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赛智能: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5 01:27:2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股票期权简称:雷赛 JLC3
  ? 股票期权代码:037499
  ? 首次授予日:2025 年 6 月 11 日
  ?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5 年 6 月 24 日
  ?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数量:486.30 万份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人数:266 人
  ? 行权价格(调整后):50.28 元/股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能”)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完成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之股票
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
于核查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三)2025 年 5 月 17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 OA 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
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5 年 5 月 19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止,在公示
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并于同日提交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 2025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
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股票期权简称:雷赛 JLC3;
  (二)股票期权代码:037499;
  (三)首次授予日为:2025 年 6 月 11 日
  (四)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5 年 6 月 24 日;
  (五)行权价格(调整后):50.28 元/股
  (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人数:266 名
  (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 A 股
普通股股票。
  (八)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调整后):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为 600.00 万份,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其中,首次授予 486.3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58%,
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81.05%;预留 113.70 万份,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7%,约占本次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18.95%。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
        职务            权数量      予股票期权总数    草案公告日股
                      (万份)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人员、准
     核心人员等            486.30     81.05%     1.58%
     (266 人)
      预留部分            113.70     18.95%     0.37%
        合计            600.00     100%       1.9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
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
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
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
第一个行权期                                    20%
         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
第二个行权期                                    30%
         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
第三个行权期                                    50%
         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在行权期内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
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股票期权
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
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
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行权且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
取 X1 和 X2 的孰高值。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考核年
行权期                           公司层面行权                    公司层面行权
      度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
                              比例(X1)                    比例(X2)
第一个 2025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70%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70%
行权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90%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9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100%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70%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70%
第二个
行权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100%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70%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70%
第三个
行权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100%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0%    100%
  注:上述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数据,其中“净
利润”指标是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和大额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对合并利润表存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期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
如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
期权全部由公司注销,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
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
象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
例(X)×个人层面标准系数(Y)。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 B+、B、C 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
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评价等级         B+(良好及以上)         B(较好)         C(及格及以下)
个人层面标准系
  数(Y)
  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得行权的,作废失效,不可递
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统一安排注销。
  三、本期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情况
  (一)授予价格/行权价格调整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成,
                                          根据《2025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应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
应的调整。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0.28 元/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24.98 元/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鉴于《2025 年激励计划(草案)》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29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拟向该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
益共计 78.40 万股(其中股票期权 64.40 万份,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4 万股),根
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并将拟激励对象放弃的股票权益直
接调整至预留部分。
    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16 人调整为 387 人,
本次授予的股票权益总量不变,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 1214.70 万股调整为 1136.30
万股,预留部分权益数量由 115.30 万股调整为 193.70 万股。其中,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数量由 550.70 万份调整为 486.30 万份,预留授予数量由 49.30 万份调整
为 113.70 万份;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 664.00 万股调整为 650.00 万
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66.00 万股调整为 80.0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
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本激励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况。
  五、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6 月 11 日,根据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确
认激励成本。
  公司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
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44.78 元/股(授予日 2025 年 6 月 11 日收盘价)
  (2)有效期:1 年、2 年、3 年(授予之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8.74%、24.39%、22.20%(分别采用深证成指最近一年、
两年、三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
金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经测算,预计未来股票期权激励成本为 2533.62 万元,则 2025-2028 年股份
支付费用摊销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数量(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相关,
激励对象在行权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行权数量从而减
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
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
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
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研发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
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雷赛智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