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5-026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子公司(包含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
下同)。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额度生效期内新设
立、收购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担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
公司预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以上额度包括为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收购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的,对
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有关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有关合同、协议等有关文件,并由公司财
务资产管理部负责担保相关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办理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预计发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本次新 占上市公 是否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 增担保 司最近一 担保预计有效期 关联 有反
负债率 余额 额度 期净资产 担保 担保
比例
公司 全 资 、 控 70%及以上 0 15,000 5.16% 自2025年第二次临 否 否
股子公司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注:
(含额度生效期内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进行调剂。但调剂发生
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
得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子
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中涉及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后续公司将在其实
际发生担保事项时进行公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总额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
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期限等事项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
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提供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
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和履
约能力。目前以上子公司运作正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风
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所属
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
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子公司,资信
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及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对外担
保实际余额为 0 元,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公司未对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