文,
批准文件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13,700 万元。
债券期限 6 年期
发行规模 113,700.00 万元
数量 543.00 张,转股数量为 2,001.00 股
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50%、
债券利率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起息日 2022 年 5 月 19 日
每年付息日为本次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
付息日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本金兑付日 2028 年 5 月 19 日
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含权条款 无
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配售后的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担保方式 无
主承销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3,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置及液体后备系统项目(一期 3,800Nm3/h);27,800 万元用于
募集资金用途
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25,000Nm3/h+35,000Nm3/h 空分项目;
分设备建设项目;29,15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一)发行时信用评级情况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其出具的《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新世纪债评(2021)010799 号),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二)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
(2022)100939),确定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
(2023)100048 号),确定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
(2024)100017 号),确定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
(2025)100027 号),确定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
管理协议》,聘任浙商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杭氧转债”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约定。
二、信息披露核查情况
浙商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2024 年度内(以下也称为“报告期”)按照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运作指引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
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2024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已按规定在指定网站披露了《杭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上述定
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发
行人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发行人积极配合受托管
理人对定期报告的核查工作。
(二)2024 年度内,发行人依据信息披露要求及自身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及时、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
(三)针对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要事项,浙商证券通过出具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或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进行了说明,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
披露渠道公告。
三、募集资金核查情况
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内使用完毕,2024 年度不涉及募
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风险排查情况
受托管理人根据交易场所关于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相关规定及公
司内部风险管理要求,对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存续期债券进行风险排查,实时监测、
动态调整,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向交易场所及监管部门汇报债券风险分类情况。
五、受托管理人现场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就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业务持续经
营情况以及公司征信情况等相关情况,通过现场交流、查阅文件等形式进行了必
要的现场检查,经查,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务稳定,
未发生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第三章 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OXYGEN PLANT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韩一松
注册资本:97,834.24 万元
实缴资本:97,834.24 万元
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 799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 592 号弘元大厦
邮政编码:310014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葛前进(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葛前进(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公司电话:86-571-85869069
公司传真:86-571-85869076
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
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特种设备出租;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
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工业设计
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站用
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
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
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
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由设备工程业务及气体服务业务组成。公司生产和销售成套空
气分离设备及部机、低温石化设备并提供 EPC 服务,生产和经营各类气体产品,
并已拓展氢的制取、提纯、储运及加注、CCUS 等新能源相关业务。公司生产的
气体产品主要包括:氧、氮、氩、氖、氦、氪、氙、二氧化碳、氢气、医疗气、
电子大宗气、电子特气、高纯气、混合气等。空气分离设备及各类气体产品广泛
应用于能源、冶金、电子、化工、环保、航天航空、科学研究、医疗保健、食品
等领域。
二、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情况
变动比例超过 30%
产品 2024 年度(元) 2023 年度(元) 变动比例
的,说明原因
空分设备 4,525,409,105.41 4,238,654,842.97 6.77% -
石化产品 539,191,173.68 484,685,047.55 11.25% -
工程总包承接的外
工程总包 185,760,878.46 89,214,904.27 108.22%
部合同增加
气体销售 8,099,901,647.10 8,193,968,383.00 -1.15% -
其他 366,222,612.02 302,476,577.10 21.07% -
合计 13,716,485,416.67 13,308,999,754.89 3.06% -
整体上,发行人经营业务较为稳健。
三、发行人 2024 年度财务状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占资产总额的
资产项目 2024 年末(元) 2023 年末(元) 变动比例
比例
货币资金 2,121,373,317.71 8.81% 3,345,960,981.37 -36.60%
应收账款 1,735,191,301.43 7.21% 1,668,396,239.71 4.00%
存货 2,321,182,922.11 9.64% 2,496,482,584.22 -7.02%
合同资产 1,325,818,005.89 5.51% 1,142,939,154.27 16.00%
占资产总额的
负债项目 2024 年末(元) 2023 年末(元) 变动比例
比例
应付账款 2,004,560,724.60 8.33% 1,746,691,915.86 14.76%
合同负债 3,176,245,570.62 13.20% 3,042,576,578.41 4.39%
应付票据 491,111,472.15 2.04% 264,755,726.13 85.5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 85.50%,主要系本
期票据结算增加影响。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24 年度(元) 2023 年度(元)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3,716,485,416.67 13,308,999,754.89 3.06%
营业成本 10,856,182,028.16 10,267,775,894.03 5.73%
营业利润 1,250,199,807.38 1,639,334,135.73 -23.74%
利润总额 1,254,643,405.56 1,643,674,764.07 -23.67%
净利润 991,470,453.80 1,275,017,654.49 -22.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22,364,312.72 1,216,096,388.55 -24.15%
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 23.74%、23.67%、22.24%和 24.15%,主要系受宏观经济、
液体市场低迷等因素的影响,产品毛利下降,造成利润减少。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24 年度(元) 2023 年度(元)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21,003,142.43 8,843,223,540.99 -9.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774,984,307.48 6,379,854,224.87 -9.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46,018,834.95 2,463,369,316.12 -8.8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66,117,748.08 824,083,057.89 41.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95,703,745.20 4,022,218,197.00 -3.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9,585,997.12 -3,198,135,139.11 -14.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23,036,608.64 2,770,991,534.28 52.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51,959,315.91 2,236,819,833.23 81.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1,077,292.73 534,171,701.05 -67.97%
本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流入增加,主要是本期定期存单到期
收回金额增加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主要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
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专户设立情况
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分别与浙商证券及募集资金
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按协
议约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3,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
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投入(万元)
吕梁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衢州杭氧东港气体有限公司
衢州东港气体
公司
系统项目(一期 3,800Nm?/h)
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目
广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空分供气
首期建设项目
济源杭氧国泰气体有限公司
项目
合计 138,377 113,700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
筹解决。
二、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 112,396.96 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鉴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为方
便公司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
协议随之终止。
由于募集资金已于此前年度使用完毕,公司 2024 年度不涉及募集资金实际
使用情况。
第五章 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一)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有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
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
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彼时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 15 亿元,
因此本次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如果公司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本
次可转债投资者可能面临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担保而无法获得对应担保物补
偿的风险。
(二)内部增信机制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严格的信息披
露。
(三)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外部担保,内部增信机制运行良好,严格按照偿债
保障措施执行。
综上,报告期内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有效。
第六章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
方式。发行人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告《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至 2025 年 5 月 18 日期间的利息,未出现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严格的信
息披露;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年度内,上述偿债保障措施正常执行情况。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其中未约定发行人其他义务。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2024 年度内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
的偿债意愿,将严格按照上述兑付兑息安排履行债券偿付义务。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一)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情况
杭州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报告
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二)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三
章 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最近两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为稳定,盈利能力较强,债务结构较为合
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三)总体债务规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流动负债 82.04 亿元,非流动负债 54.78 亿
元,总负债 136.82 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6.84%,资产负债率仍维持在合理
水平。
(四)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受限的资产如下:
期末账面价值
项目 受限原因
(元)
货币资金 197,342,573.48 承兑汇票、履约保证金、定期存款等
合计 197,342,573.48 -
(五)报告期内债券市场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本级累计发行的直接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发行规模 票面利率 到期日期
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
年 2.00%
(六)其他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情况
具体详见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
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上,发行人的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偿债能力较强。
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
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为 0.00 亿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0.00%。
三、报告期内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
(一)重大事项类型
根据发行人与浙商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 3.5 条规定:
“3.5 如甲方发生可能对可转债的交易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投资者尚未得知时,甲方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
法律后果。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
正转股价格;
总额的百分之十;
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的事项。
除此以外,未发生其他重大事项。
(二)具体重大事项
临时公告披露 对发行人经营情况
序号 重大事项明细
时间 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日
年4月9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27.69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5 2024 年 5 月
月1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26.89元/股 15 日
报告期后,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2025
年5月15日起,“杭氧转债”转股价格由26.89元/股调整为26.5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报告期后,自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2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杭氧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5%的
情形,触发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025年6月18日起,
“杭氧转债”转股价格由26.59
元/股调整为25.9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五、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已对上述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并及时完成信息披露,
浙商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已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
通过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或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进行了说明,并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告。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主要中介机构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审计机构未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三、其他事项
无。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王一鸣
联系电话:0571-87902735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 年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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