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5-083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建设及投资并购等
事项的资金需要,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众兴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期
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年化利率根据众兴
集团融资的平均成本确定为利率不超过 3.75%,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财
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向众兴
集团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众兴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述事项
获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牛国锋先生、林来嵘先生、
林圃生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梁宝东先生、陈修先生、王丽香女士、魏远先
生表示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借款实
际发生时,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14675647R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岛 1 号楼 A 座 639 号
主要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黄河大街 55 号众兴集团办公
楼
法定代表人:林来嵘
注册资本:7,726.48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钢材、冶金炉料、建材、水泥、五金、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以
自有资金对矿业进行投资;能源、煤炭、地质的勘查;黄金制品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众兴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林来嵘先生与安素梅女士。
众兴集团成立于 2002 年 3 月 4 日,注册资本 7,726.48 万元,主要从事钢材、
冶金炉料、建材、水泥、五金、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以自有资金对矿业进行投
资;能源、煤炭、地质的勘查;黄金制品销售。2022 年众兴集团注册地址变更
到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主要从事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未从事
具体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
众兴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资产总额 1,654,256.75 1,690,612.81
负债总额 907,466.13 921,243.16
净资产 746,790.62 769,369.65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384,720.66 92,547.51
利润总额 80,396.47 24,698.02
净利润 64,146.06 21,772.13
注:2025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众兴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
的平均成本确定为利率不超过 3.75%,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财务资助的
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向众兴集团提供
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众兴集团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年化利率,根据众兴集团
融资的平均成本确定为利率不超过 3.75%,具体利率以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
订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在实际发生时,由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拓展的支持,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
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流量、会计核算方法及独立性等方面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
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所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众兴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
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王丽香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
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3 人,最终以 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众兴集团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额度的财务资助,其年化利率根据众兴集团融资的平均成本确定为利率不超过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向众兴集团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
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而产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