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馬 鞍 山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aanshan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號:00323)
有關獨立非執行董事变動之補充公告
茲 提 述 馬 鞍 山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公 司」或「本 公 司」)日 期 分 別 為 2024 年
的 通 函(「該 通 函」)。除 另 有 說 明 者 外,在 本 公 告 中 所 用 詞 彙 的 釋 義 與 在
該 通 函 中 所 界 定 者 相 同。
本 公 司 謹 此 就 委 任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曾 祥 飛 女 士(「曾 女 士」)補 充 以 下 額
外 資 料。曾 女 士 已 確 認:
(i) 彼 符 合 上 市 規 則 第 3.13 條 所 載 的 獨 立 指 引;
(ii) 於 獲 委 任 之 時,不 存 在 其 他 可 能 影 響 其 獨 立 性 的 因 素;
(iii) 彼 過 去 或 目 前 並 無 於 本 公 司 或 其 附 屬 公 司 的 業 務 中 擁 有 任 何 財 務
或 其 他 利 益,亦 無 與 本 公 司 任 何 核 心 關 連 人 士(定 義 見 上 市 規 則)有
任 何 關 聯;及
(iv) 根 據 第 13.51(2) 條 的 規 定,彼 就 第 3.13 條 所 述 之 因 素 為 獨 立。
經 考 慮 上 述 所 有 情 況,董 事 會 認 為 曾 女 士 屬 獨 立 人 士。
該 等 公 告 及 該 通 函 所 載 之 所 有 其 他 資 料 及 內 容 保 持 不 變。
承董事會命
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蔣育翔
董事長
中國安徽省馬鞍山市
於 本 公 告 日 期,本 公 司 董 事 包 括:執 行 董 事 蔣 育 翔、毛 展 宏 及 張 文 洋;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管 炳 春、何 安 瑞、仇 聖 桃 及 曾 祥 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