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5-024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拓展成长空间,充分挖掘能源与化工产
业战略转型的机遇,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
资本或公司)拟出资 6.55 亿元,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石油股份)以自有资金按原有持股比例共同向参股公司中国石油集团
昆仑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资本)进行增资,用于投资可控核
聚变项目。
(二)关联关系概述
中国石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石油股份为中国石油集团控股
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石油集团与中石油股份均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汤林、郭旭扬、周建明就该事
项回避表决。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石油集团
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
主要办公地: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 号中国石油大厦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戴厚良
注册资本:48,69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433L
主营业务:组织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
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油专用机械的制造;
组织上述产品、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销本公司系统的产品;
组织油气生产建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石油勘探、开发、
生产建设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
国内外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勘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
包石油建设工程、国外技术和设备进口、本系统自产设备和技术出口、
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判、签约。(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中国石油集团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613.44 亿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2,684.30 亿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国石油集团持有公司 9,778,839,652 股股
票,占总股本的 77.35%。中国石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查询,中国石油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石油股份
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 16 号
主要办公地: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 号中国石油大厦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戴厚良
注册资本:18,302,097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462X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海洋石油开采;海洋天然气开采;地热资源开采;供暖服务;燃气经
营;检验检测服务;原油批发;原油仓储;成品油零售;成品油仓储
【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批发【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
【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
经营【分支机构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
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建设工程施工;石油、天然气
管道储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烟草制品零售;住宿
服务【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音
像制品制作;音像制品复制;互联网信息服务;燃气汽车加气经营;
出版物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肥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供冷服务;陆地管道运输;海底管道运输服
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
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池销售;新能源汽
车换电设施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
合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
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报关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
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
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
电子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零配件
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
除外);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
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
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润滑油加工、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电池制造【分支机构经
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新型膜
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分支机构
经营】;生物基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分
支机构经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石油集团持有中石油股份 82.46%股份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646.76 亿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5,153.71 亿元。
中石油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查询,中石油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昆仑资本基本情况
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兴洋大道 181 号 205 室-2816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财
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
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昆仑资本经审计总资产 1,087,192.28
万元,总负债 9,053.44 万元,净资产 1,078,138.84 万元;2024 年
度营业收入 985 万元,净利润 5,004.76 万元。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昆仑资本未经审计总资产 1,087,881.11 万元,总负债 7,834.29
万元,净资产 1,080,046.82 万元;1-5 月营业收入 579.96 万元,净
利润 1,907.98 万元。
(三)股权结构
昆仑资本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亿元
增资前 增资前 本次增资 增资后 增资后
公司名称
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出资金额 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中油资本 22.9 20% 6.55 29.45 20%
中国石油集团 58.395 51% 16.705 75.10 51%
中石油股份 33.205 29% 9.495 42.70 29%
合计 114.5(注) 100% 32.75 147.25 100%
注:2024 年,全体股东向昆仑资本同比例增资 14.5 亿元,注册资本由 100 亿元增资至
(四)其他
经查询,昆仑资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昆仑资本增资,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增
资前后,昆仑资本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20%。交
易价格为新增注册资本,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为公司和关联方中国石油集团、中石油股份以自有资金
按股权比例向参股公司昆仑资本进行增资,不涉及签订对外投资合
同,增资后昆仑资本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组成等均未发生变化。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以自有资金与中国石油集团、中石油股份共同向
昆仑资本增资,充分挖掘能源与化工产业战略转型的机遇,有利于优
化业务布局、拓展成长空间,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将带来积极的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及已履行披露义务的事
项外,公司所属金融企业与中国石油集团所属企业累计发生 81.5 万
元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
审议通过《关于向昆仑资本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向参股公司昆仑资本增资,资金将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布
局,充分挖掘能源与化工产业战略转型的机遇,提升昆仑资本的行业
竞争优势和潜在盈利能力,且关联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以现金进行
增资,符合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