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18050 债券简称:航宇转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指“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402,700 股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数量为 382,200 股,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
尚未归属的数量为 6,000 股,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数量为 14,500 股)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28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2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402,700 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龚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明》。
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
第 12 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17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第 12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第 18 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25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第 18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第 2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
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
登记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
意见。
第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及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
手续。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会第 2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 402,700 股首次及预留授予的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 4、满足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对应业绩考核目标为: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对各考核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A)进行考核,根据
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
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A),万
对应考核年 元
归属期
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
期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
期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
期
注: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扣非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有效期内正在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
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2、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
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考核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An≦A
益后的净利润(A)
A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年度与各
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授予,
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
体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A),万
对应考核年 元
归属期
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
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考核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An≦A
净利润(A)
A
因公司第一次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为 2022 年授予,故第一次预留授
予部分的业绩考核年度与各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
到首次及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故公
司将对 130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经授予尚未归属的 382,200 股限制性股票全
部作废;12 名第一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经授予尚未归属的 6,000 股限制性
股票全部作废;公司第二次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为 2023 年授予,2024 年
度,公司实现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也未达到第二次预留授予第二个
归属期的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故 10 名第二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已经授予尚未归属的 14,500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本期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 402,700 股。
鉴于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不足,3 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
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
预留授予部分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和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次预留授予部分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和部分限制性股票作
废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