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图: 603912:佳力图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7 00: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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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七月
               目    录
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三、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及股东代表在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
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佳力图机房环
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秘书处设在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
宜。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当天下午 13:30 到达会场签到
确认参会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办理会议登
记手续时出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
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股
东代理人)、持股凭证等文件;没有在规定的股东登记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
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宣
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恕不能参加现场表
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
态。
  四、本次会议表决方式除现场投票外,还提供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10 日采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股东在大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
股东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3 次,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3 分钟。主持人
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回答股东问题。对于与本次股
东大会议题无关、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作答。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
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
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
拒绝或制止。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
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
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
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每张表决票务必在表决
人(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的表决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
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作为废票处理。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两名见证律师参加,
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10 日(星期四)14:00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10 日(星期四)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2025 年 7 月 10 日 9:15-9:25 ,
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 88 号南京佳
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根林先生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与会人员
   (一)截止 2025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交易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议程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签到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宣布股东大会开始,会议登
记终止;
   (三)宣读股东大会议案及内容;
  (四)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五)确定计票人、监票人;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会议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现场投票结束后,休会,将现场投票统计结果上传至网络投票平台。
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复会,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
后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记录、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议案 1:
     关于提议向下修正“佳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
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佳力转债”转股价格已
触发向下修正条款,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优化资本结构,充分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议向下修正“佳
力转债”转股价格。具体内容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佳
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326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开发行了 300.00 万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0,000.00 万元,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50%、
第二年 0.7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发行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70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交易,债券简称“佳力转债”,债券代码“11359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佳力转债”自 2021 年 2 月 5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佳
力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40 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 10.63 元/股。
调整为 23.15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日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根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调整为 16.36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日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6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根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债的转股价格由 16.36 元/股调整为 15.20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日为 2023 年 3 月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调整为 10.79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日为 2023 年 6 月 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转股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调整为 10.71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日为 2024 年 6 月 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券转股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调整为 10.63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日为 2025 年 6 月 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券转股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佳力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
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
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
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不向下修正“佳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
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一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25 日至 2025 年 5 月 24 日),
如再次触发“佳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
此期间之后(从 2025 年 5 月 25 日重新开始起算),若再次触发“佳力转债”转
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佳力转
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关
于不向下修正“佳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低于调整前“佳力转债”转股价格 10.71 元/股的 85%(即 9.10 元/股);2025
年 6 月 9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股票已有 8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调整
后“佳力转债”转股价格 10.63 元/股的 85%(即 9.04 元/股),即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85%情形,已触发“佳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三、提议本次向下修正“佳力转债”转股价格
  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优化资本结构,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
会提议本次向下修正“佳力转债”转股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
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
“佳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则本次“佳力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佳力转债”转股价格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佳
力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
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重要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佳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时,持有“佳力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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