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3 20: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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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公告编号:2025-035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
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和少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权思影、证券事务代表王明鸽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倍杰
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后,监
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并表决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
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
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
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
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本次询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
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
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
进行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认购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262.91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
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限制性股票登记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则本次发行的股票
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
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
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将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
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或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计划总投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号                                     资额           资金
     山西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全厂水处理系统优化及浓盐水零排放
     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合计               156,982.51   100,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
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
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
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
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的《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的《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的《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的《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1650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亦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
相关要求,维护了中小投资者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的《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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