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2.99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79.08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7,000 万股的 1.72%。其中首
次授予 786.58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7,000 万股的
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7,000 万股的 0.34%,预留部分约占
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66%。
(3)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6.79 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
可以每股 6.79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133 人,预留授予 18 人。
(5)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
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票第一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票第二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票第三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0%
票第一个归属期
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0%
票第二个归属期
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 12 个月以上。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 3 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归属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业绩考核目标 C
期 核年度 归属 100% 归属 75% 归属 50%
第一个 获得受理的 IND 申请
归属期 不少于 2 个;医疗器械
请不少于 2 个。 请不少于 1 个。
注册受理不少于 1 个。
公 司 需 同 时 满 足 以下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1.2022-2023 年度,申
报并获得受理的
第二个 NDA 不少于 1 个; 报并获得受理的
归属期 2.2022-2023 年 度 , 累 NDA 不少于 1 个;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2.2022-2023 年度,累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请不少于 4 个;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 请 不 少 于 3
个。
件不少于 1 个。
公 司 需 同 时 满 足 以下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条件: 条件:
司 累 积 营 业 收 入不 低 司累积营业收入不低 司,公司累积营业收
于 1.5 亿元; 于 1.2 亿元; 入不低于 1 亿元;
第三个
归属期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 不少于 2 个; NDA 不少于 1 个; NDA 不少于 1 个;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请不少于 6 个。 IND 申 请 不 少 于 5 IND 申请不少于 3 个。
个。
注:IND、NDA 包括扩展适应症;医疗器械注册包括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下同。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归属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业绩考核目标 C
期 核年度 归属 100% 归属 75% 归属 50%
公 司 需 同 时 满 足 以下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1.2022-2023 年度,申
报并获得受理的
第一个 NDA 不少于 1 个; 报并获得受理的
归属期 2.2022-2023 年 度 , 累 NDA 不少于 1 个;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2.2022-2023 年度,累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请不少于 4 个;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 请 不 少 于 3
个。
件不少于 1 个。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公 司 需 同 时 满 足 以下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条件: 条件:
司累积营业收入不低
司 累 积 营 业 收 入不 低 司,公司累积营业收
于 1.2 亿元;
于 1.5 亿元; 入不低于 1 亿元;
第二个 2.2022-2024 年度,累
归属期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 不少于 1 个;
NDA 不少于 2 个; NDA 不少于 1 个;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 请 不 少 于 5
IND 申请不少于 6 个。 IND 申请不少于 3 个。
个。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
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
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
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5% 5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1)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扬文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 年 7 月 28 日至 2022 年 8 月 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8)。
(4)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
(6)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
见。
(8)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9)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余数量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余数量
(三)本次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89 名,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2.61 万股,符合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
计 10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38 万股。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 PAN KE、ZHUANG CHENGFENG JOHN、江新明、杨明远作为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
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22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
属期为 2024 年 8 月 23 日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
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
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8 日,因此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
属期为 2024 年 8 月 9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
第一个归属期。
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激励计划》和《江苏亚虹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归属条件。
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符合归属条件。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 次拟 归 属 的激 励 对 象均
须在公司任职满 12 个月以上。 符合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2-2023 年度,公司累积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申 报并 获得 受 理的 NDA 1
对应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业绩考核目标 C 个;累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归属
考核 IND 申请 4 个;取得医疗器
期 归属 100% 归属 75% 归属 50%
年度 械注册批件 1 个。
第二 公司需同时满足 公司需同时满足 公司需同时满足 因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个归 以下条件: 以下条件: 以下条件: 100%。
属期 1.2022-2023 年 1.2022-2023 年 1.2022-2023 年
度,累积申报并获 度,申报并获得 度,申报并获得
得受理的 NDA 不 受 理 的 NDA 不 受 理 的 NDA 不
少于 1 个; 少于 1 个; 少于 1 个;
度,累积申报并获 度,累积申报并 度,累积申报并
得受理的 IND 申 获得受理的 IND 获得受理的 IND
请不少于 4 个; 申请不少于 3 申请不少于 2
注册批件不少于
注:IND、NDA 包括扩展适应症;医疗器械注册包括进口医疗器械注册,
下同。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业绩考核目标 C
归属
考核
期 归属 100% 归属 75% 归属 50%
年度
公司需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公司需同时满足 公司需同时满足
度,累积申报并获 1.2022-2023 年 1.2022-2023 年
得受理的 NDA 不 度,申报并获得 度,申报并获得
第一 少于 1 个; 受 理 的 NDA 不 受 理 的 NDA 不
个归 2023 2.2022-2023 年 少于 1 个; 少于 1 个;
属期 度,累积申报并获 2.2022-2023 年 2.2022-2023 年
得受理的 IND 申 度,累积申报并 度,累积申报并
请不少于 4 个; 获得受理的 IND 获得受理的 IND
注册批件不少于 个。 个。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08 名激
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 励对象中:15 名激励对象离
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 职、4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个
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人 层面 绩 效 考核 结 果 为不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合格,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为 0%。本次符合归属条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5% 50% 0% 件的 89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 象中:69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
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本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100%;20 名激励对象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
本 期个 人 层 面归 属 比 例为
预留授予的 18 名激励对象
中:8 名激励对象离职。本
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0 名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中:6 名激
励 对象 个 人 层面 绩 效 考核
结果为优秀,本期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为 100%;4 名激励
对 象个 人 层 面绩 效 考 核结
果为良好,本期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为 85%。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
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89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2.61 万股,
符合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0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38
万股。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
划》相关规定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江苏亚虹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可归属数
已获授的限 量占已获
可归属数量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授的限制
(万股)
量(万股) 性股票数
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ZHUANG
JOHN
董事、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
二、核心技术人员
三、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中国籍员工(79 人)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外籍员工(3 人)
合计 469.72 132.61 28.23%
注:1、原核心技术人员 YUSHEN GUO 先生因已过退休年龄,不再担任部门管理职务,
公司已通过返聘形式继续聘请 YUSHEN GUO 先生作为高级技术顾问,将不再认定其为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详见本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
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6);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可归属数
已获授的限 量占已获
可归属数量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授的限制
(万股)
量(万股) 性股票数
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二、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三、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中国籍员工(9 人)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外籍员工(1 人)
合计 63.00 30.38 48.21%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
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9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
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合计为 162.99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本次归属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
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
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
的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4.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的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
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
南》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
至本报告出具日,亚虹医药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
手续。”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
意见;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三)《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虹医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