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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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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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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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 210A016646 号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水发燃气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
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
我们结合水发燃气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水发燃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水发燃
气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22〕2877 号《关于核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水发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山
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75,526,333 股股份购买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
公司 40.21%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1,000.00 万元。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
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1,083.7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15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316.0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大连分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 15839580000088 账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 210C00076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见附件一。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
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水发”)已办理完毕 40.21%股权的过户手续,相应的股权持有人已变更为本公
司。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合计持有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 100%股
权。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鄂尔多斯水发交割基准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交割基准日)
资产总额 142,098.03 127,687.94 171,910.34
负债总额 44,543.54 30,749.33 68,810.53
所有者权益 97,554.49 96,938.61 103,099.81
(三)生产经营情况
鄂尔多斯水发的主营业务为 LNG 液化天然气生产,自完成交割以来生产
经营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